京法巡回讲堂

栏目:影视资讯  时间:2023-06-30
手机版

  

  近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红墙先锋工程”和“双提升”工程部署要求,西城法院民一庭干警王义嫔应邀至北京市西城区展览路第一小学进行电视直播普法授课,展一小全体学生参加了本次授课。本次活动也是京法巡回讲堂系列活动之一。

  

  讲堂以“‘未’你而来 守护少年的你”为主题,以案例故事为切入点,以案释法,对今年6月1日施行的《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重点条文进行逐一分析,尤其对“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网络保护、维权救助体系等方面做了详细解读,并提示同学们在生活中应当注意的法律风险点。

  以下是普法的一些内容,

  一起看看吧!

  01

  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

  《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二条 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

  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项,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

  (二)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

  (三)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

  (四)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五)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

  (六)保护与教育相结合。

  02

  强化未成年人网络保护

  按照《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规定,要采用适合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特点的技术产品和服务来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

  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和网络合规制度,建立投诉举报渠道、做好信息内容的审核,设置防沉迷的技术措施,加强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建立网络欺凌预警机制等。《条例》还对在线教育、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等服务细化要求,同时要求行业组织加强自律,鼓励成立未成年人保护联盟。

  03

  构建五位一体的维权、求助体系

  当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维权和求助的途径有:

  1、向家长、学校、社区反映,向有关单位、网络平台投诉;

  2、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或投诉举报;

  3、拨打12345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反映未成年人保护诉求,获取相关咨询服务和帮助;

  4、向共青团、妇联,未成年人保护组织、法律服务机构等有关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咨询、求助;

  5、向人民检察院控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同学们认真聆听,表示讲解精准细致、案例故事生动、授课内容丰富,接受了鲜活法治教育,感受了法治文化,受益匪浅。

  西城法院将继续扎实践行“红墙先锋工程”和“双提升”工程部署要求,积极拓展司法审判的职能延伸,送法进校园,为护佑新时代首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贡献司法力量。

  供稿:王义嫔

  原标题:《京法巡回讲堂 | “未”你而来 守护少年的你》

上一篇:原创9种你所害怕的电影常见的角色或现象所能够揭示的心理特征
下一篇:严禁16岁以下未成年人出镜直播!家长:丰富的生活才是根本

最近更新影视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