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安徽一母亲为保护孩子,不惜牺牲自己,但是结局大快人心

栏目:影视资讯  时间:2023-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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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2月9日凌晨1点多,安徽省宿州市郊区的一户人家里。女主人王女士正在睡觉时,一个黑影悄悄地潜入了进来。然后,一道光就照在了王女士脸上,王女士以为是自己丈夫回来了,随口说了句:“照什么照?几点了,还不睡觉。”

  说完,王女士正准备去开灯时,黑影突然张口说道:“不许开灯,不许叫!”

  听到声音后,王女士心里咯噔了一下,这才知道,进来的不是自己丈夫。立马整个人都清醒了,睡意全无,吓的动也不敢动。

  说话的是一名中年男子,在确认不是自己丈夫后,王女士问道:“你想干嘛?”

  中年男子先是拿着手电在王女士脸上晃了晃,接着拿出一把小刀,指着王女士说道:“你觉得我想干嘛?把你家里的和你身上戴的首饰都给我。”

  

  王女士

  王女士不敢反抗,只得乖乖的将家里的首饰和身上戴的一条白金项链交给了男子。见男子还不肯罢休的样子,王女士接着说道:“我包里还有钱,你拿走吧,我不会叫喊。”

  男子拿了包里的钱后,转身离开了房间。王女士看着男子离开后,才稍微松了一口气。本以为噩梦就此结束,没想到刚缓过一口气,男子又折返了回来。

  对着王女士说道:“给你两条路,第一条,我侵犯你女儿,第二条,不用我说,你也明白。”

  王女士害怕男子伤害女儿,无奈之下,只能顺从了男子。作完案后,男子带着抢来的首饰和钱,趁着夜色逃走了。

  惊魂未定的王女士见男子走远后,赶紧拨打了报警电话。

  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区分局接到报警电话后,迅速来到了现场。

  随后,民警向王女士了解情况,因为在作案过程中,嫌疑人一直不允许王女士开灯,所以王女士无法描述出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只知道嫌疑人是平头,年龄在25岁到40岁之间。

  由于不知道嫌疑人的体貌特征,民警一时也无法判断嫌疑人身份,只能先在附近进行走访排查。

  就在案发后的第四天,宿州郊区再次发生抢劫强奸案。两起案件手法都很相似,整个作案过程中,歹徒同样不允许受害人开灯。

  与之前不同的是,受害人虽然没有看清楚嫌疑人的体貌特征,但受害人在受到侵犯时,用手摸了一下嫌疑人的脸部,感觉嫌疑人体态偏瘦,颧骨很高。

  在接下来的一年时间里,抢劫强奸的案件也时有发生。但每次都和之前一样,作案过程中,嫌疑人都不允许受害人开灯,没有一名受害人能清晰的描述出嫌疑人的大概体貌特征。

  

  警方聚集了很多警力对案件进行侦破,但由于案发地点过于分散,又不清楚嫌疑人的体貌特征,所以案件侦破工作显的异常艰难,带给警方的压力也越来越大。

  到了2010年开年后,犯罪嫌疑人突然停止了作案,就这样销声匿迹了。警方也有点疑惑不解,但侦查工作一直没有停止。

  直到2010年5月3日,宿州城的北关地区,又发生了入室抢劫强奸案。

  受害人是32岁的焉女士,据焉女士描述,5月3日凌晨3点钟左右,焉女士带着孩子正在睡觉。同样是有光突然照在了脸上,焉女士吓了一跳,大吼道:“你是谁?干什么的?”

  只见歹徒快速的跑入厨房,拿了一把菜刀就来到了焉女士身边,指着焉女士威胁道:“不许叫,在叫我砍了你!”

  焉女士吓的大气不敢出,只能呆呆的坐着。随后,歹徒让焉女士交出了家里的财物。当歹徒拿到财物后,再次举着刀,逼迫焉女士来到客厅里。

  焉女士可能意识到了歹徒不怀好意,哀求着说道:“我给你钱,你出去消费吧!咱两就算交个朋友,我也不会报警。”

  歹徒不但不同意,还威胁着说道:“我不是第一次了,以前都没有像你这么不听话的,你在不听话,我可真的砍了你。”

  说完,歹徒就掐住了焉女士的脖子,将焉女士侵犯了。

  

  焉女士

  随着天气越来越热,类似的抢劫强奸案件也越来越多,这也引起了省公安厅的高度重视,并且将此案列为重点案件,挂牌督办。

  2010年6月21日,宿州市公安局,调集了全局的精干力量,成立了专案组。接着,专案组成员将去年2月份以来的所有类似案件,进行了重新梳理。

  经过梳理后专案组发现了这些案件的几个共同点:

  虽然方位不同,但案发地大部分都是城乡结合部的两层自建房。

  受害人都是单身在家的女性或者带着孩子。

  歹徒都是通过翻墙或者翻窗入室,先实施盗窃或抢劫,然后将被害人侵犯。

  作案时间都是选择在凌晨2点钟左右。

  作案工具都是手电筒和刀具,作案过程中,都不允许受害人开灯。

  嫌疑人在作案后都喜欢跟被害人聊天。

  现场有遗留下精斑的,经过DNA比对后,都为同一人所为。

  有些现场虽然没有留下精斑,但作案手法都如出一辙。目前已经报案的有二十多起,其中肯定还有未报案的。警方在梳理后,决定将二十多起案件串并。

  警方和心理专家根据犯罪嫌疑人的这些特点,经过分析后,断定犯罪嫌疑人应该单独居住,没有配偶,性格孤僻,没有朋友。

  根据案发地的分散情况,嫌疑人应该是住在这些案发地的中心点,也就是主城区内,这样才方便选择不同方位的作案地点。

  

  确定方位后,警方调集了大量警力,对主城区进行了摸排走访,并且要求城区的各个派出所和基层单位,对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比较集中的地区,以及特种行业进行集中清查。

  在清查过程中,警方抓到了二十多名逃犯和吸毒贩毒人员,但并没有抓到抢劫强奸案的犯罪嫌疑人。

  专案组决定,对所有的居民自建房,逐一进行排查,彻底清除隐患。就在警方对自建房进行排查时,歹徒又开始作案了。

  据受害人沈女士描述,7月31日凌晨2点钟左右,沈女士正在睡觉,突然门一下子开了。沈女士以为是风吹开的,就起床将门关住了。

  当她关好门,刚转过身,就看到一个中年男子拿着一把刀,站在了她面前。还没等她反应过来,男子就把刀架在了她的脖子上。

  凶神恶煞的说道:“你别动,不许吱声,我刚杀了两个人,在你这里躲一下。”

  因为开着灯,歹徒没有来的及躲避,于是就跟沈女士有了面对面的接触。嫌疑人身高170公分左右,人比较瘦,脸也很黑,寸头,脖子上还搭着一条毛巾。

  在歹徒的逼迫下,沈女士将自己的项链和手镯取了下来,交给了歹徒。

  

  沈女士

  就在歹徒想继续作案时,沈女士的大儿子突然醒了,看到陌生人后,吓得大喊:“妈妈,叫他走!”

  随后沈女士说道:“你快走吧,不然我孩子都醒了,开始咋呼的话,别人听到,你就不好走了。”

  歹徒思索片刻后,又走到客厅沙发上坐了一会。两个孩子都醒后,开始嚎啕大哭。孩子的哭闹声越来越大,歹徒停留一会后,还是选择跳窗逃走了。

  跟据沈女士的描述,警方请来了专家,立即画出了嫌疑人的模拟画像,然后将画像分发给了各个辖区的派出所。

  

  嫌疑人画像

  就在警方拿着画像对各个宾馆和酒店进行排查时,嫌疑人在8月2日这天,又一次作案了。但这一次,受害人江女士床头的台灯开着,她看清了歹徒的面貌。

  据江女士描述,嫌疑人眼睛稍微有点凹,下巴特别尖,脸有点宽,个子不高,走路时,背有点驼。

  当歹徒逼迫江女士交出自己的首饰后,歹徒又逼迫江女士脱掉衣服,企图侵犯江女士,但江女士比较大胆,不仅没有按照歹徒所说的去做,反而开始斥责起了歹徒。

  江女士霸气的回应道:“你想干什么?你还这么年轻做点什么不好,你赶快走吧,我就当没见过你,你在不走,我就叫人了。”

  歹徒见江女士这么硬气,担心江女士叫唤,便不敢继续。思索片刻后,还是选择了放弃,转身跑进了黑夜里。

  专案组判断,歹徒连续两起都没有得逞,肯定还会继续作案。随后,专案组将嫌疑人画像复印后,分发给了每一位民警。接着开始对全市所有的金银首饰店,进行排查。

  8月3日上午,民警在对一家金店进行排查时,发现了问题。一名姓叶的营业员在看过照片后,一直沉默不吱声。叶姓营业员的异常表现,立马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当天下午,民警趁老板在店里时,又一次带着画像来到了店里。但是,老板只是说,他店里曾经来过一个和这个画像比较相似的人,至于别的,老板一直沉默不语。

  在民警的再三追问和普法教育下,老板最终将一条项链和一个手镯交了出来。

  

  赃物

  据金店老板回忆,金项链和手镯是在8月1日上午收的。

  根据金店老板说的时间,民警将7月31日的受害人沈女士叫来了辨认。沈女士一眼就认出了自己的金项链和手镯。

  确定首饰就是嫌疑人卖的后,民警又询问了金店老板卖首饰人的具体信息。金店老板说道:“卖首饰的人我也不怎么认识,是去年我一个叫孙燕的朋友介绍给我的。”

  当民警找到金店老板所说的孙燕时,孙燕说她和那个人也只见过一面,根本就不熟悉。民警让孙燕好好回忆一下,孙燕想了半天,也没想出这个人叫什么,但是孙燕想起这个人和一家超市老板是老乡。

  随后,民警找到了超市老板。超市老板看了一眼照片后,就说道:“这个人我认识,他叫单春。以前他经常来宿州,还会到我这里来坐坐。他不使用手机,也不怎么喜欢和外面的人来往,他平时都是住宾馆。”

  很快民警就找到了单春的个人信息,并且查到单春正住在某宾馆的105房间,还没有退房。警方随即赶往宾馆,将还在睡觉的单春逮捕归案。

  

  单春

  被抓后的单春,显得非常恐慌,双腿不停发抖。在金店老板的辨认下,确定了卖项链和手镯的正是单春。

  随后,警方又把见过歹徒真实面貌的两位受害人,沈女士和江女士叫来辨认,两人一眼就认出了单春就是抢劫自己的歹徒。

  在证据和受害人的指认下,单春承认了自己制造多起抢劫强奸案的犯罪事实。

  据了解,单春是安徽省固镇县人。从去年2月份以来,他在宿州连续入室抢劫强奸,一共作案40多起。

  早在1997年,单春就因犯盗窃罪被固镇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入狱后,妻子便和他离了婚。

  出狱后,他一个人既不想找工作,也没有女人能够看上他,于是就干脆不务正业,靠着抢劫为生,混一天是一天。

  单春也没有什么人生目标,内心非常自卑,胆小,只要有受害人反抗,他立马就会逃之夭夭。

  总结:单春之所以会连续作案,一方面是为了满足他不劳而获的生活,一方面也是满足他的兽欲。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更何况像单春这样连续作案40多起,即使你躲的了初一也躲不过十五。

  做人还是得脚踏实地,不要每天想着不劳而获!整天想着不劳而获,不仅会让人变的懒惰,更会让人丧失在社会上生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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