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发布各级各类学校防控疫情“30条”|疫情

栏目:健康教育  时间:2020-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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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成都发布各级各类学校防控疫情“30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在蓉各级各类学校(含在蓉高校、普通中小学、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幼儿园、托幼机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等,以下简称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相关规定与要求,6日市教育局与市卫健委特制定《在蓉各级各类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确保开学安全的工作预案》,且一并发布了全市学校消毒指南及各级各类学校“防控疫情30条”,明确了正式开学前不得组织或举行任何线下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提倡开展网上教学活动。具体开学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确定后将提前向社会公布。相关学校要做好假期留校师生的疫情防控和日常管理工作。

  工作预案提出,各学校应成立疫情防控组织领导机构,制定防控疫情确保开学安全的工作预案,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措施,强化人防、物防、技防等相关保障,压实领导班子、党员干部、教职工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工作职责,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各区(市)县和学校要以“控制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为目标,切实做好疫情源头管控,全覆盖、无遗漏摸排师生假期行踪情况、接触人员情况、身体健康情况(含共同生活人员身体健康情况)等,重点关注并持续追踪高风险人员的相关情况及后续诊疗信息,绝不允许带病、带症或未解除医学观察人员上班上学。

  同时,各地各校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以“减少聚集”为原则,妥善安排师生分期分批有序返校。设立检测区(检测点)、独立留观室,结合晨午检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入校体温检测、日常体温检测和校内重点场所体温检测,发现疑似症状迅速落实登记、报告、处置等后续工作。

  此外要求,各地各校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之外的其他校园安全工作特别是食品卫生安全,排除开学风险隐患。要加强对师生的思想关怀、生活关怀、情感关怀、心理关怀等,特别要关心帮助农村学生、困难家庭学生的学习与生活。各区(市)县教育部门、卫健部门要加强协同联动,充分发挥健康副校长的作用,加强对学校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指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地落实。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将根据工作安排开展巡查。

  随着工作预案一同发布的,还有《成都市中小学(幼儿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南》与《在蓉高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南》。两份指南均分别列出30条细则对各级各类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要求。

  在中小学幼儿园方面,专门指出指南适用范围包括普通中小学、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幼儿园、托幼机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等。并特别明确学校(幼儿园)校长(园长)为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人。并要求各个学校制定和完善防控工作的“两案九制”:开学准备工作方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学生晨检、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踪报告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传染病防控的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换气、消毒制度。

  同时要求各校根据排查结果,制定师生返校方案。安排好重点人员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解除后方可返校。绝不允许带病返校或未解除医学观察人员上学/上班。妥善安排因疫情误课学生的补课或网络教学工作。

  对于在蓉高校方面,指南也明确了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为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院(系、部)、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人。并要求各校根据排查结果和学校防控条件,制定师生分期分批返校方案。制定网络教学方案,加强在线课程建设使用和管理。做好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监管。

  对于校园环境卫生,此次工作预案也一并发布了一份十分详细的“消毒指南”,明确了校区环境应以清洁卫生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并提出,学校每天应及时清除校园内落叶、积水、污水、污物等,室内地面应每天至少湿式清洁一次;校园公共卫生间、公用垃圾桶应每天清洁和消毒,及时清倒废弃杂物,避免蚊蝇等病媒生物滋生。室内场所如教室、图书馆、活动室、休息室、宿舍等应每天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教室应于每节课课间休息期间开窗开门通风换气,每次10-30分钟。(记者 赵子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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