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新疆监管局:扎实推进审理工作 稳步提升财会监督质效

栏目:健康教育  时间:202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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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理工作作为财会监督程序中的重要一环,既是依法行政的体现,也是保证财会监督质量的必要举措。近期,按照财政部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审理工作部署要求,新疆监管局高度重视,多措并举,通过审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防范行政风险,切实提升财会监督质效。 

  一是提高审理政治站位,提升法治思维能力。做好审理工作,首先要提高政治站位。胸怀“国之大者”,牢记“以政领财,以财辅政”,自觉将财会监督检查情况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中考虑和把握,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其次要强化思想认识。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财会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成效,新疆监管局充分认识到审理工作起着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的重要作用,高度重视审理工作,牢固树立闭环管理理念,保证审理工作按时高效完成。再次要坚持依法行政。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审理工作,强化审理人员法治思维,严格按照《预算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财经纪律,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二是强化审理工作部署,充分做好审理准备。接到审理通知后,新疆监管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审理小组。首先是合理分工。根据各处室分工核查领域的实际明确轮流派员参加,派出前要求审理人员采取“针对性学习+集中讨论”的方式认真领会谙熟相关政策法规,理清审理思路,明确工作要点,为顺利完成审理工作提供保障。其次是做好“被审理”的准备。按照审理要求,逐条收集梳理需要上报的工作底稿、表格、报告等全套资料,将问题清单与案卷资料整理归类并建立目录索引,确保资料齐全,做到了然于胸,做好答复准备。再次是做好审理别人的准备。针对提供的互审名单,对所分配的监管局的资料,根据对应处室分工,采取处室全体成员集中审理讨论的方式,对其报告反映的问题认真开展审理,重点关注被监督对象对检查结论提出异议的问题,以及对检查出的共性问题在事实描述、法规引用、定性结论等方面的全面性和准确性进行讨论完善,认真分析研究和吸收借鉴好的经验做法,充分做好准备,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突出审理工作重点,严把检查质量关口。审理实施阶段,以严把财会监督质量关为出发点,通过全面查阅资料,对监督检查工作全流程进行认真分析研究。首先重点抓好取证、定性、处理等关键环节,确保事实清楚、依据充分、定性准确、处理适当,有效提升审理工作效果。其次是对重大问题特别是有不同意见的问题,进行重点研究,提前做好预案,保证及时答复,做到证据充分,程序完备,有理有据。再次是坚持问题导向,就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反复沟通研究,从全面客观准确的角度,提出完善数据、调整报告表述、按检查通知要求充实报告内容等建议,切实提升工作规范性和准确性。 

  四是发挥审理促进作用,增强财会监督水平。审理工作不仅是财会监督的关键一环,更是对参与财会监督工作人员的一个再学习、再提高的过程。一方面通过“审理”,学习财政部相关司局的科学统筹和各监管局的先进经验,理清监督思路,熟悉政策依据,掌握规律性方式方法。另一方面通过“被审”,查找自身的薄弱环节,查缺补漏,明确改进方向,找准今后学习、工作突破点。通过对比分析各被监督单位的情况和对问题核实认定的互动过程,增进了各监管局之间的相互交流,有效促进业务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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