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蚌埠市统计局联合蚌埠调查队开展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方案

栏目:健康教育  时间:202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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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意见》(国发〔2019〕5号)和2023年蚌埠市“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精神,按照《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局年度执法工作要求,蚌埠市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蚌埠调查队经协商,决定联合开展2023年统计监管对象“双随机”执法检查,现按照蚌埠市跨部门随机抽查工作模式,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对象及比例

  从全市9个县区中抽取4个县区,再从被抽取县区联网直报工业企业样本库中分别随机各抽取1家企业作为本年度执法检查对象(共4家)。

  二、抽查事项和检查内容

  (一)蚌埠市统计局检查内容。检查联网直报工业企业落实国家和省统计管理制度,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核查企业2023年1-6月上报主要统计指标工业总产值(B204-1表)、营业收入(B203表)等数据质量情况。

  (二)国家统计局蚌埠调查队检查内容。检查联网直报工业企业2022年01月以来的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V204-1表)和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V204-2表)统计报表、统计台账、财务报表、财务凭证和原始记录及其他相关材料。

  三、工作步骤

  此次联网直报工业企业“双随机”联合抽查从9月1日起至9月30日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随机抽取阶段(9月10日至9月20日)

  蚌埠市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蚌埠调查队共同从监管对象中随机抽取4家工业企业,从各自执法人员数据库中抽取2名执法人员。双方各自做好前期执法准备工作,对执法对象形成“一企一套表”(每个检查对象填制现场检查笔录,包括检查单位、检查事项、检查内容和检查结果),并提前两天下发相应执法工作通知。

  (二)检查实施阶段(9月21日至10月15日)

  蚌埠市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蚌埠调查队成立联合检查组,围绕各自检查任务,在规定时间内同步实施检查,检查采取现场问询、查阅资料等方式。现场检查时,双方执法人员分别不得少于2人,出示执法证件,告知检查事项、检查内容和需要提供的资料,严格按执法检查程序组织实施,规范收集执法证据资料,执法所产生的各类文书应及时整理归档保存。

  (三)结果公开阶段(10月16日至10月31日)

  双方执法检查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和要求,以适当的方式通报抽查结果,对统计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结果按照规定的程序予以惩戒公示。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将其作为全市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筹划,精心组织,明确专人负责,细化工作方案,确保本次联合抽查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协调配合。执法双方建立协调配合和信息共享机制,相互支持、积极协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好各自执法任务。

  (三)做好资料保密。双方应严格遵守统计法,不得泄露在执法检查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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