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多措并举促进就业

栏目:健康教育  时间:202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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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济南市稳定和扩大就业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要培育新就业增长点。实施重点企业项目带动就业,推行“政策找人”“直补快办”等模式,对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的企业,在符合相关补贴发放条件的前提下,一揽子兑现社会保险补贴、吸纳就业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支持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允许以个人身份或平台集体申领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开展“一区(县)一家”公益性零工市场标准化建设,免费向灵活就业人员提供零工信息登记发布和“即时快招”服务。

    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对毕业3年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创新推出“创业提振贷”(即“创贷+商贷”工作模式),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等群体,个人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50万元(创贷20万元+商贷30万元),小微企业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1000万元(创贷300万元+商贷700万元)。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安排不低于30%的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创业者提供。

    《方案》提出多项举措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市属国有企业新增岗位中高校毕业生招收比例不低于60%。实施“青鸟计划·就业服务季”“百校优才”泉城行活动,为毕业5年内来济求职或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青年驿站”服务。为符合条件的在济就业创业应届毕业生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补贴和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20万元的额度支持。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311”精准服务,确保2023年底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率达到100%。

    为解决城乡困难人员就业,2023年新创设城乡公益性岗位4.11万个,将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群体、“二孩妈妈”群体纳入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健全退出保障机制。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入职低门槛、待遇有保障的爱心岗位,年内帮助7000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对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根据申领补贴时招用人数,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此外,《方案》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年底。(李继三 田希霞)(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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