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工作安排公布!速戳!

栏目:健康教育  时间:2023-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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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相关学院(部)、同学:根据《山东师范大学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实施办法》(山东师大校字〔2019〕63号),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扩大同学们的学习自主权、选择权,满足同学们的多元化、个性化发展需求,2023年学校继续实施自主选择专业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2022级本科生,表现良好,未受学校纪律处分,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申请自主选择专业。

  2.体育类、艺术类等单独招生专业的学生只能在同类型专业内选择。

  3.特殊招生(培养)类型(如定向培养、合作办学、公费师范生、综合评价招生、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高水平运动员等)、办理休学等学籍状态非在校学习的学生,不得申请自主选择专业。

  4.符合各学院、各专业的自主选择专业转入条件。

  5.大类招生专业学生分流后不能申请转入本大类其他专业。

  

  1.组织申请报名。有自主选择专业意向的学生按照如下步骤进行自愿报名:

  (1)8月23日—8月27日,学生在教务系统内提交自主选择专业申请。

  操作流程:

  登陆教务处主页点击教学信息服务学生平台进入选课系统,点击报名申请→学生转专业申请→申报→检查申报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如提交后需要修改申报信息,可以点击撤销申请后重新提交。)→提交成功后可以点击流程跟踪查询审核状态。如需取消转专业申请,先选中申请记录,再点击撤销申请,再点击取消申报。

  特别注意:保存状态为“提交”,审核状态为“待审核”才是报名成功。

  (2)8月28日,学生所在学院对申请转出学生进行资格初审(未受学校纪律处分等),由学院负责人在教务系统内提交审核结果。

  2.组织复审、测试、公示、录取。8月29日—9月2日,各学院(部)组织自主选择专业的学生进行复审、测试,拟录取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后由学院负责人在教务系统内提交录取结果。录取名单由学校审批后统一公布。

  3.处理学籍档案。自主选择专业录取的学生,其学籍、档案自第三学期转入接收学院管理。

  4.相关教学安排。学生已修读课程学分符合转入专业要求的,由本人在教务系统内提交申请课程替代,经接收学院审核通过后认定,其他课程学分按任选学分记入成绩单。对未修读的必修课程,跟随下一级补修。

  

  监督电话:86182284、86182286。

  

  申请自主选择专业的学生一经接收学院(部)录取,不得再申请转回原专业。请同学们务必提前对申请转入专业进行充分了解,与家长进行充分沟通,并结合自己实际情况做好相应评估。切忌盲目选择。

  (点击“阅读原文”,至山东师范大学教务处网站下载相关附件)

  

  / 山东师大党委宣传部 新媒体中心 /

  资料来源:山东师范大学教务处

  编辑:肖琦 张曦心

  责编:谭娜 杜忠洋

  审编:张莹

  终审:向玉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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