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十万条学生个人信息被买卖 教育培训机构三人被诉

栏目:继续教育  时间:2020-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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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数十万条学生个人信息被买卖 教育培训机构三人被诉

  正义网上海3月18日电(记者林中明 通讯员王晓阳)日前,由上海市虹口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两起教育培训行业从业人员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并当庭判决,支持检察机关提出的包括民事公益诉讼赔偿在内的全部诉讼请求,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判处刘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2万元;周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李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同时,依法判令要求三人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要求刘某按照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获利赔偿1.6万元。

  2019年底,该院检察官进行公民信息保护相关刑事案件筛查时,发现上海某教育机构从业人员刘某等人的案件,而且被侵犯的学生信息涉及京沪两地数量巨大:2017年刘某花费5000元从他处购买上海各区大量学生个人信息13万余条;2018年其通过微信认识了同样在北京从事教育培训的周某,用自己掌握的上海学生信息与周某交换,换取了北京各区学生信息38万余条;2019年年初,其又将手中52万余条学生信息部分分别出售给两人,共获利1.6万元。这些学生信息包含了学生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学籍号、所在学校、年级、户籍地址、家庭住址、家长姓名、家长电话……

  2019年周某又通过网络从曾经的同事、上海某教育培训机构总经理李某处获取上海学生信息3万余条。经查,李某2015年通过网络花费200元向他人购买了上海市部分高中生信息13万余条,将其中一部分提供给了周某。

  检察官认为,刘某等三人的行为均已违反国家侵权法规的规定,侵害不特定公民的隐私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对三人在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提起刑事诉讼同时附带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该院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有益探索,也是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中,依法充分保护公共利益、丰富诉请类型的新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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