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政策解读

栏目:继续教育  时间:2020-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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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定义、专业技术人员的定义及其包括的范围

1)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指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知识和技能的增新和补充,拓展和提高其创新、创造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完善其知识结构,提高其整体素质的教育培训活动。

2) 专业技术人员,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取得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者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在职人员,以及专业技术类公务员。

3) 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指:工程技术人员、农业技术人员、科研人员(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及实验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教学人员(含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中学、小学)、民用航空飞行技术人员,图书资料、档案、文博人员,新闻、出版人员,律师、公证人员,广播电视播音人员,工艺美术人员,体育人员,艺术人员及政工人员。按照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统计为专业技术人员。

2、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否评聘职称,都必须参加学习吗?

1) 继续教育与职称评聘不是一个因果关系,而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递进关系。

2) 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目的,不是为了评聘职称,是专业技术人员更新知识结构、拓展专业能力、提升创新能力、增新知识水平的需要,也是落实中央和省委要求,适应知识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

3) 从职称评聘管理的角度来看,专业技术人员只有不断参加继续教育,才能保证自己的知识结构和能力水平与所评定的职称资格相适应,在知识爆炸性增长的今天,一个不自觉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或通过其他各种方式进行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就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

4) 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否评聘职称,都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继续教育学习应当成为专业技术人员常态化的职业诉求之一。

3、为什么把参加继续教育作为评聘职称的重要条件?

1) 专业技术人员只有不间断的进行学习,按照现代科技发展要求更新知识结构,才能跟上时代的发展,才能在自己的岗位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2) 在现实实践中,有的专业技术人员缺乏自觉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行动,没有把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作为自己职业生涯的常态化需求,有必要通过与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相关的职称评聘相结合来保证继续教育学习要求的实现。

3、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概念和特点

以非学历为主体。
对象具有全员性。
内容具有时效性。
与实际需要紧密结合。
以提升能力为核心。

4、现在我们每年都要参加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出了法律法规吗?政策依据又是什么?

近年来,国家和省不断加大继续教育立法力度,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有关继续教育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继续教育法规体系,实现了继续教育工作的依法管理。

目前,广东省开展继续教育工作的主要法律法规依据有: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

▲《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主要政策依据有:

2009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2010年1月1日开始实施)

2011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备案管理办法》和《证书管理办法》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粤人社规【2018】11号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 》

人社部《规定》和省《条例》的对继续教育学时要求主要区别:

1.学习内容

《规定》:公需、专业

《条例》:公需、专业、个人选修

2. 学时要求

《规定》:总学时≥90,专业科目学时≥60

《条例》:公需18,专业42,选修12

按天数计算:

3.公需:
《规定》3.7天 专业:《规定》7.5天

《条例》3天 《条例》7天

5、请假去参加继续教育要扣工资吗?继续教育的费用怎么算?

接受继续教育既是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享有的权利,也是其应当履行的义务。
专业技术人员享有的继续教育权利包括:

▲接受继续教育期间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享受在岗人员的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对继续教育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对侵害其接受继续教育权利的行为提出投诉;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履行的继续教育义务包括:

▲遵守继续教育的法律、法规、规章;

▲服从所在单位统一安排,遵守学习纪律和有关制度;

▲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接受继续教育的考核、检查、监督;

▲承担与所在单位协商确定的、应当由个人支付的继续教育费用。

6、《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政策解读

2018年11月,中共中央印发了《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下文简称《培训规划》),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提高到国家战略的重要地位

1) 重要性和紧迫性

《培训规划》首先把专业技术人员列入全国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对干部(当然含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定位为是一项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的工程,并指出,这是在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很显然,这是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新时代建设的战略机遇紧密地结合在一起。

2) 目标更加可衡量

除了对每年学时数量的要求,《培训规划》还进一步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内容指明了方向,要围绕专业能力和科学人文素养的提高,要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要求各继续教育基地要在课程的“新”字上做文章,强调知识的前沿性与时效性,并与当地重点发展产业相结合。

3) 培训效果是生命

《培训规划》指出,要牢固树立按需培训的理念,突出组织需求和岗位需求,着力提高培训的针对性、趣味性、有效性。要鼓励社会培训机构参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形成多途径学习的格局。

4) 新技术的运用

基于技术的进步,《培训规划》指出,要实现各网络培训平台资源共建共享、数据互联互通,并积极探索适应信息化发展趋势的网络培训有效方式。对此,《培训规划》还特别提到了要迭代开发移动学习平台

2017年,广东继续教育网(http://www.gdjxjy.com)完全抛开传统的PC端网络培训,全新创立基于移动场景下的新型学习平台,到如今,已成为以“移动互联网+微课”为特色的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平台,并与多个地区的继续教育平台实现了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7、从业资格、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的区别

专业技术资格

专业技术资格又称为“职称”,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和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工作成就。

职称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5个级别。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3种:初级资格、中级资格、高级资格。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初级会计职称资格考试、中级会计职称资格考试、高级会计职称资格考试。

职业资格

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

职业资格证书简单可分为注册类资格注册会计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安全员),执业类资格(执业医师,执业律师,大法官,大检察官,执业中医师,执业护士,公务员),许可类资格(教师证,钳工证,焊工证,证券从业类,保险类)。其他未特别强调的可参照相关行业的职业资格,或无一定的职业资格要求(农民,捡垃圾,扫马路)。

不同类的职业资格准入取得方式不同,有的要求必须通过全国性统一考试,有的无要求。有的甚至要求取得资格证书前必须在相关行业类从内从事相关工作一定的时间(律师,医师)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我国大幅取消职业资格认定,分七批取消434项国务院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削减比例达到70%;并制定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实行清单式管理。

执业资格

执业资格是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行的准入控制,是专业技术人员依法独立开业或独立从事某种专业技术工作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

执业资格考试由国家定期举行。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时间,所取得的执业资格经注册后,全国范围有效。

8、2020年需参加继续教育的考评人员职业(工种)目录

目前广东省开展继续教育的行业包括:

中小学幼儿园(含特殊教育、中等职业学校),农业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技工学校教师,电力工程技术,建筑、建筑材料工程技术,路桥、港口航道、水工、船舶工程技术,化工工程技术,冶金工程技术,测绘、国土工程技术,轻工,食品工程技术,纺织工程技术,医药工程技术(药师),医疗器械工程技术,环境保护工程技术,标准化、计量、质量工程技术,铁路工程技术,地质勘查工程技术,安全工程技术,会计,审计,统计,卫生技术,中医卫生技术、中药工程技术,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技术、广播电视播音、电影电视艺术、新闻、出版,体育教练员,文化艺术(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档案,文学创作艺术

9、我们每年继续教育要学多少个课时?公需课、专业课学时分配是怎样的?

公需科目——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政策法律法规、基本理论、技术、信息等方面的知识。(每年3天或18学时,会计、统计每年30学时)

专业科目——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新理论、技术、信息,以及行业内不同类别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的知识。(每年7天或42学时,会计、统计专业课60学时)

选修科目——专业技术人员完成所在岗位工作任务必须具备的理论、技术,以及个人职业发展所需的各项知识。(每年2天或12学时)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1号

公需科目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行政部门、行业组织根据每年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选择确定若干科目,制定学习指南,开发网络课件,公布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供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登陆免费学习。

专业科目由各级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组织开展培训。有条件的用人单位经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可自主组织开展培训或委托施教机构开展培训。专业科目面授培训,应于开班前30日内在“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填报办班计划,办班计划由本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专业科目开展远程培训的,由本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把关网络课件内容质量及上线挂网相关事项。专业科目学时(包括可折算专业科目的学时)由专业技术人员在“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上申报,除教育、卫生计生行业外由用人单位认定。教育、卫生计生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科目学时认定,由教育、卫生计生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信息管理系统负责,学时数据对接到“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个人选修科目的学习培训由用人单位负责。个人选修科目学时由专业技术人员在“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填报,用人单位审核认定。

10、我没时间去参加现场培训,在网上学习行不行?发表论文可以算继续教育学时吗?

以下均可视为参加继续教育活动:

▲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者进修班;

▲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

▲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开展相关实践活动;

▲接受远程教育。
远程教育只是继续教育的一种方式,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继续教育方式。

建议推荐:广东继续教育网(http://www.gdjxjy.com)
此外,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科研获得专利、出版专著、发表论文、参加在职学历教育等均可按规定计算或折算完成当年专业科目学习指南必修以外的内容和学时。

11、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可享受哪些福利待遇?

《规定》提出,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

专业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

参加继续教育的方式较灵活

《规定》将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学时要求增加到90学时。

同时,考虑到工学矛盾、行业差异等因素,《规定》对继续教育的方式和学时认定采取了较灵活的方式,明确“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者进修班学习”、“参加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参加远程教育”、“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活动”等均可计算学时,并规定“继续教育方式和学时的具体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制定”,在减少工学矛盾的同时,使继续教育与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实践紧密结合,提高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用人单位按约定支付工资福利

《规定》明确,专业技术人员经用人单位同意,脱产或者半脱产参加继续教育活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与劳动者的约定,支付工资、福利等待遇。

用人单位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在工作时间之外参加继续教育活动的,双方应当约定费用分担方式和相关待遇。

继续教育成果与晋升相衔接

《规定》强调,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作为职业资格登记或者注册的必要条件的,从其规定。

加大继续教育经费投入

《规定》要求,继续教育实行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投入机制。

国家机关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所需经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

企业、事业单位等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不断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经费的投入。

12、职称的价值

职称对于个人的价值

职称是从事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的人员满足一定条件之后,经过专业评审授予的任职资格,代表一个人的学识和成就,是学术头衔、技术水平的标志,意味着自己的专业素质得到了社会的尊重。

对于专业技术人员个人来说,职称越高,社会地位越高,享有的人才政策和福利待遇也随之越高。

具体有哪些优待呢?

职称与职务升迁挂钩,有的职务,你没有职称,再有水平再有关系也当不上。不是高级工程师,你能当总工吗?不是教授,你好意思当院长?

你说我不当总工也当不了院长,我只想找一份好一点的工作。那好,如果你的求职简历上赫然写着“高级工程师”,你说,职称是不是你求职与高薪的砝码?

如果是个创业者,职称是不是就无所谓了呢?不!你看各地政府纷纷出台优惠政策吸引人才创业,怎么衡量是不是人才?除了学历,还要看职称。

如果赚足了钱准备出国移民呢?出国移民,高级职称更受欢迎呀。因为老外并不看重土豪,他们也想吸引人才。

职称甚至关系到子女教育。现在好多热门城市实积分落户政策,职称越高加分越多。落了户,孩子才能在城市里接受良好教育,否则,不成了留守儿童?

落了户,还要房。申请公租房,副高职称的,可不受经济收入所限,还可多要几个平方。你一边拿着高薪,一边拿到大套的公租房,是不是很嘚瑟啊!

等到退休的时候,退休工资还比一般的人高出一大截。如果你评上了教授级高工,你将来的退休工资就是教授的退休工资。

前面讲的都是物质化的,这里再讲点精神层面的,以免职称被庸俗化。职称怎么说都算是在圈里有个正儿八经的名份,如果你的同学是高级经济师、你的连襟是教授,而你没有正式的名份,是不是觉得抬不起头啊?

职称对于企业的价值

对于那些有行业准入的企业,员工的职称是企业资质等级评定、资质升级、资质年审的必备条件,也是项目招投标的重要加分项。

对于科技创业型企业来说,团队成员的职称,是申报科技项目、争得政府资金资助,甚至赢得风投青睐的重要优势。

职称评审的基本条件

职称评审是指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在任职期内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以及具备相应的岗位业绩,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提交评审材料,经过评委投票决定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

以前觉得评职称很难,经过职称制度改革,现在职称评审已经条件“放宽”了很多,不像以前只能通过人事属地,现在可以异地评审了;不像以前只能初级、中级、高级,一级一级地往上评,现在可以越级评审,人人都可以破格了。

还有就是,以前人人讨厌的职称英语和计算机考试,现在终于取消了,代之以将每年完成72学时的继续教育作为必备条件,体现了“评价+培养”的人才发展理念。

13、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1)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2)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

  (1)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2)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3)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由接受教育的纳税人本人扣除。大学本科及以下的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接受教育的本人扣除,也可以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扣除,但对于同一教育事项,不得重复扣除。   

4)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该如何申报?

 根据《办法》规定,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采取凭证书信息定额扣除方式。纳税人在取得证书后向扣缴义务人提供姓名、纳税识别号、证书编号等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环节扣除。也可以在年终向税务机关提供资料,通过汇算清缴享受扣除。  

5)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方式是什么

 对学历继续教育,采取凭学籍信息定额扣除方式。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姓名、纳税识别号、学籍、考籍等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环节扣除,也可以在年终向税务机关提供资料,通过汇算清缴享受扣除。   

6)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可在多长期限内扣除?  

 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但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7) 纳税人因病、因故等原因休学且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是否连续计算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48个月包括纳税人因病、因故等原因休学且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期连续计算。  

8) 纳税人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保存哪些资料? 

 纳税接受学历继续教育,不需保存相关资料。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9) 没有证书的兴趣培训费用可扣除吗?

 目前,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限定学历继续教育、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上述培训之外的花艺等兴趣培训不在税前扣除范围内。    

10) 纳税人终止继续教育是否需要报告?

 纳税人终止继续教育,应当将相关变化信息告知扣缴义务人或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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