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宣传丨撕咬女童烈犬主人被刑拘!文明养犬,有法可依!

栏目:继续教育  时间:20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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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四川崇州市女童被狗扑倒咬伤一事引发社会关注。

  根据崇州公安通报,10月16日8时许,邓某与女儿唐某在小区楼下行走时,遇一黑色犬只和白色犬只,黑色犬只对唐某发起攻击,将其咬伤,8时30分,邓某、唐某被送至医院。

  经诊断,唐某全身多处咬伤,右肾挫裂伤,右侧肋骨骨折。经全力救治,已完成伤口清创手术,生命体征平稳。医疗救治专家组将根据检查情况完善后续医疗救治措施。邓某体表擦伤,已处理。

  10月18日,据新华社微博消息,10月16日咬伤女童的黑色罗威纳犬主人唐某已被崇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图片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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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女童受伤程度达到重伤以上,

  伤人犬只主人或还需承担刑事责任

  中国慈善联合会法律顾问、中国政法大学法硕学院兼职教授张凌霄分析,如果女童受伤程度达到重伤以上,伤人犬只主人唐某除了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外,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从刑事角度出发,如果狗主人对犬只疏于管理,因疏忽大意的过失或过于自信的过失,造成他人重伤或者死亡,应当以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刑事责任;另外,基于饲养条件、饲养环境等情况,烈性犬咬伤咬死多人的,还有可能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另据被狗咬伤女童的代理律师周兆成律师透露,狗主人可能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依法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是,本案特殊性在于烈性犬咬伤人事发小区属于公共场所,狗主人也可能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才有可能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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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养和非禁养犬只伤人

  饲养人分别承担什么责任?

  据了解,罗威纳犬已被山西太原、辽宁沈阳、黑龙江哈尔滨等多座城市列为禁养犬。虽然《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中规定的22种禁养烈性、大型犬只种类并不包括罗威纳犬,但是唐某仍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张凌霄表示,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非禁止饲养的犬类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此外,据相关网络视频显示,攻击这对母女的黑色大型犬并未拴绳。

  ▲图片来源:法治日报

  中国政法大学新闻研究所副所长刘双庆强调,遛狗不牵绳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在生活中遇到遛狗不牵绳的情况,公众可以先拍摄视频取证,之后拨打110报警或拨打12345市民热线反映。

  文明养犬,有法可依

  多部法律对养狗做了相关的规定

  作为狗主人,需要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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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在生活中

  万一被狗咬住不松口怎么办?

  原标题:《普法宣传丨撕咬女童烈犬主人被刑拘!文明养犬,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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