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开始网报

栏目:继续教育  时间:20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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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曾聪虹)日前,泉州市教育局发布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今年下半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开始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10月23日24:00。

  认定对象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省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在我市申请认定的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户籍或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我市的人员;(二)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市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福建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三)驻泉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教师资格种类及学历条件要求:(一)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二)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四)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五)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在相应认定机构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认定报名,逾期不能补报。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一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申请教师资格全面推行师德承诺制度,申请人应如实填写《个人承诺书》并按程序要求上传。

  网上申请成功后,申请人应准备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在户籍或居住地所在的教育局认定机构(与网报选择的认定机构一致)规定的时间、现场确认点进行提交、现场确认报名及领取证书。注意正确选择确认点,有疑问请向相应确认点咨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经县(市、区)教育局审查后,报泉州市教育局认定。

  泉州市教育局的现场确认工作由申请人户籍或居住地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机构负责审查,现场确认时间统一为2023年10月23日—30日。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机构,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认定时间(下半年认定结束时间2023年12月15日)。请申请人按各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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