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继续教育\u002F年检

栏目:继续教育  时间:2020-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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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会计从业人员的相关规定,所有会计人员每年必进行继续教育,否则予以警告;若连续两、三年未参加,将在资格、年检、评先表模等方面予以处罚,直至吊销,清理出会计队伍。

一、学习内容各级、各部门根据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的岗位需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安排会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

(一)企业会计人员。

1.企业会计准则,主要是新修订和出台的准则及解释8个学时;

2.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及XBRL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等相关知识4个学时;

3.管理会计相关知识4个学时;

4.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及会计法律法规4个学时;

5.会计基础工作规范4个学时。共计应学习24个学时以上。

(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

1.政府会计准则4个学时;

2.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或事业及行业等单位会计制度8个学时;

3.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4个学时;

4.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及会计法律法规4个学时;

5.会计基础工作规范4个学时。共计应学习24个学时以上。

二、学习方式今年全省继续开展网络和面授相结合的继续教育方式,会计人员自愿选择。

三、组织实施省财政厅负责管理和监督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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