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继续教育错过了能补学吗?看看具体如何规定的

栏目:继续教育  时间:2020-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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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会计继续教育工作正如火如荼地进行,根据《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第六条规定: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那么,会计继续教育错过了,能补学吗?



1、一些地区规定,会计人员由于某种原因,无法在当年完成继续教育取得规定学分的,是可以对之前年度的继续教育补学的。会计人员应当提供合理证明,经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进行以前年度的学习。还有一些地区无需提供证明,在本地继续教育平台上会有相应的年度课程,学员在完成当前年度的继续教育之后,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所需补学的年度课程,进行学习。

2、一些地区明确规定,会计人员无论是何种原因导致之前年度的继续教育没有完成,是不可补学的。

随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取消,会计继续教育变得非常重要。有些地区明确规定,在报考会计职称考试时,需“提供继续教育证明”。另外,根据《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将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

多种情况表明,会计继续教育对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很重要的。所以各位学员要随时关注当地的相关政策,查询本地区继续教育报名时间和截止时间,及时进行学习,不要再错过本年度的继续教育了。

由于会计继续教育政策不断变更,学员需根据当地会计管理部门发布的通知为准,查询自己是否可以补学之前年度的继续教育。东奥继续教育平台为学员提供了大量的继续教育课程,且涵盖了多个领域,让学员的继续教育无后顾之忧。

(本文由东奥会计在线原创,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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