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通知,必须完成信息采集,否则无法考证和继续教育

栏目:继续教育  时间:202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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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消息称:8月30日前,部分地区会计人员必须完成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

前两天,有粉丝朋友发来这样一张截图:重庆市财政局提醒会计从业人员和会计持证人在8月中旬尽快进行信息采集和参加继续教育,否则直接影响证书领取!

又看到深圳注协通知注册会计师及从业人员在8月30日之前必须参加注册会计师的信息采集。


无论是继续教育还是信息采集,还有社保,今年被提及的频率真的很高,他们与证书的关系也越来越密切。

各个地区基本上都公布了当地信息采集的通知,包括截至日期和注意事项,有不少地区甚至直接指出如果不进行信息采集将会影响会计相关考试和证书的领取。

比如不少地区通知,信息采集影响会计继续教育,而像上海这些地区就直接通知信息采集会影响会计考试成绩合格后的资质审查。

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对象和材料

那么,哪些人必须参加会计信息采集呢?信息采集的对象包括两类:

一、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二、不从事会计工作但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即拥有会计相关证书)的人员

有会计专业资格证书的和从事会计工作的都要参加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所以,大家对照一下自身的情况。

目前,不少地区已经开展了会计信息采集,有些地区已经截止了,不过还有部分地区还没有开始,大家没有收到消息的,先不用慌乱,宁波市通知是7月15日才开始进行信息采集。

目前,会信息采集的通知,基本上会在当地的财政局和财政厅有相关的通知,

所以,大家可以登录官网查询一下,设置截止日期的并不算多,所以大家也不必过于紧张。

那么,会计人员进行信息采集都需要准备哪些内容呢?

这里列了一个清单,大家可以对照着准备一下,不过要提醒大家的是,各个地区准备的具体材料可能会有差异,一定以当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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