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提示】顶格罚款250万!“作业帮”“猿辅导”这套路你中招了吗?

栏目:继续教育  时间:2023-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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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让自己的孩子

  巩固课程知识、培养兴趣爱好

  尤其是临近寒暑假时期

  许多家长都会为孩子报名校外培训课

  目前市面上的校外培训机构多种多样

  相关的消费问题也日益凸显

  选择多了但也更容易套路多出错啊!

  比如说你一定在网上消费时看过这种......

  

  但其实有可能所谓的原价

  压根就没有成交过!

  

  你以为校外培训机构的课程就没有嘛?

  那可不一定!

  近年来校外培训机构乱象频发

  虚假宣传、“霸王条款”、

  以划线价等形式虚构原价、中途跑路......

  种种问题

  不仅让家长看花眼

  更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针对市民群众反映强烈的

  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乱象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会同北京市市场监管局

  开展联合行动

  对小船出海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作业帮)

  和北京猿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猿辅导)

  两家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相关行为进行检查

  经查,作业帮在其官方网站谎称“与联合国合作”、虚构教师任教经历、引用不真实用户评价。猿辅导在其网站谎称“班主任1对1同步辅导”、“微信1对1辅导”、“您的4名好友已抢购成功……点我抢报”,虚构教师任教经历等不实内容。上述行为属于实施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

  作业帮在其运营的App、天猫作业帮直播课旗舰店、京东作业帮直播课旗舰店销售课程时,分别标示“¥1899 ¥2399 限时折扣”、“价格3280元,参考到手价2580元”等内容。猿辅导在其运营官网、天猫旗舰店销售课程时,分别标示“¥399 ¥9”、“价格¥4000.00 亲子节价¥2099.00”等内容。经核实,相关课程均未以标示的划线价进行过交易,构成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交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

  2021年5月10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作业帮和猿辅导两家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均处以警告和250万元顶格罚款的行政处罚。

  而其实前不久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

  已经因价格违法、虚假宣传等行为

  对四家校外教育培训机构

  做出顶格处罚

  1.北京百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简称“跟谁学”)

  通过其运营的官方应用程序“跟谁学”销售的多款培训课程,销售页面显示诸如“¥11998元,联报优惠¥3880”的优惠活动。但¥11998在优惠活动前未实际成交过,属于“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违法行为。

  2.北京学而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简称“学而思”)

  通过其运营的天猫商城“学而思网校官方旗舰店”销售的多款培训课程,销售页面显示诸如“价格¥799.00,促销价¥20.00”的促销活动,但价格¥799.00在促销活动前未实际成交过,属于“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违法行为。

  3.北京新东方讯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简称“新东方在线”)

  通过其运营的官方网站“新东方在线”销售的多款培训课程,销售页面显示诸如“优惠后¥199¥2160”的优惠促销活动,但价格¥2160在优惠促销活动前未实际成交过,属于“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违法行为。

  4.北京高思博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简称“高思”)

  通过其运营的“高思教育APP”、“(高思教育小程序)”等渠道销售的多款培训课程,销售页面显示诸如“原价1770,¥214”的销售活动,但原价1770元在销售活动前从未实际成交过,为虚构原价,属于“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违法行为。

  根据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统计

  近年来,教育培训投诉增长迅速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4月1日

  深圳市消委会收到近两万宗

  教育培训消费投诉

  在投诉问题中

  消费者反映较多的主要是

  退费问题、课程质量问题、

  售后服务问题、虚假宣传问题等

  

  2018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

  发布《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

  针对当前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安全隐患、

  证照不全、超前培训、超标培训等突出问题

  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关键环节入手

  提出了一系列措施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也为有序管理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提供依据

  

  提醒各广大企业经营者

  要诚信经营

  尤其是价格欺诈问题

  切勿以身试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

  建议广大消费者

  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时

  需理性谨慎

  选择有正规资质的培训机构

  更不能因为贪图便宜选择大额充值的预付消费

  温馨提示

  切勿一次性支付时间跨度过长的费用,在选择教育培训服务时应根据自身的需要选择课程,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课程需求等实际情况选择教育培训服务,理性消费。

  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事先明确约定权利和义务,不能图一时方便或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用口头合同代替书式合同。

  依法索要发票及有效消费凭据,以免日后发生消费纠纷,无据可依。

  树立依法维权意识,遇到消费纠纷可以向消费者委员会或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如有消费纠纷或者相关违法线索

  请拨打12345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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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深圳市场监管、北京市场监管、市说新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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