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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继续教育  时间:2023-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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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青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招聘农技特聘员的公告

  

  

  

  

  

  

  

  波密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基层消防安全治理,进一步加强波密县乡镇消防力量建设,夯实火灾防控基础,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和重大自然灾害自防自救能力,波密县面向全县公开招聘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性质及招录人数

  1.工作性质:主要从事消防救援一线岗位战斗。

  2.招录人数:6人,均为男性。

  二、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方针、政策、路线,忠于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志为消防事业做贡献。

  2.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纪律观念强,能够服从组织分配,保守工作秘密。

  3.身心健康,能适应24小时执勤、训练、救援,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4.具有国家承认的初中以上学历,身高1.65米以上。

  5.年龄在18至26周岁之间的男性(退役军人、持机动车驾驶证B照以上人员,年龄可放宽至27周岁)。

  6.本人无违纪违法不良记录,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7.参照《国家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二)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以下条件可优先录用:

  1.退役军人,并在部队有立功表现。

  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并在工作期间有立功表现。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有纹身及严重烧(烫)伤、各类传染性病、精神病及精神病家族史。

  4.有个人不良征信用记录。

  三、相关福利待遇

  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正常发放工资,含被装费用)结束后再次进行考核,不合者予以淘汰。试用期合格后,正式聘用后工资(不含服装)5600+,工作期间住宿、伙食均由所在工作单位保障,并按标准发放制式服装。每年30天带薪休假,按照工龄分2、5、8、10及10年以上进行适当延假5、10、15、20天(不含路途天数)。婚丧假3天,配偶分娩当年享受30天护理假。

  四、招录办法及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理论测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审批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期限:统一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31日至2023年2月3日18:30截止。

  2.每天报名时间: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

  3.报名地址:波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4号窗口

  联系人:次仁卓嘎

  联系方式:135189483933

  4.携带材料

  ①一寸免冠蓝底照片3张及照片电子版本。

  ②填写完整准确的报名表(与次仁卓嘎联系)。

  ③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

  ④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⑤本人其他优先项目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本人征信记录。

  ⑦退役军人证件及重大立功受奖人员证件。

  ⑧持机动车驾驶证B照以上人员,携带驾驶证。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二)资格审查报名者经初步资格审查通过后,波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电话或其它方式通知应聘者进行现场体能考试、面试等。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三)考试安排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按具体通知时间参加考试,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1.体能测试:5000米跑、400米跑、50米×4折返跑、单双杠一练习。体能测试前及测试中,如有人员身体不适或出现异常情况将立即停止测试。

  2.理论测试:以社会基础知识为主。

  3.面试:体能测试和理论测试总成绩前三分之二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前半小时进行抽签,每个面试人员时间不超过10分钟,其中自我介绍时间不超过2分钟。面试结束后,依据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将录取情况及时电话通知应聘者。请应聘者保持通讯畅通。如体检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4.体检:面试结束后,以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根据通知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考《国家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聘用事宜

  1.聘用人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2.被聘用后,被聘用人员将在波密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集中训练和考核,经考核合格后,分别分配在扎木镇、松宗镇工作。

  3.招聘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波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波密县消防救援大队共同研究决定。

  波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波密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1月30日

  附件:《波密县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

  (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附件)

  曲松县教育局招聘财务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经教育局党组研究决定在曲松籍大学毕业生中招录县教育局财务工作人员,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曲松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财务专业、具有会计资格证者、有相关从业经历者优先)。

  (二)招聘年龄35周岁以下。

  二、招聘岗位

  曲松县教育局财务工作人员5名。

  三、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热爱报考岗位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具有符合财务工作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服从招聘单位管理和工作安排;

  3.具有招聘职位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政治立场动摇、理想信念缺失的;

  2.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分裂、揭批十四世达赖等重大原则问题上态度暧昧、做“两面人”、同情支持达赖集团、参与分裂破坏活动的;

  3.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4.其他不适合岗位要求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资格复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地点:曲松县教育局办公室(教育局二楼)

  2.报名时间:2023年2月1日至2月7日(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

  3.报名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和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六、考试

  1.笔试时间:2023年2月10日上午10:30-12:30

  2.笔试地点:曲松镇小学

  3.笔试内容:基础公共知识60%、财会专业水平能力测试40%。

  七、面试

  1.面试时间:2023年2月10下午15:00开始

  2.面试地点:曲松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2: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报名须知

  1.考生在报名时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有关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不诚信报考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按照《人社部35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名,因考生个人原因出现的报名问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聘用待遇

  1.大专学历5000元/月/人,本科学历6000元/月/人(含各类保险)、每月伙食补助按教育行政人员补助标准同等享受。

  2.可享受《关于印发

  十、其他事宜

  其他事宜应聘人员可以到教育局进行面谈,以上招聘公告由曲松县教育局监制,最终解释权归曲松县教育局所有。

  咨询电话:0893-7332209

  巴宜区委政法委关于补录铁路护路联防队员的公告

  一、招录数量

  按照自治区政法委、财政厅、人社厅、发改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

  二、招录对象

  此次共补录12人,限男性,按照“就近就便”原则,主要从巴宜区各乡镇(街道)招录,同等条件下优先从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贫困户、边缘户、搬迁户未就业劳动力中招录。

  三、招录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坚决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

  (二)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服从管理,听从指挥,热爱公益事业,热爱铁路护路联防工作。

  (三)18周岁以上,37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至2005年1月1日出生),具有小学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身体条件(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身高在1.6米以上,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熟练普通话,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五)有过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录: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等违法犯罪处理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明的;道德败坏,有盗窃、酗酒、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四、招录方式及流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所需资料

  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蓝底一寸彩色照片5张。(报考人员是退役军人的,须提供军人退役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巴宜区招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经审查合格者填写《巴宜区委政法委2023年公开招录铁路护路联防队员报名表》,并进行政审。

  3.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2月1日至4月1日。(招满为止)

  报名地点:巴宜区委政法委(巴宜区公安局四楼406办公室)

  (二)考试内容

  1.面试。

  2.体检。面试合格者,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自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出现缺额,按最终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

  五、公示

  经资格及政治审查、面试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体检合格后在巴宜区公安局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纪委审查、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暂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聘用。

  六、劳务补贴及福利

  按照自治区政法委、财政厅、人社厅、发改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

  本公告由中共林芝市巴宜区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4-5831322

  13658948780 13628946135

  中共林芝市巴宜区委政法委

  巴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29日

  中央民族大学2023年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中央民族大学先后进入国家“211工程”“985工程”和“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为奋力推进特色鲜明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深入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管理强校和开放办校”战略目标,学校现广聚英才,招贤纳士。

  

  一、招聘人员类型

  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含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非应届调入人员)。

  二、招聘人员岗位

  教学科研岗位、辅导员岗位、图书资料岗位、医疗卫生岗位、会计审计岗位和附属中学教师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非本校在职教职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及其他近亲属。

  6.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和高校应届毕业生等人员需符合国家规定的当年申请办理在京就业相关条件。

  

  (二)具体条件

  1.教学科研岗

  选聘人员应具有教育部认可的本科和研究生教育经历,并获得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具体要求见岗位需求表。

  应届毕业生应符合应届毕业生接收落户年龄等有关要求。非应届毕业生,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不超过35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人文社科类、艺术类、体育类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40周岁,理工、医学类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38周岁。

  选聘人员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2.辅导员岗位

  选聘人员应具有教育部认可的本科和研究生教育经历,并获得学士、硕士及以上学位。

  应届毕业生应符合应届毕业生接收落户年龄等有关要求;非应届毕业生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32周岁。

  须掌握从事高校管理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良好的文化素养和知识结构,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团队合作以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须是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且具有学生干部经历。

  根据辅导员入驻公寓要求,计划招聘男性辅导员比例不低于50%。

  3.图书资料岗位、医疗卫生岗位、会计审计岗位

  选聘人员应具有教育部认可的本科和研究生教育经历,并获得学士、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特殊专业技术人员,其学历学位可放宽至本科(学士)。具体要求见岗位需求表。

  应届毕业生应符合应届毕业生接收落户年龄等有关要求。非应届毕业生,图书资料岗位、会计审计岗位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32周岁;医疗卫生岗位主治医师职称人员不超过35周岁,副主任医师(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得超过40周岁。

  选聘人员须具备所从事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技能以及相应的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

  4.附属中学教师岗位

  选聘人员原则上要具有教育部认可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学历条件可以放宽至本科学历。

  应届毕业生应符合应届毕业生接收落户年龄等有关要求;留学回国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35周岁;博士后出站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38周岁;非应届一般调入人员(中级及以下)不超过35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8周岁。

  选聘人员应具有应聘岗位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三)其他要求及说明

  1.应届毕业生

  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京内生源和京外生源,京内生源是指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毕业生(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京外生源办理相关落户事宜应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北京市有关规定。应聘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其中京外生源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应届毕业生接收范围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不含各类委培生),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时间必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

  2.留学回国人员

  原则上要求2022年1月以后毕业、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回国不超过2年且未经派遣、在国(境)外学习时间1年以上(360天以上)、出国前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符合非北京籍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的相关要求。

  3.所有岗位招聘人员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需到海淀校区和丰台校区工作。

  辅导员入职后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确定岗位类型和工作部门。

  4.有关岗位专业要求

  参考教育部公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版)》。应聘人员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目录中的,可直接拨打报名电话进行咨询了解。

  

  中央民族大学2023年度公开招聘一般岗位人员需求表

  四、人员待遇

  1.按事业编制聘用,按规定解决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北京户口。

  2.提供具有行业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学校发放基础绩效工资,学院(或部门)根据个人贡献发放奖励绩效工资。

  3.为子女提供附属幼儿园和附属中学(含初中、高中)优质教育资源。

  4.按规定提供丰台校区公租房(使用权50年)。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只接受网上申报,中央民族大学招聘网是唯一申报渠道,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15日,期间用人单位将根据报名情况分批次组织考试考核。

  招聘网址:http://zhaopin.muc.edu.cn

  注意:报名信息中须标明主要社会关系(父母、配偶、子女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二)考核考察

  1.教学科研岗位考核考察

  用人单位按照学校规定的选聘标准和岗位要求,根据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初选;依据考察初选结果,按岗位和应聘人员不低于1:5的比例确定试讲考核人选;岗位与符合应聘条件人员的比例若低于1:5,符合招聘条件的全部人员将均确定为试讲考核人选。如招聘岗位无符合应聘条件人员,视情况研究取消招聘。根据试讲考核、答辩考察成绩排名确定初步建议人选。

  2. 辅导员岗位考核考察

  辅导员岗位考核以考试、岗前实习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考试按照国家民委统一要求开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60分(含)以上者有资格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岗位与考生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按岗位与考生不低于1:1.2的比例确定岗前实习人员。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及岗前实习情况择优确定初步人选。

  3.图书资料岗位、医疗卫生岗位和会计审计岗位考核考察

  按照学校规定的选聘标准和岗位要求,由人事处和用人单位组成考核组,根据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初选;依据考察初选结果,按岗位和应聘人员不低于1:5的比例进行考核。

  考核以考试方式进行,由用人单位单独组织。考试内容涉及招聘岗位所必需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60分(含)以上者有资格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岗位与考生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择优确定初步人选。

  4.附属中学教师岗位考核考察

  初审合格者,参加附属中学统一组织的考试、考核工作。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笔试成绩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形式为试讲,试讲平均成绩合格者纳入综合评价。根据综合评价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确定考核对象。

  (三)初步建议人选复审。

  (四)用人单位对初步人选思想政治表现和档案进行审查外调;初步人选按要求进行体检。按照复审通过的岗位与初步人选1:1的比例对初步人选进行审查外调和体检。

  (五)学校研究。

  (六)公示拟聘结果(7个工作日)。

  (七)审查外调和体检合格者,按照《中央民族大学公开招聘管理办法》实施预聘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八)如因应聘人员主动放弃初步(建议)人选资格、拟聘(建议)人选资格或岗前实习、审查外调、体检不合格,可视情况按照考核考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或不予递补。

  

  六、联系方式

  公开招聘组织程序、招聘申报系统问题咨询人事处:010-68932319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13121670715

  招聘人员条件、岗位任务要求等问题咨询各用人单位(详见表格)。

  

  公安部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统一招录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决策部署和深化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改革要求,着力打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高素质专业化过硬公安队伍,根据《人民警察法》《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公安部组织实施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统一招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本次招录共设置289个职位、拟录用624人,具体职位信息及资格条件详见《公安部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统一招录计划表》(见附件)。

  二、招录对象

  1.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

  2.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举办的普通高等院校、重点科研院所,以及市(地)级以上党政机关中,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较高专业水平的在职在编人员(含当年度出站博士后)。

  3.北京市公立幼儿园、医院从事相关工作的在职人员。

  三、报名条件

  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和相关工作人员,必须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专业能力,严格党风廉政要求。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对党绝对忠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人民公安事业。

  2.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和能力,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的,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均须脱产取得相应全日制学历和学位;

  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毕业学校所属主管部门应为省部级(含)以上政府、机关。

  职位要求专业条件为最高学历对应专业,报考者须以主修专业报考,不接受以第二专业或辅修专业报考;报考人员所取得或即将取得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中专业名称必须一致,颁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也应当一致。职位要求专业为公安专业的,限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报考。

  3.应届本专科生应在24周岁以下(1999年1月1日后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应在27周岁以下(1996年1月1日后出生);报考京内单位(落户地点为北京市)的应届博士研究生应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报考京外单位的应届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在职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身心健康,能够胜任繁重艰巨的公安工作。

  4.招录到人民警察职位的,应当符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有关政策规定的资格条件;招录到非人民警察职位的,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的资格条件。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职位要求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除2023届高校毕业生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的时间截止到2023年7月外,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等)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1月。

  (二)报考人员不得具有以下情形:

  1. 具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八条、第九条情形的。

  2.与招录单位工作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3.父母、配偶或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子女或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与外国人结婚的。

  4.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5.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存在“三龄二历一身份”篡改造假或重要材料缺失、严重失实等问题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2023年1月30日8:00至2月5日18:00期间为统一报名时间,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rczp.cpta.com.cn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二)资格审查

  2023年1月30日8:00至2月6日18:00期间为报名资格审查时间,招录单位将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报考者可登录平台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请于2023年2月15日至2月19日期间登录平台进行报名确认,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五、考试测评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部分职位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设置专业能力测试的,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人民警察职位在面试前组织体能测评和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测试,采取机考形式进行。考试时限为180分钟,满分为100分。

  1.笔试时间:2023年2月19日(周日)下午14:00—17:00。

  2.笔试地点:考生在报名时选择笔试地点。为便于广大考生参加考试,我们在全国设置了北京、廊坊、沈阳、郑州、南京、广州、西安、成都等8个考点。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将于2023年3月上旬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和平台公告发布。

  (二)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根据各职位规定的面试人员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人员名单。入围面试人员放弃参加面试的,可按该职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达到合格分数线考生中依次递补。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报名登记表(从平台下载打印)、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形式进行,专业能力测试按照职位规定的形式进行,面试及专业能力测试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三)体能测评和心理素质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入围面试人员,均须在面试前进行体能测评和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体能测评严格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不计分,测评结果作为辨识考生是否适合从事人民警察职业的重要参考。

  六、体检

  考察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考察对象与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应当达到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可按综合成绩顺序递补。

  (一)体检招录到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以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中人民警察职位的有关规定执行;招录到非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政治考察政治考察严格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按照人民警察的标准、条件和拟录用职位要求,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等政治要求,对考察对象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政治态度、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是否具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等,以及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并对考察对象的家庭成员、社会背景等进行延伸考察。

  七、公示

  录用拟录用人员由招录单位综合资格条件、综合成绩、体检、政治考察等情况,按规定择优确定并组织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八、监督工作

  公安部直属事业单位统一招录工作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公安部纪检监察组、干部监督部门及社会全程监督。公安部监督电话:010-66261515。

  特别提示:

  本次招录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家庭成员有违法犯罪等可能影响录用后依法公正履职情形的,谨慎报考。

  附件:公安部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统一招录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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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部人事训练局

  202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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