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援故事第846辑】关注“紫丝带妈妈”

栏目:继续教育  时间:2022-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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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紫丝带妈妈”指的是一群见不到孩子,数量庞大但是声音微弱的妈妈群体。之所以被称为“紫丝带妈妈”是沿用了美国反暴力运动的标志紫丝带。她们的孩子没有被拐卖,可她们却一直都在找孩子的路上 。

  案情简介

  今天临海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到了一通来自上海的来电。电话中杨女士倾诉着,自己的孩子被老公和婆婆一家带走藏匿,自己求助无门的事情。杨女士是上海本地人,2019年她和老公通过网络相识相恋,后杨女士来到临海与老公结婚定居,婚后生育了一个可爱的女儿。

  因为老公家境不错,所以一直在家没有上班,后来甚至沾染上了赌博的恶习。为了帮老公改掉赌博的习惯,杨女士决定带着老公和孩子一起回上海。这一点让杨女士的婆婆很不满,而且女儿生育后婆婆一直催促生二胎,但杨女士认为自己一胎是剖腹产身体还没有恢复好,况且老公现在也没有定性,并不适合生育二胎。再后来事况发展成了杨女士不回来、不生二胎就让儿子跟杨女士离婚。突然有一天杨女士的老公趁着带女儿外出买饭的空档偷偷坐上了回临海的动车。

  杨女士来到了临海的家中,发现老公一家连孩子已经住到了别处。她想离婚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可是孩子现在已经满两周岁,又被老公带走,求助无门的她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走。

  “紫丝带妈妈”的困境

  她们独立、经济状况良好,却仍然争取不到孩子的抚养权。司法实践中类似情况并不少见。一方以暴力或非暴力手段将孩子从另一方手中带走并藏匿。期望通过拖延时间的方式达到争夺抚养权的目的,因为孩子在其身边生活久了,法院就可能以“不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为依据判决抚养权的归属。甚至因为执行难度的问题,“孩子在谁手上就是谁的”成了基层法院在抚养权判决中的潜规则。

  破局:国内第一例婚内监护权案判决

  “判令被上诉人刘XX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将婚生女送交上诉人张X,暂由张X直接抚养。”这是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份二审判决。在这份判决中,不仅对婚内“抢孩子”的行为基于否定,还直接确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成年人的抚养问题。这在国内尚属首次。从今以后,“先离婚进而争取抚养权”不再是紫丝带妈妈找回孩子的唯一途径。更杜绝了一方恶意通过藏匿孩子而拖延时间,不平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情形。婚内,双方也享有平等的监护权。

  结语

  今年,是紫丝带妈妈公益群体呼吁立法的第三年。2021年6月1日正式修订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增加了“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的方式争夺抚养权”的条文,证明法律已经关注到这群无助的群体。在不远的将来相信不会再有母子分离的悲剧发生。

  孩子是有权利获得来自父亲或者母亲一方的关爱的,任何人都无权剥夺这项权利,擅自藏匿孩子,不仅侵害了另一方的亲权,更侵害了孩子和另一个亲人见面的权利。有些人抢孩子,是出于爱孩子,而有些仅仅是为了宣泄婚姻失败情绪,让另一方痛苦。可是孩子不是物品,更不是一方为了让另一方痛苦、难受的战利品。

  撰稿|临海市法律援助中心 浙江易特纳律师事务所 吴坤杭

  原标题:《【我的法援故事第846辑】关注“紫丝带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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