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重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

栏目:教育平台  时间:2023-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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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发布了《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的通知》,自9月1日起,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房屋市政工程”)实施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据了解,分阶段办理划分标准是指建设单位在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后,可根据建设计划选择直接申请办理工程整体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下简称“施工许可证”),也可选择分阶段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其中,房屋建筑工程分三阶段办理,可按“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地下室和基础工程”“±0.000以上”三阶段分别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分两阶段办理,可按“±0.000以下”和“±0.000以上”两阶段分别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桥梁工程分两阶段办理,可按“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及桥面系附属工程”两阶段分别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也可按里程桩号分阶段分别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轨道交通工程分阶段办理,可按区间工程、车站工程、车辆段(停车场)等分阶段分别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也可按里程桩号分阶段分别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道路、隧道、管线、管廊等线性工程分阶段办理,可按里程桩号或管线桩号分阶段分别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改变了过去项目全流程审批拿到施工许可证后才能动工建设的传统模式,不仅精准解决了建设项目基坑开挖部分及时合法开工的问题,也为项目平均缩短1到3个月的建设工期,对加快项目建设起到积极有效的推动作用,助力企业跑出建设开工“加速度”。

  如需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建设单位可在全国一体化政务平台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房屋建筑工程“±0.000以下”(含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地下室和基础工程)阶段的施工许可证时,可提供建设工程规划审查意见代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提供图审机构出具的施工图技术审查意见代替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上游新闻记者 陈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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