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3200万元支持 扬州学前教育迎来发展春天

栏目:教育平台  时间:2020-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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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获悉,为促进扬州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整体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和支持水平,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办好新时代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6月底,扬州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学前教育经费投入的通知》。

  2019年幼儿园财政生均拨款标准不低于4000元/生·年

  通知指出,学前教育按照“市级统筹、以县为主、县乡共建”的管理体制,实行属地管理。要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公办民办并举,突出绩效管理。

  通知要求,各地要根据本地区经济设立发展水平,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办园成本差异等因素,统筹确定公办幼儿园财政生均拨款水平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政府补助水平,合理确定动态调整的公办园生均拨款标准。生均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保障幼儿园教职工工资待遇和公用经费,不包括离退休人员经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帮扶和改善办园条件经费(基本建设、修缮、设备购置等)。2019年幼儿园财政生均拨款标准不低于4000元/生·年(其中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500元),2020年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4500元/生·年(其中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元),2021年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5000元/生·年(其中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元),到2025年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逐年提高到6000元/生·年(其中生均公用经费逐步达到小学标准)。

  今年起扬州每年拿出3200万元用于支持学前教育发展

  通知要求,各地要切实保障幼儿教师的合法权益。切实落实在职在编幼儿教师工资政策。聘用制教师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或不低于当地企业最低工资的2.5倍,并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逐步实现同工同酬。

  通知明确,从2019年起,扬州市级财政建立考核办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实行 “以奖代补”。单项奖补和综合奖补资金由地方财政专项用于支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提高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支持薄弱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创建省、市优质园。

  从今年起,扬州市将每年拿出3200万元用于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构建协调发展、布局合理、覆盖城乡、办园规范、师资达标、质量合格的学前教育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学前教育需求。

  解读:扬州学前教育迎来发展春天

  “此前扬州学前教育投入相对薄弱,这次文件的出台,将有力推进扬州学前教育发展。”昨天,扬州市教育局财审处处长赵春喜表示。

  记者了解到,此前,扬州一些幼儿园存在在职在编教师很少、聘用制教师收入不高的问题,影响了学前教育发展水平。

  “这次文件的出台,让我们扬州幼教人对学前教育的发展更加充满信心。”昨天,扬州机关三幼幼儿园园长沐文扬高兴地说。她认为,此次文件的出台,将大力推动扬州学前教育在全省发展的位次。

  “对于幼儿园而言,财力的问题解决了,教师工资就提高,幼儿园办园条件得到改善,最终促进保教质量。”我市另一家公办幼儿园园长分析,自己所在的幼儿园近年来每年都有成熟教师流失,主要原因就是收入问题。

  “作为幼儿园教师,我们非常认同政府这次文件的出台,让我们幼儿园教师的收入水平得到提升,我们会更加安心地工作,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我市一位幼儿园教师这样评价。

  扬州发布记者 刘冠霖

  编辑 胡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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