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笔短信突现危情,“三所联动”转危为安

栏目:家庭教育  时间:2023-11-06
手机版

  “爸爸妈妈,我对不起你们,我做了很多错的事情,没有办法解决了,但是我很爱你们。”

  日前,一对老夫妻带着儿子急匆匆地走进曲阳路司法所人民调解室,神色焦急地向值班的“三所联动”律师和调解员求助:“我儿子遇上事情了,今天上午给我们发了绝笔短信,有没有什么办法救救我儿子?”当时还未到上班时间,“三所联动”接待调解员和律师看到三人焦急的神情,提前开展了接待工作。

  原来,这对老夫妻的儿子小杨是一位智力障碍人士,平时在家附近的一家餐厅打工,因为自控力不足,喜欢超前消费就借了几笔小额贷款,逐渐无力偿还。为了归还债务,小杨想到了“以贷还贷”的方法,想要再借一笔大额贷款。但因自身情况特殊,无法向银行借贷。

  此时,小杨在餐厅结识的中间人蒋某提出可以帮忙,通过蒋某,小杨成功从某银行获得一笔10万元贷款,利息是3.8万元,同时还支付给蒋某2.6万元的报酬。小杨拿到钱后却因不清楚操作方式,无法用这笔钱归还之前的贷款,并且没有忍住诱惑继续挥霍。债务滚雪球一般越滚越大。

  想到并不富裕的家庭条件,小杨深感愧对父母,于是想到通过轻生逃避债务问题,向父母发去了绝笔短信。老夫妻收到之后,立刻将正在附近打工的小杨接回家中,当天下午,一家三口就来到了司法所求助,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挽回部分经济损失。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本案即被引入到“三所联动”平台,调解工作随之展开。

  PART.01耐心普法抚焦虑

  来到调解室后,小杨的父母表示本金部分他们愿意为小杨偿还,希望咨询能否少还一些利息、要回一些给中间人的钱。“三所联动”接待律师检查了此前几笔小额贷款的相关信息,确定其公司具有经营贷款业务的合法资质,同时,小杨的数笔贷款,包括这笔10万元贷款的利率也都符合法定标准。正在老夫妻紧张焦虑之时,

  律师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律师认为,银行与小杨的贷款合同效力是存在一定瑕疵的。于是,律师当场电话联系贷款银行,向其说明了小杨的情况,并提出小杨父母希望以小杨监护人的身份撤销此次贷款合同,银行表示同意。电联结束,律师给出两条提醒:一是及时带好相关证明材料,去银行撤销贷款合同,这能挽回3.8万元利息的损失。二是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视情节判断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可否挽回2.6万元损失。

  PART.02 说理释法助还款

  现场调解告一段落,“三所联动”接待调解员立刻联系小杨所在社区,了解到小杨确实是智力障碍人士,且家庭经济情况一般,一家三口主要靠两位老人的退休工资维持生计。调解员将该情况反映至社区民警,社区民警表示,蒋某的行为很难构成诈骗,但是可以通过“三所联动”机制组织双方协商。

  于是,就在小杨居住地的“三所联动”居委调解室,社区民警、调解员及社区法律顾问组织双方开展调解。调解一开始进行得并不顺利,蒋某表示只愿意退回一小部分感谢费。社区民警和法律顾问一方面释法明理,以《民法典》的相关法条为依据,说明小杨的身体情况使他无法签署有效的借贷合同;另一方面说服劝导,告知蒋某小杨因贷款数额过大、无力偿还险些选择轻生,蒋某对此应当负有一定的责任。经过“三所”工作人员的耐心劝说,蒋某最终同意退还大部分钱款。

  PART.03 排忧解难达圆满

  小杨父母在收到退款后,第一时间送来锦旗感谢“三所联动”工作人员进行本次咨询和调解,帮助他们挽回了大部分损失。老夫妻表示会为儿子偿还借款的本金,并好好教育小杨不要再有超出自身能力的消费和借贷。

  法条速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来源:上海虹口

  举报/反馈

上一篇:高县翰笙小学校灵动舞团荣获2023年宜宾市青少年健美操比赛一等奖
下一篇:安顺镇宁:在高质量发展赛道上奋力赶超

最近更新家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