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代遛狗 免费?不免责!

栏目:家庭教育  时间:2023-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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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刘璇 视频 李赛凤 实习生 余文婷 长沙报道

  最近,“大学生代遛狗”在网络平台上突然火了。

  其实就是养狗的白领和大学生通过小红书、抖音等网络平台建立连接,经过双方沟通,由大学生出示学生证或身份证,免费帮狗主人遛狗。

  像这样的免费遛狗活动,被网友调侃为“以证换狗”,大家形容其为“三方都赚到了”:狗主人高兴、大学生高兴、狗子也高兴。

  那么,事实怎么样呢?日前,红网时刻记者就见证了一次“以证换狗”的全过程。

  大学生“持证上岗,以证换狗”

  最近,随着这样一种“共享式”新型遛狗模式的走红,对狗痴迷的大二学生余汶汶也跃跃欲试。她表示,自己很喜欢狗狗,由于还在读书没有办法养宠物,正好看到网络上出现了“代遛狗”这件事,觉得很好玩也很新奇,以致非常想尝试。

  于是,余汶汶在网络平台上通过先前认识的一名养狗人士的介绍寻找到了代遛狗的机会,经过与狗主人曹译丹的沟通,双方达成共识。

  7月7日上午10点,余汶汶来到了事先约定的地点——位于长沙开福区的富兴广场旁的草坪,曹译丹和她的萨摩耶“白粒圆”早已在此等候。

  打过招呼之后,活力四射的“白粒圆”就跳到了余汶汶身上,她一下就被逗乐了。“虽然之前在微信聊天时见过它的照片,但是没有想到它有这么活泼!”

  在遛狗之前,曹译丹交代了一些注意事项,比如,“白粒圆”的精力非常旺盛,兴奋起来喜欢刨土等等。

  余汶汶在和曹译丹彼此交换了动物免疫证和学生证后,也接过了对方交过来的狗绳。

  这是余汶汶第一次这么长时间和近距离地接触萨摩耶,开始因为还把握不准狗的性格和习惯,为了安全起见,她带着“白粒圆”在人群较少的地方玩耍,过程中还会及时拍照拍视频跟狗主人汇报。

  随着和“白粒圆”的渐渐熟络,余汶汶也越来越兴奋,不知不觉,她们在草坪上已经疯玩了一个小时。“我的精力算是很旺盛的了,但跟它比起来,我甘拜下风!虽然有些累,但我很高兴有这样一次体验。”

  代遛狗微信群 不到3天聚集了三四百人

  曹译丹表示,自己并不是第一次找大学生来代遛狗了。“刚开始关注到这一块的时候,我就发了一个帖子,立马就有很多大学生来求代遛狗。我当时也有些惊讶,还和另一位狗主人建立了一个专门代遛狗的微信群,不到3天时间,群里就聚集了三四百人。”

  最近,曹译丹也关注到了一些关于大学生遛狗的讨论。“我们并不是盲目随意地将狗狗交给陌生人,在线上交流时我会看一下对方的朋友圈了解一下她平时的社交,也会通过交流时的感觉来判断这个人适不适合遛狗,一旦发现问题我都不会将狗狗交给对方。”

  在找大学生遛过几次狗后,曹译丹也感受到了他们的热情。“基本上每一次沟通,对方都很客气礼貌,也会主动出示学生证。我觉得有这样的机会能够让更多人体验到养狗的乐趣,让人狗更加友爱也是很好的事情。”

  大学生代遛狗,看似“互惠共赢”,实则“暗藏风险”

  湖南长沙云天律所律师郑波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大学生帮遛狗”的行为存在着两种风险,过程当中养狗主人承担饲养人的角色,大学生承担管理人的角色,两者都属于侵权责任里面的责任主体。

  一方面,当饲养人所饲养的狗为宠物犬时,遛狗过程中若出现狗损害了他人财物的情况,那么管理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若出现了由于管理人未系狗绳或未戴嘴套,而造成狗咬伤他人的情况,那么管理人同样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以上两种情况,管理人需要承担的责任为过错责任;另一方面,当饲养人所饲养的狗为烈性犬时,例如藏獒、狼狗类等攻击性较强的狗,这时大学生作为管理人需要承担的责任为无过错责任。即在遛狗过程中只要是出现了狗咬伤他人或者损害他人财物的情况,无论管理人是否有主观上的过错都要承担最终责任。“这一种情况所要承担的责任属于严格责任,风险更大。”

  同时,郑波补充道,事先狗主人与代遛狗人所制定的责任划定对外不存在法律效应,仍然由遛狗过程中的管理人对外进行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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