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中心城区中学招生方案出炉!

栏目:家庭教育  时间:2023-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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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中心城区中学招生方案陆续出炉

  你家孩子属于哪个区?

  一起看看吧~

  章贡区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江西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赣教办〔2022〕18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赣市教基字〔2023〕32号)、《关于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的工作意见》(赣市府办发〔2017〕3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招生入学秩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和健康发展,维护义务教育的公平公正,现结合《赣州市章贡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区教体字〔2020〕12号)和本区实际,制定2023年赣州市章贡区小学升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一、初中招生对象

  2023年章贡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含外地回章贡区的本区户籍生源)

  二、招生原则

  1.章贡区小学升初中招生工作由章贡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坚持依法招生、规范招生、阳光招生,夯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改革成效,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

  2.民办学校初中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在区教体局的统筹指导下,按照“学生自愿报名、电脑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得采用面试、选拔性考试等形式选拔生源。

  3.赣州一中、赣州三中、赣州中学和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体局统一组织,上级教育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家长代表等参与监督。

  三、报名办法

  1.在章贡区区域内小学就读的六年级毕业生,由学校于6月底之前统一组织报名登记。

  2.现在章贡区区域外小学就读的章贡区户籍六年级毕业生,按照区教育考试中心公布的报名登记公告(将另发通知)要求到区教育考试中心报名登记。

  四、招生办法

  (一)公办初中按照“相对就近、划片分批次招生、计划到校、免试入学”的原则进行招生

  第一批次录取:赣州一中、赣州三中、赣州中学。

  1.招生计划:

  赣州一中420人;赣州三中520人,其中青年路校区280人,赞贤路校区240人;赣州中学420人。

  上述招生计划均含享受拥军政策和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等优待政策的生源。现役军人子女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等依据相关政策统筹安置,并向社会公示。

  2.招生方式:电脑派位

  3.招生范围:以章江为界,分河套内老城区和章江新区,户籍在河套内老城区的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照片区划分规定,可自愿报名选择参加赣州一中或者赣州三中青年路校区的派位;户籍在章江新区(水南街道、章江街道户籍)的符合条件的生源,可自愿报名选择参加赣州中学或赣州三中赞贤路校区的派位。

  以上生源,也可以不选择报名参加电脑派位,直接参加第二批次其他公办中学的招生。

  赣州一中:户口地址在章江北大道2—56号,营角上路以东(不含营角上路),文明大道单号1—63号、双号2—58号,红旗大道单号1—37号、双号2—66号,大公路单号1—89号、双号2—108号,文清路以东(不含文清路),建国路以东(不含建国路)的学生。

  赣州三中青年路校区:户口地址在章江北大道58号(含58号)以后,营角上路以西(含营角上路),文明大道单号65号(含65号)以后,双号60号(含60号)以后,红旗大道单号39号(含39号)以后、双号68号(含68号)以后,大公路单号91号(含91号)以后、双号110号(含110号)以后,文清路以西(含文清路),建国路以西(含建国路)的学生。

  赣州中学:户口地址在章江新区(水南、章江街道户籍)的学生可以选报赣州中学。

  赣州三中赞贤路校区:户口地址在章江新区(水南、章江街道户籍)的学生可以选报赣州三中赞贤路校区。

  章贡区籍在外地就读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区教育考试中心按程序完成户籍、学籍、房屋产权证等验审和报名信息登记后,可报名参加电脑派位。

  4.学校现场登记:

  时间:7月10日

  (1)发放报名序号条。7月7日,符合报名条件的章贡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到原就读的小学(外地回章贡区且已参加小学升初中报名登记的本区户籍六年级毕业学生到区教育考试中心)领取章贡区教育考试中心编排的报名序号条。

  (2)现场申请登记。7月10日,符合报名条件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含外地返回章贡区户籍地就读的六年级毕业学生)凭原就读小学或章贡区教育考试中心发放的报名序号条、学生户口簿到其所在片区初中学校现场申请登记。

  学生按规定和所划片区自愿报名,只能选报一所学校,若多选或错选,则取消该生参加电脑派位的报名资格。

  5.学校汇总报名信息。

  时间:7月11日上午10点前,赣州一中、赣州三中、赣州中学3所中学上报学生花名册(纸质)和学生报名信息U盘。

  6.录取。如果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则直接全额录取;如果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则按学校招生计划数实行电脑派位录取。电脑随机派位时间:7月14日上午9:00,地点:赣州市阳明小学西郊路校区。

  赣州一中、赣州三中、赣州中学3所中学电脑随机派位到的学生(即已录取),将不再按学区录取或参加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未录取到赣州一中、赣州三中、赣州中学或民办学校的学生,若符合章贡区公办初中入学条件的由区教育考试中心根据2023年初中招生计划数,按照学区划分,录取至章贡区区域内其他公办中学。

  第二批次录取:赣州二中、赣州四中、赣州七中、赣南师大附中、章贡中学京九路校区、章贡中学濂江路校区、章贡中学赞贤路校区、阳明中学、赣州九中、沙石中学、阳明中学高新校区、水西中学。

  1.招生时间:7月21日至8月20日。

  2.招生计划:电脑派位后,凡章贡区户籍的学生按学区全部录取。

  3.招生方式:

  (1)章贡中学濂江路校区、赞贤路校区七年级新生分批次录取,第一批次录取:章贡中学濂江路校区、赞贤路校区学区内符合“三个一致”条件的生源可自愿报名(具体报名方式将另行通知),选报章贡中学濂江路校区或章贡中学赞贤路校区,如果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校区,则直接全额录取。如果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校区,则按校区招生计划数进行二次分流,由学生自愿报名分流到阳明中学。第二批次录取:未被第一批次录取的生源由教育部门统筹安置到学位有余的校区或学校就读。

  (2)赣州二中、赣州四中、赣南师大附中、章贡中学京九路校区、阳明中学、赣州九中、沙石中学、阳明中学高新校区、水西中学根据学生人数、学校规模、交通状况或区域等因素划片招生。

  (3)根据城市规划和发展需要,赣州七中北区须择址另建,现址2023年秋季开始停止招收新生,将分批次分流安置2023年秋季赣州七中七年级的生源,分流的具体方案另行制定,届时将会由小学召开六年级家长会进行布置。

  在区外就读的章贡区户籍小学六年级毕业生需返回章贡区户籍地就读初中,按规定持符合要求的材料到章贡区教育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招生录取时与本区在校小学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4.学区范围:详见附件《2023年章贡区区域内初中学区》

  5.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按照《章贡区加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方法》执行。

  (二)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在区教体局的统筹指导下,按照“学生自愿报名、电脑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得采用面试、选拔性考试等形式选拔生源

  各民办学校在接收区外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不含在章贡区参加了小学升初中报名登记的学生)预报名和信息登记时,应先审核其全国电子学籍信息,并按区教体局统一要求进行登记。民办学校初中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具体招生方式及要求详见《2023年章贡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五、其 他

  1.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的户口地址以区教育考试中心学籍审核时验审的户口地址为准。验审之后若变更了户口地址的,不作为当年招录依据。

  2.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升初中,原已在章贡区就读小学的,由教育部门统筹招生录取。新转入的按照《赣州市章贡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区教体字〔2020〕1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章贡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工作的通知》《章贡区2023年秋季转学公告》要求,执行以居住证为主的招生政策。

  3.小学升初中公办学校的生源录取顺序参照《赣州市章贡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区教体字〔2020〕12号)执行。章贡区区域内空挂户、搭户、集体户口和非住宅性商品处的户口不作为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主要依据,若其户口所在地学区学校学位已满,由教育部门统筹调剂到其他有学位的学校。

  4.学校必须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招生规定,确保“人籍一致、籍随人走”。不得为未通过统一录取、违规招生的学生注册学籍,不得为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办理转学手续,不得接收无本校学籍学生就读。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学校要为其建立学籍,通过电子学籍系统申请学籍号,学籍号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唯一性,终身不变。要加强学籍日常管理,学籍管理员要加强与班主任联系与沟通,每年进行一次学籍检查,切实保障学籍系统中的班级数和班额数与实际班级总数和各班人数一致,切实做到招生录取名单、学生学籍、实际就读学校三者一致。要及时查处和纠正学籍建档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未注册初中学籍的,不得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得注册高中学籍。残疾程度较重、无法进入学校学习的特殊学生,由承担送教上门的学校建立学籍。

  5.遵循省、市、区招生工作相关要求,结合区属学校学位情况,因地、因校制宜,从2023年秋季新生开始,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平、统筹安排”原则,在符合入学条件和学位资源允许的前提下,积极探索试行义务教育阶段“长幼随学”服务,逐步帮助家长解决实际困难。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6.落实政策性优抚对象等子女入学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区教体局将积极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安排入学。

  附件1:2023年章贡区小升初招生工作流程

  

  

  附件2:2023年章贡区区域内初中学区

  扫码识别附件2

  章贡区教育考试中心联系电话

  0797-8350271

  赣州经开区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3〕12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赣市教基字〔2023〕32号)等文件精神,切实规范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初中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初中招生对象

  2023年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含外地回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本区户籍生源)

  二、招生原则

  1.坚持阳光招生,夯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改革成效,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学升初中招生工作由区教体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2.坚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学校招生不受学区限制,实行自主招生,按照“学生自愿报名、学校自主招生和电脑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得采用面试、选拔性考试等形式选拔生源。

  3.赣州市第六中学、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体服务中心统一组织,教育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家长代表等参与监督。

  三、报名办法

  1.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内小学就读的六年级毕业生,在6月下旬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登记。

  2.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外小学就读的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六年级毕业生,按照区教体服务中心公布的报名登记公告要求报名登记。

  四、招生办法

  (一)公办初中按照“相对就近、划片分批次招生、计划到校、免试入学”的原则进行招生。

  (1)第一批次录取:赣州市第六中学。

  1.招生计划:100人,含享受拥军政策和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的生源,以上生源经审核后据实录取,并向社会公示。

  2.招生对象: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人员子女。户籍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回赣生源,按规定时间完成户籍、学籍等验审后,可报名参加电脑派位。

  3.招生方式:电脑派位

  4.现场登记:7月17日至18日在赣州市第六中学现场登记。

  5.汇总信息:7月21日前赣州市第六中学上报学生花名册(纸质)和学生报名信息。

  6.录取原则:如果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则直接全额录取;如果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则按学校招生计划数实行电脑派位录取。电脑随机派位时间:7月25日上午9:30,地点:赣州市第八中学。

  赣州市第六中学电脑随机派位成功的学生,将不再按学区录取或参加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未录取到赣州市第六中学的学生,若符合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初中入学条件的由区教体服务中心按照学区划分,录取至区内其他公办中学。

  (2)第二批次录取:赣州市第五中学、赣州市第八中学、赣州市香江学校(中学部)、赣州市第十中学、赣州市第十二中学、赣州市兴国路中学、赣州市金岭学校(初中部)、赣州市第二十一中学(原赣州市凤岗中学)、赣州市第二十中学(原赣州市蟠龙中学)、赣州市第十九中学(原赣州市湖边中学)、赣州市三江学校、赣州市伍岭中学。

  1.招生时间:7月15日至8月20日。

  2.招生计划: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的学生按学区全部录取。

  3.招生方式:根据学生人数、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依街道、路段、门牌号等,实行划片招生。

  在区外就读的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小学六年级毕业生需返回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地就读初中的,按规定持符合要求的材料到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体服务中心办理报名手续,招生录取时与本区在校小学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4.学区范围:详见附件1-2。

  (二)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在区教体服务中心的统筹指导下,不受学区限制,实行自主招生,按照“学生自愿报名、学校自主招生和电脑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得采用面试、选拔性考试等形式选拔生源。

  各民办学校在接收区外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预报名和信息登记时,应先审核其全国电子学籍信息,并按区教体服务中心统一要求进行登记。民办学校初中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具体招生方式及要求详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五、其他

  1.2023年秋季起,停止赣州市峨眉中学2023年招生计划,其初中招生范围全部纳入赣州市第二十一中学(原赣州市凤岗中学),现赣州市峨眉中学七年级、八年级学生仍保持在赣州市峨眉中学就读,各年级均不接收转入生。

  2.我区对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对口直升学校实行自愿直升政策,对就读于我区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对口直升学校的小学毕业生,既可选择直升初中学校,也可按照户籍、不动产权证、所属地段申请初中学校的学位。地址以区教体服务中心学籍审核时验审的户口地址为准,验审之后若变更了户口地址的,不作为当年招录依据。

  3.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原已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就读小学的,按对口直升方式招生录取。新转入的学生以户籍或居住证地址为主要依据确定接收学校,如接收学校学位已满,由教体服务中心统筹调剂至其他有学位的学校。

  4.小学升公办初中学校的生源录取顺序参照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赣州市第六中学除外)。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内空挂户、搭户、集体户口和非住宅性商品处的户口不作为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主要依据,若其户口所在地学区学校学位已满,由区教体服务中心统筹调剂到其他有学位的学校。

  5.各学校要严格执行省市教育部门有关的招生规定,要严格落实“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要求,从学生入学之日起2个月内为学生建立学籍档案。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生学籍,不得为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移。要及时查处和纠正学籍建档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附件: 1.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初中学区划分一览表

  2.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城区初中学区划分图

  3.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各中学招生政策咨询电话

  

  

  

  

  蓉江新区

  赣州蓉江新区2023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和初一学位申请即将开始,现就广大家长关心的预报名时间、方式、所需材料等作以下具体安排:

  一、小学招生工作具体安排

  (一)线上预报名时间与方式(登录前请准备好户口页、房产证明、居住证、出生证明等材料照片)。

  1.时间:即日起至7月5日17:00

  2.报名入口:

  (1)电脑端:

  http://xsrx-zhjy.erongjiang.com;

  (2)手机微信扫描下图二维码跳转报名入口

  3.下载并填写附件1《小学一年级新生学位申请表》,复印学位申请所需材料。

  4.潭东镇、潭口镇各村小一年级新生无需登录以上招生平台预报名,潭东中心小学、潭口中心小学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辖区内各村小进行一年级新生预报名工作。

  (二)现场资料审验

  1.7月6日,各小学组织已通过线上初审的蓉江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及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等进行现场资料审验(申请入读师大附小、师大二附小、师专附小、武陵小学和飞扬路小学一年级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于7月6日-7日统一到赣州蓉江新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进行现场资料审验)。

  2.7月7日,各小学受理2-6年级转学申请。

  (三)7月中旬,公布第一批一年级新生录取名单(符合“三个一致”及可参照“三个一致”录取的对象)。

  (四)线下补录时间

  1.8月7日至8日,在赣州蓉江新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集中受理符合入学政策但未及时完成网上预报名的适龄儿童的学位申请。

  2.8月20日前,公开摇号或统筹调剂,公布第二批一年级新生录取名单。

  (五)8月29日,各校公布一年级新生及转入学生分班名单。

  (六)8月30日-31日,学生报到入学。

  二、初中招生工作具体安排

  (一)6月上旬,区内小学应届毕业生升入初中就读集体报名及录取(7月10日各小学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蓉江新区户籍回原籍就读对象等小升初报名入学具体安排:

  1.预报名对象:蓉江新区户籍回原籍就读对象、保障性住房承租户子女及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2.时间:即日起至7月5日

  3.方式:手机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线上填写《2023年小升初报名信息采集表》,并下载填写附件2《赣州蓉江新区小升初报名登记表》。

  (蓉江新区2023年小升初报名信息采集表)

  4.现场资料审验:7月11日,区社管局组织回原籍就读对象及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等在赣州蓉江新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进行小升初现场资料审验,各中学同日在校内开设窗口,受理初中八、九年级转学申请。

  5.7月18日前公布第一批初一新生录取名单(符合“三个一致”及可参照“三个一致”录取的对象)。被录取对象于7月19日到区社管局4230室领取录取通知书。

  6.线下补录时间

  (1)8月14日至15日,在赣州蓉江新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集中受理符合入学政策但未及时完成线上学位申请的适龄少年入学;

  (2)8月下旬,统筹安排符合入学政策但尚未安排就读的适龄少年入学(8月22日到区社管局4230室领取录取通知书);

  7.8月26日,各校公布初一新生分班名单及转入学生名单;

  8.8月30日-31日,学生报到入学。

  三、学位申请材料

  (一)蓉江新区户籍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

  2.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或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保障性住房的租赁合同等房屋权属证明材料;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的公寓楼,提供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3.适龄儿童的出生医学证明。

  (二)无蓉江新区户口的保障性住房承租户适龄子女

  1.保障性住房承租户适龄子女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原籍户口簿;

  2.由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租赁合同;

  3.适龄儿童的出生医学证明。

  (三)外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

  1.随迁适龄子女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原籍户口簿;

  2.由蓉江新区公安部门核发的入学202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有效居住证;

  3.适龄儿童的出生医学证明。

  四、招生录取办法

  (一)小学

  小学按照“三个一致”(含可参照“三个一致”录取对象)→蓉江新区户籍空挂户、搭户、集体户等其他情况(含无蓉江新区户口的保障性住房承租户适龄子女)→持有效居住证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的顺序招生录取。若学位不足,则由区社管局统筹调剂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二)初中

  初中按照“区内小学直升初中对象→符合“三个一致”(含可参照“三个一致”录取对象)的回原籍就读对象→蓉江新区户籍空挂户、搭户、集体户等其他情况(含无蓉江新区户口的保障性住房承租户适龄子女)→持有效居住证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的顺序招生录取。若学位不足,则由区社管局统筹调剂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高校园区范围内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统一调剂到赣州市坞埠学校初中就读)。

  (三)摇号未摇中者及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由区社管局统筹安置在有学位的学校就读,凡不愿意到指定接收学校就读、不服从摇号结果或不服从统筹调剂结果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重新安排。

  五、温馨提示

  (一)请各位家长在线上学位申请前认真阅读,熟知赣州蓉江新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及学区划分等信息,切勿听信谣言,谨防招生诈骗。

  (二)高校园区学校近年来学位紧张,区域内的蓉江新区户籍空挂户、搭户、集体户、其他情况特殊的适龄儿童以及持有有效居住证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若学区(接收片区)内学校学位不足,将统筹调剂入学。建议家长尽早打算,合理选择。

  (三)教育、公安、房管等有关部门将联合核验入学有关资料,请各位家长在线上学位申请时,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提供虚假材料入学对象将予清退,并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

  (四)入学政策咨询电话和时间:0797-8165855,0797-8166357,周一至周五(不含节假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五)线上预报名平台技术支持:王工 18151963385,丁工 13771884559

  附件:

  1.《小学一年级新生学位申请表》

  2.《赣州蓉江新区小升初报名登记表》

  3.《2023年赣州蓉江新区中小学招生与转学咨询电话》

  来源:赣州教育 了解赣州看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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