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首份!碧江区妇联、检察院发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栏目:家庭教育  时间:2021-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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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检察院、区妇联联合召开的训诫会,在打角冲社区综治中心召开。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沈鑫和区妇联副主席田亚茹共同颁发了“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这是碧江区不同主体联合发出的全市首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

案情简介

年仅6岁的果果(化名),出生后不久,因父母常年在外务工,一直在老家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今年2月,果果的父母将她接到身边一起生活,因为之前很少生活在一起,缺乏沟通的缘故,果果和她父母的感情很淡薄。共同生活后,父母发现了果果爱说谎,而且不服管教,在果果不听话的时候,父母就用小树枝或衣架打她,想用这种方式改正她的坏习惯。前不久,还因父母照顾不到位,果果在家中跌倒后受伤,住进了ICU。

【调查结果】果果父母采用经常性谩骂、殴打等方式,对果果实施多次侵害,导致果果产生较强恐惧感,但因尚未达到刑事立案的标准,区检察院检察、区妇联遂采取责令接受家庭教育的方式,对果果父母开展家庭亲职教育。

【普法要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虐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人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果果父母签“指导令”

?在本案例中,因果果父母对法律知识的不了解,对家庭教育知识的缺乏,导致了不当的教育方式、错误的教育观念,认为孩子是自己的爱怎么管就怎么管,要怎么打就怎么打。通过联合发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对未成年人监护人进行了普法教育,及时制止纠正了监护人错误的家庭教育观念,让未成年人监护人掌握了科学的育儿知识,融洽了亲子关系,及时保护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

下一步,碧江区妇联将在未成年人社会化工作和司法保护有效衔接方面做出积极探索,借助司法力量、社会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来源?| 碧江区妇联

编辑?| 滕明先

责编?| 向???禹

审核 | 侯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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