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跑出“加速度” 司法为民获点赞

栏目:未来教育  时间:2023-11-06
手机版

  

  10月17日,广东的吕律师在朋友圈公开发文对上林县法院法官表示感谢,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的代理律师,其代理的案件在法院的组织下顺利调解结案,在结案后,该院高效的办案效率、事事有回应的工作态度以及司法为民的理念都让其体验良好。

  案情简介

  黄某是广东人,于2019年与广西某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酒店招商引进协议》及《某公寓购房定金协议》,并支付45万元购房定金用以预定涉案公寓大厦16层的15间公寓。但因广西某投资有限公司房屋存在产权纠纷,未能如协议约定为黄某保留所预定的房源,致使双方未能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后,黄某于8月24日诉至法院,诉请解除双方签订的《酒店招商引进协议》及《某公寓购房定金协议》,并返还已付定金及利息

  审理过程

  上林县法院何法官受理该案后,仔细研究案件材料,深入了解案情,梳理原被告双方的法律关系,积极与原被告双方进行沟通,了解原告的具体诉请及被告的应诉态度,并秉承着“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的办案理念,依法建议变更诉讼请求,为双方从根本上解决该案纠纷。

  临近开庭前两天,原告向何法官提交调取证据申请,要求查清涉案房产目前的产权情况。考虑到该证据对进一步查清本案事实至关重要,何法官第一时间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确保能够按时开庭。

  庭审当天,原被告双方解决矛盾纠纷的意愿强烈,在何法官主持下双方在庭上达成调解协议:解除双方签订的《某公寓购房定金协议》,被告分两期返还45万定金。

  至此,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得到圆满解决,原被告双方对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认真负责的态度、高质高效的办理均表示满意。

  为进一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林县法院急群众之所急,充分发挥能动司法,推进“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的办案理念,用心为民解纠纷,不断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1

  END

  1

  图文 by 周群、蓝雪瑜

  初审 by 周群

  复审 by 陈燕

  终审 by 韦姗婷

  上林法院

  分享·关注·责任·态度

  原标题:《办案跑出“加速度” 司法为民获点赞》

上一篇:华理“青椒”有一支“魔法棒”:4年8个学生直博保研,10人获奖学金
下一篇:“两个结合”专题思政课在湖南大学开讲

最近更新未来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