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部署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周活动

栏目:未来教育  时间:2023-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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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7日是第28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安排部署,西安市教育局决定在安全教育日所在周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周主题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来陕考察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和从严治党及校园安全稳定会议关于学校安全工作部署要求,持续深化学校安全教育,指导属地各中小学校(含职业中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以“普及安全知识,提高避险能力”为重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推进校园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学生安全教育常态化开展,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件发生,全力保障中小学生安全健康成长。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一次家庭教育公开课。指导辖区学校组织开展一次以学生安全为主题的家庭教育公开课,帮助家长学习了解预防溺水、欺凌、交通事故、暴力伤害和心理健康教育等专业知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督促家长与学校保持密切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学生行踪去向、人际关系、心理状况和学习生活情况等,加强学生离校期间的看护监管。

  (二)开展一次心理健康专题教育。指导学校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心理特点,通过主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一次心理健康专题教育,引导学生加强自我认知,提高自我调控、承受挫折和适应环境的能力,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良好心理品质,对存在心理困扰的学生提供“一对一”心理咨询和辅导。

  

  (三)开展一次预防欺凌专题教育。会同公安、司法、检察院等部门集中开展一次预防学生欺凌专题教育,通过班团队会、法治副校长宣讲等形式,强化学生法治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学生自觉遵守校规校纪,提高对欺凌和暴力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做到不实施欺凌和暴力行为。

  (四)开展一次防溺水专题教育。指导辖区学校组织开展一次面向全体学生的预防溺水专题教育,通过校园网、校园广播、宣传栏等载体,剖析典型事故案例,宣传介绍预防溺水知识和救援知识。要组织全体学生和家长开展预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学生预防溺水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五)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结合本地实际,指导辖区学校针对地震、火灾、校车事故、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等不同情况,组织全校范围的应急疏散演练,普及应急常识,检验协调配合能力,构建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突发事件应对和处置工作机制,增强师生的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组织一次体验式安全教育。组织辖区学校利用已建成的校内安全教育体验教室,以及校外的交通、消防、特种设备等各类安全教育场馆和法治、禁毒等校外教育资源,组织适当学段学生开展实景式、参与式、互动式安全教育体验项目,让学生真实感受日常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各类安全风险,提高学生识别风险、防范风险的意识、能力和水平。

  (七)推送一批线上教育资源。目前,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在国家中小学教育智慧教育平台已经新设置“安全教育专区”,上线了各类安全教育资源。在充分利用好国家平台资源和有关课程的同时,指导辖区学校充分利用“西安市中小学生安全教育云课堂”资源优势,组织师生观看学习有关防性侵、防诈骗、防踩踏、反毒品、反拐卖、反邪教、国家安全等安全相关教育资源,通过网络平台供学生和家长线上学习使用。3月27日当天,要指导辖区有条件的学校利用课后服务时间收看西安市“消地结合”消防宣传“进学校”观摩活动(活动通知另文印发)。

  

  (八)开展一次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要充分发挥区县、开发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专班以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协调组织各相关部门集中力量校园周边商业摊点、娱乐场所、网吧、宾馆、电竞酒店、“密室逃脱”“剧本杀”等经营场所进行一轮检查。要加强规范整治,通过组织集中专项治理,及时查处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食品、危险文具、玩具、读物、游戏和音视频等有害商业和文化产品。

  三、活动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联系相关部门,广泛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周各项活动。要严格落实进校园活动备案审核制度,严禁在活动中以任何形式发布、夹带、印发商业广告及进行商业宣传。

  (二)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将安全教育活动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相结合,坚持线上线下同步开展,通过社会新闻媒体、校园新媒体、宣传栏、电子屏、一封信等方式,做好安全教育周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推动全社会共同关心学校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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