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浙江大学副校长黄先海:数字贸易亟需更加统一的全球性贸易规则

栏目:成人教育  时间:2023-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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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字贸易作为贸易新形态,正成为中国加快建设贸易强国、驱动经济增长的新引擎,也为世界经济复苏与全球贸易增长注入了新动能。近日,2023年服贸会在北京举办。会上发布的《数字贸易发展与合作报告(2023)》显示,2022 年中国数字服务总值3710.8亿美元,同比增长3.2%,占服务进出口比重41.7%,并继续保持顺差。

  作为大国,中国应如何构建数字贸易新优势?未来如何推动数字贸易开放发展与互利合作?针对以上问题,21世纪经济报道在服贸会上采访了浙江大学副校长黄先海。

  黄先海表示,数字贸易大循环正成为当前中国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枢纽。尤其是疫情稳定后,人们越来越意识到数字贸易这一国际贸易发展新动能的重要性,在提升贸易效率、拓展贸易对象、降低贸易成本、丰富贸易业态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当然这个发展过程当中也碰到了一些难点,召开服贸会的目的之一就是要找到这个破解之道,使数字贸易有更好更快的发展。”黄先海说。

  在他看来,当前数字贸易领域开放合作的最大瓶颈在于规则的统一与协同。

  “中国在跨境电子商务方面已经有比较成熟的规则体系了,而且也得到了国际的认同,但是其他领域还有一些规则和体系需要去重新构建。包括现在美国、欧盟、东盟等各个经济体也都提出了一系列的数字贸易规则,但这种规则都有各种侧重,还没有像WTO关于货物贸易的基本规则那样达成国际统一的认同,给的快速发展造成了一定制约。”黄先海如此说道。

  以数据的跨境流动为例,跨境数据流动是数字贸易发展的重要前提,也是规则制定的核心议题,事关各国、国家安全、网络犯罪监管与个人隐私保护等,很难用统一规则满足各国不同的监管诉求。近两年来,多个国家就跨境数据流动出台新规,但国际互信明显不足,进而导致规则制定仍未达成广泛共识。

  黄先海认为,中国未来应当考虑在保障安全性的同时,进一步探索数据流动性开放的空间。而且要进一步探索数字产品的非歧视待遇,为跨境数据流通扫清障碍的同时,也能进一步保护自身数据的健康发展,可以尝试分层分类地逐步推进。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加入《伙伴关系协定》(DEPA)工作组第三次首席谈判代表会议及第三次技术磋商近日已在北京召开。中方同DEPA成员智利、新西兰、新加坡就数字产品待遇、数据问题、更广泛的信任环境、商业和消费者信任等议题,以及贸易单据数字化等拟在DEPA框架下开展的合作进行深入交流。

  黄先海表示,对标DEPA会对中国建立数字经济规则体系起到非常大的推动作用。当前中国正在积极自主地参与到国际数字贸易规则的制定当中,如果中国正式加入DEPA协议,不仅能推动中国数据跨境流动的进一步发展,也有机会成为更先进规则的引领者,争取更大的规则商谈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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