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法》执法检查报告有哪些关键数字?一起来看

栏目:高等教育  时间:2020-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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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作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根据监督工作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于今年6月至9月开展了高等教育法执法检查,这是高等教育法颁布以来首次开展的执法检查。

根据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实施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20年时间内高等教育实现了从精英化到大众化并向普及化迈进的历史性跨越。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2663所,是1998年的2.6倍;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3833万人,是1998年的4.5倍;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48.1%,是1998年的4.9倍。当前,我国已建成世界最大规模的高等教育体系,人才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稳步提升,对国家发展贡献度不断提高,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高等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

资料图

还有哪些关键数字?一起来看!

- 750所高校设置马克思主义学院,加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全面修订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创新思政课教学模式。健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体制机制,教育部推进两批共8省市、25所高校、92个院系“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

-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全国组建约1400个职教集团,吸引约3万家企业参与。

- 高等教育区域布局结构进一步调整,服务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不断增强。法律实施以来,全国新设本专科学校60%以上分布在中西部,东中西部高校数量和常住人口比例已经基本持平。新设院校向非省会城市布点,绝大多数地级市设有普通高校。

-高校作为主要完成单位获得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三大奖通用项目占全国总项数的82.6%,产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占全国的80%,在凝聚态物理、超级计算机、量子通信等领域取得一批标志性成果。137所“双一流”建设高校承担了63%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69%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73%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目前,高校拥有两院院士790余名,聘任长江学者3931人,3038人入选国家“万人计划”。

-2014年全面启动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已有三批14个省市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社会总体反响积极正面。26个省份使用统一命题试卷,试题内容着重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大幅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全国性加分项目从11个减至5个,地方性加分项目从2014年的95个减至2018年的35个。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2015年以来新增招生计划主体全部投向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累计录取农村和贫困地区大学生57万余人。2019年共有22.4万名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报名高考。推进高职分类招考改革工作。全国通过分类招考进入高职阶段学习的学生每年超过200万人,北京相关学生比例已经达到70%以上。健全资助政策体系,自2012年起累计资助学生2.87亿人次,资助经费总投入5843.66亿元,基本实现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目标。

-教育部取消和下放涉及高校的16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全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涉及高校的17项职责、下放12项职责。加快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全国2000多所高校基本完成了章程制订和核准工作,初步实现“一校一章程”。

总体上讲,高等教育法基本得到有效实施,大多数法律条款得到落实,实现了立法目的。

同时,检查组也发现,高等教育法还存在一些实施不到位、落实不彻底的问题。例如,高等教育服务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还不够强(第4条),高等教育区域布局、类型层次和学科专业结构不尽合理(第7条),高校教师队伍建设仍需加强(第五章),推进高校办学自主权还有较大差距(第11条、第32—38条),高校学术委员会的作用发挥不充分(第42条)。此外,高等教育法的学习宣传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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