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大学生要当心“培训贷”陷阱

栏目:高等教育  时间:2023-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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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法官做客“市民有约”聊反诈小窍门(引题)

  兼职大学生要当心“培训贷”陷阱(主题)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邱睦 通讯员 郑雅曼 实习生 龙佳佳

  电信网络诈骗与传统诈骗手段有哪些不同?大家该如何远离电信网络诈骗陷阱?9月1日,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方芳做客极目新闻“市民有约”栏目,与广大市民朋友互动交流。

  一个小时的热线活动中,方芳揭秘电信网络诈骗的种种“障眼法”,为来电读者支招。她介绍,电信网络诈骗已经呈现产业化、智能化、国际化的特点,诈骗分子利用网络和先进技术,诈骗手段不断升级,极具隐蔽性和迷惑性,而且往往能直接瞄准目标群体实施精准诈骗。在日常审理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中,兼职刷单类诈骗、虚假网络贷款类诈骗、荐股类诈骗、冒充电商物流类诈骗、婚恋交友类诈骗等类型的案件数量较多。

  冒充公检法的骗子常用5种话术

  “一名‘法院’的同志要我往账户中交纳2万元的保证金。”9月1日的“市民有约”活动中,刘小姐急匆匆打进热线电话说。8月31日,她接到一名自称是法院工作人员的电话,说她涉嫌一起诈骗案,准备将她的账户冻结。这名“法院工作人员”还用短信发给刘小姐一个银行账户,要求她往账户中交纳保证金。刘小姐思前想后,觉得这件事可能是陷阱,便打来电话询问方芳。

  “现实生活中,骗子冒充公安、检察院、法院工作人员实施诈骗的现象屡见不鲜。”方芳说。这种骗局往往以被害人的银行卡、社保卡、医保卡等信用支付工具被冒用,或被害人身份信息泄露,涉嫌洗钱、贩毒等,要求被害人配合调查,并发送虚假“通缉令”“逮捕令”等法律文书,使被害人陷入恐惧,再让被害人进行“资金清查”或者将钱转入指定“安全账户”以自证清白,从而实施诈骗。

  “你遇到的事情就是这种情形。”方芳告诉刘小姐。如果接到电话、短信涉及法院,可以拨打12368核实情况。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全国法院系统公益服务电话,可以对诉讼活动的相关信息和进展进行查询。法院的电话、短信等,往往会提供案号、案由、原告、被告等相关案件信息,而诈骗电话最终都归结于要钱,不涉及具体的案情。

  方芳介绍,冒充公检法类诈骗常常有5种话术,即:因案件需要,要求被害人开通网银或者重新办理一张银行卡;要求被害人对案件保密,绝对不能和其他人尤其是警察透露通话内容;出示带有“公检法”标记的传票、通缉令、拘留证、逮捕证等,要求被害人添加微信或点击链接、扫描二维码;表示要给被害人转接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电话;要求被害人立即把自己银行卡里的钱转入“安全账户”,否则银行卡就会被冻结,或者要求交纳保证金。

  大学生做兼职时要警惕“培训贷”

  黄同学是一名在校大学生。一年前,她在网上浏览学习PS的内容时,在一个公众号的课程简介链接中留下了手机号码。“后来,有培训机构添加我为好友,并向我推销边学习课程边做兼职,赚来的钱分期付学费。”黄同学告诉方芳。在培训机构工作人员的鼓动下,她报名参加培训课程、交了培训费,并用工作人员提供的内部渠道申请了5万元网络贷款。但是,培训机构只教授一些最基本的网上免费课程,也没有提供兼职机会,黄同学觉得被骗了,要求培训机构退费,反而被培训机构索要违约金。

  “我为此欠下几万元的网贷。请问法官,我是不是被骗了?”黄同学问。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你可能遇到了‘培训贷’陷阱。”方芳说。2023年5月26日,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了2023年第1号预警:警惕“培训贷”陷阱。它是指不良培训机构以只要报名参加培训课程就提供兼职与就业机会、学费可以分期付款等承诺,诱导学生在网络贷款平台借贷。但课程开始后,学生往往没有获得机构承诺的兼职或就业机会,而且面临退费困难和高利贷风险。

  “如果你遇到这样的教育培训机构,可能遇到民事欺诈,也有可能被诈骗金钱,需要根据合同签订情况、合同内容及后续履行情况判断。”方芳表示。如果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培训机构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等民事欺诈行为,受害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培训机构涉嫌诈骗,被害人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如何防范“培训贷”?方芳给出了三点建议:首先,对于无任何要求即可直接面试且薪资待遇异常高的招聘信息,应提高警惕,不要轻信;其次,入职前遇到公司要求交纳“押金”“服装费”“培训费”等各种费用时,应该慎重;第三,如果确有贷款需求,应先和家人商量,再选择正规的金融机构申请贷款。

  办理贷款牢记“不贪不恋不上当”

  “请问我是不是遭遇了骗子?”武汉市民李先生致电“市民有约”热线焦急询问。

  今年4月,李先生接到自称是一家金融平台客服的来电,询问他是否有贷款需求。当时李先生的公司正好需要资金周转,他没有多想,便添加了对方的企业微信好友,并下载该公司指定的“贷款”APP,申请贷款。

  之后,对方以交会员费、解冻金及证明还款能力等为由,要求李先生转账。他向对方转账10万元,对方仍称贷款条件不满足,不能放贷,并失去联系。

  “你应该赶紧报案。”方芳提醒李先生。报案时,一定要向公安机关提供尽可能详细的通话记录、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线索、凭证。报案越及时、证据越充分,追回钱款的可能性就越大。

  “这是另一种诈骗类型——冒充金融客服诈骗。”方芳说。不法分子通过推送代办信用卡等钓鱼网站,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然后冒充银行或者贷款公司工作人员电话联系被害人,对有意向者先收取几百元至几千元不等的手续费。有些不法分子可能还会向被害人邮寄一张假信用卡,然后以交纳年息、保证金、税款、代办费、检验还贷能力等为由,要求被害人汇款,或骗取被害人的银行账户和密码等信息直接转账、消费,实施诈骗。

  “对于这种诈骗,一定要牢记‘不听不信不转账,不贪不恋不上当’。”方芳表示。预防此类诈骗的“三部曲”是:首先,如果需要贷款,请到银行或正规信贷机构办理,切勿轻信“无抵押、无担保、当天放贷”的贷款广告;其次,放款前要求缴纳解冻金、认证金、激活费、手续费的网络贷款,往往是诈骗。一旦遭遇此类情况,应高度警惕,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不慎被骗,切勿在网络信息中寻求他人或机构帮助,避免二次上当;第三,一定要保护好个人隐私,不随意点击可疑网址链接,不要随意填写、提交个人信息。不要与陌生人开启屏幕共享功能,更不要在“屏幕共享”的情况下打开支付软件、银行账户等操作界面或进行涉及密码、转账汇款等相关操作。

  来源: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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