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出国就能办理国外研究生学历,女子诈骗27.5万获刑

栏目:学历教育  时间:2021-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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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不用去国外,也不用上网,就可以获得国外研究生学历”,女子田某以办理美国研究生学历为由骗钱,被北京朝阳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金4万元。近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布了这起案件的判决书。

被告人田某今年43岁,系北京某留学咨询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6月至7月间,田某在本市朝阳区某文创园某室,以办理美国研究生学历为由骗得被害人丁某、高某人民币共计27.5万元。因被害人报警,2020年8月31日,田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据被害人之一丁女士讲,2020年6月,她听说在某文创园内有个“田老师”可以帮忙联系国外留学项目,便前往了解情况。见面后,“田老师”承诺可以为其申请研究生学历,不用去国外,也不用上网。此“田老师”即为被告人田某。

6月20日,丁女士与田某签订了一份研究生服务协议,协议约定田某为丁女士办理北美宾夕法尼亚商学院研究生项目,收付定金5万元,尾款20万元。当天,田某还以协议“捆绑”为由,让丁女士另外签署了一份25万元的北京市积分落户的协议。

6月22日,丁女士在田某的要求下支付了17.5万元。后田某联系丁女士,说积分落户不办了,事成后只需将办理研究生学历的钱补齐即可。田某称可在两个月内办成,但却迟迟没有办理成功,丁女士选择报警。

另一位被害人高先生是丁女士的朋友,因想为妻子申请一份美国的研究生学历,便也通过丁女士联系田某,并先后支付给田某总计10万元。案发前,田某分别退还丁女士和高先生14.3万元和2万元,案发后田某父亲又帮其退赔丁女士3万元。

记者了解到,田某曾在侦查阶段供述称,她是通过一个教育类的微信群认识的张某办理此事,自己并没有办理美国研究生学历的能力,但却说不出张某的微信号和手机号。

法院审理认为,田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诈骗公民钱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田某的辩解与证据证明的事实不符,法院不予采信。

最终,被告人田某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金4万元,并退赔受害人丁某2000元、高某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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