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造假被判返还工资30万,网友:公司HR也同样失职了

栏目:学历教育  时间:2021-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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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男子伪造学历和工作经历,在某公司担任月薪9万元的总经理一职。离职后,该男子被公司告上法院,要求男子退还30万工资。

陆云生于2019年入职北京某公司,担任创意中心总经理职位,月薪试用期工资为税后72800元/月,转正后的工资为税后91000元/月,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书,但公司未在该劳动合同书落款处签字或盖章。然而其离职后,公司认为陆云生存在虚构的教育经历以及工作经历行为,主张劳动合同无效,要求陆云生返还工资款30万。法院认为,陆云生明确认可其存在虚构学历及工作经历的情况,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其应当返还相应的工资款30万元。

公司认为:陆云生没有按照要求提供芝加哥艺术学院文凭以及认证证书,即使入职后也没有补充,因此公司认定陆云生存在隐瞒真实教育经历、虚构教育经历的行为。并且入职期间陆云生工作表现极差,面试简历上的工作经历也存在欺瞒现象Ajiva Branding LLC Chicago和Ajiva Branding LLC Shanghai公司都不存在。

但是陆云生却觉得自己学历虽然造假,但是10年以上的工作经历是真实存在的,在入职期间也没有损害公司利益。还极其厚颜无耻的认为:“公司对我进行了面试,其应当认真核查我的个人资料的真实性却未予核查,故应承担不利后果。”

虽然一审、二审的判决结果都是让陆云生退还30万元工资,但还是有网友认为被告陆某有点冤,在越来越重能力而不是唯学历的今天,法院的一纸判决,似乎让人觉得学历重于能力。其实,这是对判决的明显误读,即使陆某完全胜任职位,也不影响法院做出同样判决。诚信是人必备的优良品格,是公民的第二个“身份证”,因此陆某的判决结果并不冤。

还有网友觉得公司HR也理应承担一部分责任,毕竟在试用期期间没有发现这么大的漏洞!

此事件同时也告诫我们:凭假证上位,侥幸只是暂时的,不要用自己的前途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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