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关于规范驾驶培训学校的建议》的答复函

栏目:学历教育  时间:2023-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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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晓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驾驶培训学校的建议》(第11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目前,我市共有各类驾校27家,年培训能力达6万余人。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目前对驾培市场管理实行的是市场化运作,训考分离制度,具体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驾培训市场的市场准入、教学质量监管、教练员资质审查和教育培训。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驾驶证的考试发证。由物价部门负责收费价格监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市运管处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实施全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加强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管理,规范其教学行为;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的监督管理,规范培训行为,保证培训质量。

  近年来,我市驾培市场发展迅猛,全市驾校数量和培训量大幅度增长,同时也暴露出不少问题,突出表现为一些驾校经营和教学不规范、服务质量差的问题,对行业进一步发展产生了不良影响,引起了社会各方面关注。为规范驾校教学经营行为,提高培训质量,保障驾驶学员合法权益,市运管处制定了以下措施,切实加强驾校管理:

  一是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管理与经营行为,对主校址以外的培训点和招生报名点进行全面清理。对未整改或不符合要求的培训点、招生报名点一经查处,坚决予以取缔,彻底改变全市驾培机构培训点散、乱、小等问题,促进驾培行业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畅通投诉渠道,加强日常监督。要求驾培机构在教学车辆车身两侧统一喷印培训机构简称、招生报名电话、行业管理部门监督电话,在招生、教学、训练场地公布许可证件、经营类别、培训范围、投诉监督电话、管理制度、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教学员和场地情况。市运管处专设了24小时驾校监督投诉电话:2213201,于2006年开通了网上监督投诉。建立了投诉统一受理和回复制度,在第一时间落实投诉内容,给市民一个满意的答复。

  三是实施计时培训管理系统。从2014年6月1日起,凡进行初学驾驶人各科目考试的学员,必须使用计时培训电子档案。市运管处机动车驾驶计时培训管理平台和市交警支队车管所机动车驾驶员考试监控中心合并办公,对学员电子档案由市级计时培训管理平台进行稽核,要求驾校严格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组织教学培训,落实课程计划,不得缩短学员学时或减少培训内容。2015年与交警部门开展了专项整治,对违规学员虚假学时全部作废,重新计时;涉事驾校计入本年度质量信誉考核不良记录;涉事教练员由所在驾校批评教训,如下次再犯,给予暂停其培训资格1个月的处理。今后我们继续加强这方面的合作,严厉打击非法经营、不按教学大纲教学、培训中弄虚作假等行为。

  四是加强驾校资质审查。2015年我们根据《陕西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关于贯彻执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等两项国家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2013),对全市27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教练场地、办公场所、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各项管理制度、人员配备及岗位职责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均符合两个国标要求。同时积极引导鼓励驾校加强安全教育警示栏、图片、实物、模型、机动车驾驶模拟器等教学用具的使用,增强培训内容的形象感、直观感,使学员易于理解,迅速掌握。

  今年我们还将邀请社会监督员参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社会监管和舆论监督作用,推进我市驾培市场健康发展。

  特此回复。

  汉中市交通运输局

  2016年7月1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汉中市交通运输局  2214413)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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