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资阳先行试点,评定三个等级,择优纳入编制管理

栏目:学前教育  时间:202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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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益阳日报全媒体讯(记者 曹灿)9月15日,记者从市卫生健康委获悉,根据《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湖南省乡村医生等级评定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目前我市已在赫山、资阳两区启动乡村医生等级评定试点工作。这是全省首次给乡村医生定级,择优纳入编制管理,打造一支“留得住”的村医队伍。

  乡村医生是医疗卫生服务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乡村医生在身份编制上处于“体制外”,主要采用“补助”而非“工资”的形式发放劳务补偿,一定程度上导致乡村医生积极性不高,活力不足。开展乡村医生等级评定试点工作,有利于更好地加强适宜人才培养和引进,保障乡村医生收入,拓宽发展前景,让乡村医生生活有奔头、工作有活力。在全省首批试点的16个县市区中,有我市赫山区和资阳区。

  市卫健委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我市试点工作进行专门研究和部署。随后,两试点区各自成立了乡村医生等级评定试点工作委员会、乡村医生等级评定专家组、工作专班等机构,协调推进试点工作。目前,试点区已完成本辖区乡村医生摸底调查、试点方案(送审稿)制定、每年所需经费测算等工作。“试点方案已基本完成,很快能下发执行。”市卫健委基层卫生健康科科长陈建军告诉记者,此次试点,评定对象为经试点地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准登记,准予在村卫生室执业,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在岗乡村医生。根据“帮老百姓解决多少医疗卫生问题、工作年限、老百姓的满意度”等指标,将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评定为一、二、三级乡村医生。

  在待遇方面,试点地区给予一、二、三级乡村医生一定标准工作补贴,分别不低于每月800元、500元、300元,并向偏远落后地区倾斜。在编制激励上,明确从2024年起,原则上每年安排不少于5%的乡镇卫生院空缺岗位,定向择优招聘一级乡村医生并纳入编制管理,逐步建立“乡聘村用”工作机制。在动态管理上,乡村医生等级评定实行届期制,以5年为一个周期,明确了等级晋升和降级条件,建立“能上能下”的工作机制;要求各试点地区组织乡村医生在上级医疗机构跟班坐诊、带教查房,在临床一线提升乡村医生服务能力。

  根据计划安排,试点地区在年前完成乡村医生等级评定工作。从明年1月起,试点地区规范运行乡村医生分级管理制度。到2025年,我省将全面推广乡村医生等级评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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