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二孩时代,“托儿所”能否重现?

栏目:学前教育  时间:202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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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记者 李红梅

 

“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已有两年多,但一些生育配套政策还没跟上。例如,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供给不足,“入托无门”成为很多婴幼儿家长的心病。近几年,社会各界反复呼吁托育服务回归。记者调查发现,托育行业缺乏相关的标准和规范,开办托育机构只能参考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要求规模在6个班以上,还要有室外活动场地,门槛比较高,让社会力量望而却步。

需求

六成家庭希望孩子2岁入托

下午5点多,刚下班的王女士来到李沧区一家幼小托管中心接自己26个月大的女儿。王女士家是典型的双职工家庭,她的母亲把孩子带到1岁多时生病回了老家,带孩子的重任一下子落到夫妻俩身上。“去年我面试了几个育儿嫂,感觉不太放心,价格也贵,刚好打听到这儿有一家托管,就先购买了5天日托,看孩子是否适应。”王女士说。

 

李沧区某小区内,许多老人在照看孙辈。

据记者调查,像王女士这样遇到托育难题的并非少数,许多双职工家庭的都有这桩“心病”。当前,多数幼儿园仅接收3岁以上幼儿,而女职工平均只有五六个月的产假,职场妈妈休完产假复工之后,孩子在入园前长达两年半左右的时间里由谁来带,就成为一个很棘手的现实问题。

据悉,国家卫计委家庭司2016年委托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在全国10个城市开展了“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需求调查”,结果显示,近80%的3岁以下婴幼儿主要由祖辈参与看护。不过,有些老人年纪大、身体差,帮子女照料第一个孩子就有些吃力,到第二个孩子时就更有心无力了。把孩子送到托育机构,成为一种迫不得已的选择。上述调查显示,城市35.8%的3岁以下婴幼儿家长存在托育需求,无祖辈参与照看的家庭托育需求达43.1%。

随着科学育儿理念的提升,3岁以下幼儿托育需求猛增。根据国家卫计委的调查,33.8%祖辈参与照看的家庭仍有托育需求,69.7%的家长希望将孩子送往专业的托育机构,原因主要是“培养孩子的自理能力”(占69.7%)、“让孩子有玩伴”(占60.0%)和“减轻老人负担,让老人有更多的闲暇时间”(占44.1%)。

2016年8月,青岛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委托青岛市工程咨询院对100名有意愿生育二孩的家庭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30%的家庭希望在孩子2岁前送入托儿所,60%的家庭希望在孩子2~3岁时送到托儿所。

当前,“孩子谁来带”的问题已严重影响到生育意愿,接收3岁以下婴幼儿的托育机构,成为很多家庭的刚性需求。国家卫计委的调查结果显示,60.7%的“一孩”母亲因为“没人看孩子”而不愿生育“二孩”。

供给

缺乏政策标准市场乱象丛生

上世纪80年代曾经遍布我国城乡各地的托儿所,经过市场经济大潮的洗礼,如今已经所剩无几。托育机构能接纳的婴幼儿数量远低于实际需求,入托难已经成为普遍现象。据国家卫计委调查,0~3岁婴幼儿在各类托育机构的入托率仅为4.1%,与发达国家50%的入托率相去甚远,未入托的主要原因是“附近没有接收3岁以下孩子的托育机构”(占30.1%)和费用太高(占21.6%)。

据记者了解,有些幼儿园曾设有托班(小小班),招收2~3岁的幼儿。但“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之后,由于出生人口猛增,学前教育资源比较紧张;再加上,教育部对对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没有比例要求,于是,多数幼儿园为完成考评指标,干脆取消托班,只招收3岁以上幼儿。青岛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青岛近几年迎来入园高峰,学前教育学位需求猛增40%,目前市内三区公办幼儿园原则上停止招收小小班,优先保障3岁以上幼儿的入园需求。

目前,我国尚未出台关于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发展的总体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也不健全,缺乏专门的准入标准和管理规范,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机构存在许多困难。“2011年之后,教育部门停止审批不足3个班的个体托幼机构,只受理6个班以上的幼儿园登记注册,申办托幼机构要参照《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李沧区教体局托幼办一位工作人员说。

记者调查发现,由于门槛太高,一些创办者迟迟拿不到教育部门的办学许可证,转而去市场监管部门以“教育信息咨询”的名义办理营业执照,先把托班开起来。但这些教育咨询机构或早教机构,不具备提供午餐、开展全日制托育服务的资格,开办全日托管属于超范围经营。而那些开在社区、靠口耳相传的家庭式托育机构,其场地、消防安全、卫生等大多不达标,师资良莠不齐。

今年2月以来,教育部、民政部、人社部、国家工商总局等4部门联合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坚决治理校外培训机构“有安全隐患、无证无照”等问题。一些没有办学许可证或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托育机构,也被列入此次排查治理范围,随时有被关停的风险。8月10日,青岛西海岸新区民政局发布公告,拟对23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撤销登记,其中就有9家个体托儿所(托儿班)。

建议

将托育纳入政府公共服务

在2018年全国两会上,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提交了“关于大力发展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的提案,建议由国务院指定国家卫计委牵头,建立托育机构建设标准,规定卫生、消防、食品安全、保育人员从业资质等内容,保障托育服务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面对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不足的现状,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托育服务研究组专家建议,政府部门根据出生人口监测、预测,结合生育意愿和托育意愿,制定适宜的托育服务发展规划,通过公办、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模式,构建包括幼儿园托班在内的多种形式并存的托育服务供给体系,以满足家长不同层次的托育服务需求。

2017年青岛市两会期间,市人大代表、妇联主席刘青华和市政协委员、妇联副主席林婉玲分别提交了议案和提案,建议加大3岁以下儿童托幼公共服务力度,将3岁以下托幼服务机构建设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和市办实事项目,加大对3岁以下托幼设施及服务的财政投入,采取政府财力以奖代扶的方式,鼓励扶持各级各类幼儿园、育龄女职工较多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开办托幼机构,减轻家庭对3岁以下幼儿的照料成本。

对此,青岛市教育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卫计委答复称:鉴于国家政策、城区幼儿园学位紧张等条件所限,依靠幼儿园解决3岁以下儿童的看护问题困难较大。教育部门将在师资培训、教育保育、家庭教育等方面积极支持相关部门成立婴幼儿看护中心、托儿所,为3岁以下儿童提供看护服务。财政部门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在进一步规范完善托幼机构审批注册制度的基础上,引导和支持区(市)政府加大托幼机构的建设和配套力度,探索将该项工作纳入学前教育综合奖补资金考核因素。

“对于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目前国家及山东省层面没有明确出台相关指导意见。”青岛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0~3岁婴幼儿的生长发育特点,决定了他们不适合集中看护,应该由父母居家养育。而且,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一般收费较高,超出了青岛市民的平均消费和收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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