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上个好幼儿园根本办法在哪儿?代表建议学前教育立法提速

栏目:学前教育  时间:202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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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报记者北京3月4日讯( 柯进 禹跃琨)“近年来,我国学前教育取得了明显发展,但仍是教育体系的薄弱环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特别是在中西部、农村地区,教育资源尤其普惠性资源短缺、运转困难、师资匮乏等问题突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民进中央副主席、北师大教育学部教授庞丽娟建议,加快推进我国的学前教育法立法进程。

庞丽娟说,2017年我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已达79.6%,但一些中西部、农村地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在50%以下,有的贫困县仅30%-40%,还有一些乡镇尚未能实现拥有一所中心幼儿园。另外,一些幼儿园因缺乏经费运转困难,一些已建园因缺乏师资开不了门,也有一些园因缺乏专业合格教师,小学化现象较为普遍,或教育质量不高。

庞丽娟分析认为,存在上述问题的直接原因,是对学前教育性质、定位缺乏真正认识,一些政府部门对发展学前教育的主导责任不明确、或者落实不到位;深层次原因是,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投入体制、办园体制、教师政策制度等短板依然突出,适应于我国新形势下新要求的体制机制尚未有效建立。而最上位、根本的原因则在于,我国尚未有国家层面、专门的《学前教育法》,缺乏对上述学前教育改革发展中的深层次、关键性问题,做出明确的法律规定。

“因此,亟须加快学前教育立法,推进立法进程,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着力补上学前教育这块‘短板’,保障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庞丽娟建议,我国的学前教育立法,应坚持公益与普惠、政府主导、改革与创新、公平与均衡的理念,把立法的重点,一方面放在明确学前教育性质和定位、职责及分工协调机制、管理体制与机构、督导评估与问责制度、财政投入体制和运行保障机制上,另一方面应放在确立以公办园、公办性质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为主体并多元共同发展的办园体制、明确学前教师的身份地位等基本权益与保障,以及建立优先保障贫困地区和弱势群体的学前教育扶助制度上。

(编辑:欧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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