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各省应及时补充公办园教职工,严禁“有编不补”

栏目:学前教育  时间:202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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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官网10月28日公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332号建议的答复》(教建议字〔2019〕147号,以下简称“答复”),对“关于促进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优质发展的建议”进行答复:

经费投入、教师编制不足、办学成本分担机制不健全是影响学前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的重要原因,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发展,制定和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优质发展。

 一、发挥中央专项资金引领作用,带动地方特别是县级政府加大对学前和普通高中教育的财政投入

按照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有关规定,学前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主要属于地方事权,省级统筹,以县为主。近年来,中央财政通过下达中央支持学前教育专项、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补助等专项资金,安排教育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方式,引领带动地方政府特别是县级政府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快速增长。

2017年,全国学前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经费投入分别为3256亿元、4318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6.12%、9.8%。从经费构成上看,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是经费投入的主要来源,学前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分别为1565亿元、3560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7.95%、10.94%。初步统计,2018年,全国学前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经费投入分别为3672亿元、4721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2.78%、9.33%。

 

从各地来看,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中西部地区发展相对滞后,县级财政困难的情况客观存在。下一步,中央财政将继续安排支持学前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发展资金,研究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等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政策,支持地方多种形式扩大资源,重点向中西部农村地区和贫困地区倾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国办发〔2018〕82号)的有关要求,督促各地通过政策设计、制度设计、标准设计带动投入,落实财政教育支出责任,统筹安排中央资金和地方自有财力,鼓励县级财政加大对学前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的投入。

二、建立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健全办学成本分担机制,保障学校(幼儿园)正常运转

按照《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普通高级中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普通高中学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考虑当地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办园(学)成本、物价上涨水平、居民收入平均增长水平、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会同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提出方案,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

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在制定收费标准方面以教育部门和办学主体为主的建议与目前相关部门履行的职能职责不完全相符。此外,以办学主体为主制定收费标准容易产生增加学生家长负担的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国办发〔2018〕82号)明确规定: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地方人民政府应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和属地化管理原则,综合考虑经济发展状况、培养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学费(保育教育费)、住宿费标准,建立与拨款、资助水平等相适应的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下一步,工作重点是落实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的有关要求,到2020年,各省份要制定并落实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拨款水平,合理确定公办园收费标准并建立定期动态调整机制。完善落实普通高中建设经费投入机制,明确省市县分担责任,各地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应于2020年达到每生每年1000元以上,个别确有困难的地区可延至2022年前,按照规定程序适当调整学费标准,建立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和学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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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完善幼儿教师编制管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有关幼儿园教师编制的管理,按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工作,实行中央统一领导、地方分级管理的体制,因各地发展水平差异以及编制分级管理体制,国家层面还没有制定统一的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目前,由于国家实行编制总量和财政供养人口严控,确实存在一些新建公办园不能办理事业单位登记,公办园用编制补充教师受到制约的问题,有的地方还实行用编计划管理,存在有编不补的现象,不利于学前教育的发展。

关于您提到破解幼儿园教师编制短缺的建议,教育部积极推动中央编办出台公办园教职工编制标准,由各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依标核定公办园教职工编制,这一工作还需要关心学前事业发展的各位人大代表的支持。当前,要进一步督促各地落实好现行有关促进学前教育和教师发展的政策文件,具备条件的省份可以制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编制短缺的问题鼓励各地通过整合资源、优化配置、动态调整,跨行业、跨领域挖潜、调剂出更多的编制优先满足学前教育发展;依标配备教职工,及时补充公办园教职工,严禁“有编不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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