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出台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实施方案

栏目:学前教育  时间:202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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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更好地实现幼有所育,11月9日,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了《达州市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实施方案》,提出以县(市、区)为单位制定和完善学前教育需求方案,将幼儿园布局特别是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继续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及中心城区学前教育三年攻坚计划,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加快建成公平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办好新时代学前教育。
《方案》提出,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推动落实《达州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健全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教育等部门联动管理机制,切实加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环节监管。配套幼儿园应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开展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到2035年,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2020年,完成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41所,其中新建29所、补建4所、改建1所、移交2所、转为普惠性民办园5所。
扩大城区幼儿园增量。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可满足幼儿园建设与安全标准的闲置楼宇、腾退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搬迁的空置厂房、公共服务设施等资源,采用买、租、建等多种方式扩大学前教育增量。利用闲置资源改建幼儿园达到建设标准的,经县(市、区)政府同意后,可以暂不改变房产性质直接申请举办幼儿园。支持街道、有实力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特别是普通高等学校举办公办园。对于因重大改革停办的幼儿园,要积极接收管理,确保学前教育资源不流失。
推进农村幼儿园建设。每个乡镇原则上至少办好1所公办中心园,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联合办园。要充分利用腾退搬迁的空置厂房、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等资源,以租赁、租借、划转等形式举办公办园。实行乡镇、村学前教育一体化管理模式,形成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龙头、村办幼儿园为基础的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格局。经费投入、项目建设、教师培训、职称评定等方面政策要向农村幼儿园倾斜。
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制定政府补贴、土地划拨、费用减免等扶持政策,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幼儿园。进一步贯彻落实普惠性民办园认定和管理办法,加快认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园。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减免普惠性民办园场地租用或水电气等运行费用。通过购买服务、财政补贴、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并将提供普惠性学位数量和办园质量作为补贴和支持的重要依据。
《方案》还就学前教育教育经费保障、教师队伍建设、监管体系完善、民办园规范管理提出明确要求。(来源:中国达州)

【来源:达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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