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作文书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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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高三作文  字数:3500字

昨天带小侄女出去游玩。坐在车上,小侄女兴致盎然的高喊:“大姑,给我纸,我要叠乌莲船”她妈妈赶紧纠正,是乌篷船,不是乌莲船。我会意的笑了:她是把“篷”字读成了“莲”字。妈妈在一边埋怨:这孩子整天爱拿一些看不懂的文章读,就连外边发的宣传单,她也会津津有味的去读,经常念错字。“家女像家姑”,呵呵,就连这一点都跟我很像,这样的错误在我儿童时代也犯过多次。其实这是在认字有限的情况下,提前阅读所带来的衍生品。

忘不了引我进入文学殿堂的第一部小说,那本触动我文学神经的大作——《战地红缨》。不知我的同龄人有没有读过这本书的?不知它是否给你留下过终生难忘的记忆?

脚蹬草靴无意觅 得来费尽全身力

上小学时,某个冬日里的一天,外爷骑车带我去一个远门亲戚家“出门”(陕西话:走亲戚的意思)。好像是亲戚家儿子结婚,感觉人很多、很乱,外爷和一些大人在闲聊,我和几个孩子无所事事的在炕头上坐着玩。不经意间发现炕头有一本书,随手拿起来看。谁知就是这么不经意的动作,竟把我引进了一个神奇的世界。这就是那本引我进入文学世界的《战地红缨》。它是一本描述少年儿童参加革命的红色书籍。当时对这些背景和作者的意图根本不知,只是单纯地被其中的故事情节所吸引。情绪随着小主人公坎坷的经历而跌宕起伏:时而为地主家的少爷仗势欺凌小主人公而愤慨;时而为小主人公机智灵敏的打败了那个少爷而欢欣鼓舞。让我印象最深的、陶醉其中的是“狼来了”等几个章节……

看得正起劲的时候,外爷过来叫我回家。我实在难以放下那本书,就让外爷在外边等一会,再等一会,却是越看越着迷。厚厚的一本书,我才读了十分之一都不到。一急之下,往大棉袄里一揣,两手袖在胸前,紧紧的压着书,忐忑不安的出来叫外爷回家。上自行车后座时,两手都不敢松开,也忘了是怎么上去的。当外爷和亲戚道了别,骑上车离开亲戚家时,我才大大地松了一口气,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的干了一件漂亮的事:拿回家可以随心所欲的看了!其实小孩的举动,大人是一眼都能看穿的,只是人家不好意思戳穿罢了。为此事,被外爷深入浅出的教育了一回:别人家的东西再好,也是人家的东西,做人一定要清清白白,自己想要的东西,要通过光明正大的方式去得到,偷东西是最令人不齿的行为……。大概就是诸如此类的话,用现在的话理解就是:羡慕、嫉妒,但是不能下手啊。

这件事对我终身留下了两个深深的烙印:一是觉得这是自己身上的一个污点,为此一直耿耿于怀,以至于我后来见到那家亲戚都觉得很不好意思,直到上中学后,学了鲁迅先生的《孔乙己》,孔乙己老先生的话才让我有所释怀:“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二是从此后我像着迷一样地喜欢上了小说:桌兜里永远有借来的或买来的小说,被老师没收了不知多少回?晚上睡觉,不知多少回被老妈过来强制性的关了电灯,却拿起手电筒偷偷地在被窝里看。最玄乎的是,用手电筒一晚上看完了一本《红岩》,因为那是一本借来的书,不知是二道还是三道书主,只给一晚上的时间,呵呵,真是书非借不能读也!

暮然回首,那人却在天边地沿处

走进大学,才知道什么是知识的海洋。学校图书馆是我经常流连忘返的地方。古今中外名著、科幻小说、悬疑小说、很多杂志如《收获》、《花城》《萌芽》《青年文学》等中的小说、散文、诗歌都是我那个阶段的精神食粮。图书馆,那个让我难以忘怀的地方,她使我在从书中体验丰富情感的同时,也意外的碰到了一位给我苍白的情感世界带来一抹色彩的异性。

有一天下午,看完一本书,放回书架上,想要看放在高处的另一本书,无奈差了一点点,够了几次都没有够到,正想要去找管理员时,旁边一位高个男生取下来递给了我,顺眼一看,是一位长得很像电影《寻找回来的世界》里边的男主人公的扮演者许亚军:高高大大、五官棱角分明。并不像小说中的情节一样,一见钟情,只是很自然的道了声谢谢,毫无感觉的走开了。回到座位后,才发现他也在旁边坐了下来——原来是我的邻座。(一直专心于看书,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无暇顾及旁坐及周边)这时心里多少对他有些关注:发现他一直侧过脸去看书,很少转过脸来,不觉有点好奇。当我又沉浸在书中时,却听到他哗啦哗啦的翻书声,这时却让我莫名的有一种心动。好奇加心动,使我的兴趣从书中移到了他身上。过了一会儿,他的几位同伴过来招呼他走,于是,他一句话也没说,(那时既没手机,更没qq,就算有,可能也不会要的),把书放到书架上,就离开了图书馆。我的心中立时有一种莫名的失落感,于是急急忙忙还了书,走出图书馆的大门,一眼看到他们四、五个人从操场向西门走去,刚才听到他们说话的外地口音,就有些疑惑(师范院校全是本地学生),现在恍然大悟:原来是长安大学的学生。(两个大学是紧邻,长安大学的生活区就在我们学校的对门)。出神地望着他们的背影时,没想到,他竟暮然回首,吓得我赶紧转过脸去。如果说女人回眸一笑百媚生,那么男人回眸一看摄魂魄。以后,去图书馆的次数更频繁了,可再也没有看到他,明知道他还在这个城市生活中,而且就在我的周围,可感觉他已经去了天边,从此无缘再见,留给我的是无尽的怅然和美好的回忆。

所谓一见钟情,于女人并不是被对方的外貌所吸引(外貌只是一个很不重要的因素),而是两人之间在短时间内,一定发生了触动对方心灵的故事,它让人回味无长,隽刻在记忆深处。这样纯洁的感情在人的一生中是没有几次的,一见钟情而又无缘的放弃掉,当属人生中憾事中的憾事了。这是我大学时代的一个小插曲,也是一段令人难忘的情感体验。

有心插柳 无心栽花

大学时代,可以用勤于笔耕来形容那时的我。学校广播室、系刊《星辰》、黑板报、演讲比赛、运动会上的供稿,都有我的笔墨。那时大多是一种无为而发:没有想着干什么,只是一种感情的自然流露,一种写作的冲动,一种表达欲的驱使。和现在状态的我很相似,或者说,当下的我又回到了当年,又找回了纯真!

《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宿舍》是我大学一年级时写的一篇散文。没想到把我们实实在在的宿舍生活用文字记录下来,竟然能引起那么大的反响。这是老天给我这个勤勉读书人的一种奖励!我很享用这种喜悦,我想我会在这个方块字组成的世界里玩转魔方的,岂不知,人世间的事往往是事与愿违的!

记得有一次,学校团委组织举办征文大赛。我也热血沸腾、跃跃欲试,于是,想都没想,用了16开的大白纸,密密麻麻、歪七竖八的写了满满四张纸的小说——《静夜思》,看都没看第二遍,匆匆的交了上去,算是给自己有了一个交代。过了很久,在我都把这件事忘了的时候,学校突然公布出了结果:竟然得了个一等奖。在大会上,领到获奖证书和一个当时很时尚的硬盒背包时,觉得自己也荣光了一回。

就这样,一不小心获了奖,一不小心当了系上的宣传干部,一不小心干上了系刊的主编,从此生活发生了很大的改变:要组织举办活动、要筹稿、要采访、要写报道……那是一种很繁琐的工作,这样的工作使我失去了很多欢乐,同时也严重干扰了看书、阅读和写作,在疲于奔波中丧失了斗志。

生命有度 书海无涯

书非借不能读也,只是未到书痴处。这是我从爷爷身上总结出的道理。爷爷是我见过的最勤奋的读者,用“嗜书如命”来形容我的爷爷一点也不为过。

我是上了大学后,才跟爷爷接触比较多的。印象中的爷爷,总是一手拿着放大镜,一手拿着书,脸贴到桌面上看书。千万不要以为他是位老学究,他只是爱看书,只是各大报刊杂志的忠实读者,他从事的工作也与文学不沾边——一个大型汽修厂的会计。奶奶总是说,你爷爷读了一辈子的书,用火车也拉不完。呵呵,用文学词说,就是车载斗量吧!

除了吃喝拉撒,爷爷退休后的全部工作就是看书,很少上街,很少溜达,很少与人交往,和他打交道最多的是每天必到的邮递员。

记忆中骑着老单车,穿着深绿色邮差服的邮递员,天天掐准时间和地点,“咯吱”一声把车子准确的停在巷子中间,然后扯着嗓子喊:“报纸”,爷爷轻轻的放下手里的书,不急不忙的走到门口,拿了他的那些“报纸”,回到桌前继续“革命工作”。

他把看过的杂志都整整齐齐的收藏起来,记得很小的房间里面,书架上、书桌上、桌兜中、摆满了他的书籍。他的藏书很多很多,有很陈旧的线装本的《三言两拍》、《红楼梦》等名著,比较有价值的是点校本的《资治通鉴》。我见到他读的比较多的是地理方面的杂志和书籍,如很有名的《地理知识》、《中国国家地理》是他经年不变的老朋友。

我当时很纳闷:一个人天天把书籍当饭菜一样的咀嚼后装进心里,而他既不写作,也不和人交流,这样看书的意义是什么呢?

随着对爷爷了解的增多,渐渐的理解了他的行为。古今读书人大多信奉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都或多或少的想从书中得到些什么,这也是人之常情。而像我爷爷这样嗜书如命的纯粹的读书人,确属少之又少。如果实在想找出他想从书中得到什么,只有一个,那就是快乐!

人和人的快乐源不一样:有人从做官中寻得快乐,有人从平实生活中得到快乐;有人在与人欢聚中获得快乐,有人在独处中享受快乐;有人在创作中收获快乐,有人在读书中发现快乐。就像幸福是不分贫富一样,快乐是不分贵贱的!

后来,爷爷因病住院到去世前,仍是手不离书,手不离放大镜,脸几乎贴到了书上,眼睛随着放大镜的移走而缓慢的移动着……

我理解了爷爷,我赞叹爷爷对书的执着,更敬佩爷爷读书的境界。虽然他是一位平凡的、默默无为的老人。

作文话题: 3500字 文书 爷爷 一种 快乐 看书 读书人 一个 不知 有人 一位 一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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