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乡-《我的叔叔于勒》改写11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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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初三作文  字数:1200字

阳光从旧木窗户照进来,我得爬起来了,穿上那件去年从法国运货船堆旁捡来的旧衬衫,用水简单清洗面颊,我提上水桶——我的出海打捞牡蛎了——这是我目前唯一维持生计的手段。拉上木门,“嘎吱嘎吱”地响,没关上,我踹上几脚,严实了!

“今天是在哲尔赛岛来往的轮船上卖。那位船长,似乎不怎么看得起我,不过所幸他还是没有拒绝我上船。”我提着转满牡蛎的桶,边走边自言自语。

今天的海风有些刺骨,船上的人们都显得十分兴奋。我搓了搓手,挺了挺腰杆,开始日复一日地售卖。

甲板上斜照着几束阳光,船上很多人都来到了甲板上,其中不乏情侣,我想他们都会把自己想象成泰坦尼克号的爱情主角吧!他们之中有一对情侣引起了我的注意,他们穿着风格像极了我的家乡人,他们穿得很朴素,但却笑得很开心。正想着,我在人群中似乎碰到了一张熟悉的面孔,那像极了我的哥哥,十几年前赶我出门的那个哥哥,我日夜思念的哥哥……

十几年前,我还住在家乡勒阿弗尔,我们家并没有钱,维持生计罢了。我偏偏患上了赌瘾,那段日子可真是难熬啊,在家中没有一个人待见我,我的嫂子更是恨我入骨,一次竟然当着我的面叫我“流氓”,我虽然已经习惯,但自尊心让我有些无地自容。发誓一定要把输出去的钱赢回来,结果把哥哥的遗产都赔进去了!最后,他们对我实在失望,按照惯例,必须把我送到美洲!

离乡的日子,并不太难过。那是我初到美洲的感受。虽然开始比较辛苦,但是后来我依靠搜集船上的破布料,并将它们制成衣服卖给工人,就这样,生意越来越大,的确有了一些钱。后来甚至还雇佣工人,开工厂,租店铺,采购更加高级的制衣材料,也因此赚取了更多的钱。那时,每次有家乡来船,我都会给哥哥捎口信,还给他写过两封信,记得第二封是这样写的:

“亲爱的菲利普,我给你写这封信,免得你担心我的健康。我身体很好,买卖也好。明天我就动身到南美去作长期旅行,也许要好几年不给你写信。如果真不给你写信,你也不必担心。我发了财就会回阿勒弗尔的。我希望为期不远,那时我们就可以一起快活地过日子了。”

我的确应一位大商人的邀请,去了美洲旅行,把店铺交给一位我认为比较勤恳可靠的伙计打理。谁知,三个月过后,我返回,一切都变了,那混蛋小子居然带着我的钱,跑了!唯一给我留下的,就是巨额的债务。现在我都想不明白,我对他那么好,吃穿一应跟我一个规格,兄弟相称,他为何要如此辜负我!

离乡的日子真是不好过!之后漫长的还债,再之后机缘巧合我就来到了船上——卖牡蛎谋生!

今天生意还不错!刚才那对情侣买了不少呢!有钱人高贵优雅的吃法,还吸引了不少人围观!“咦?人群中那位先生,不是我的哥哥吗?啊!”我忙低下头,我实在不想他认出我来,更不想让他看到我这个模样!当我再次抬头时,却只看见他留下的仓促背影!

我的哥哥没再出现,过了一会儿,一个小男孩来付钱。

“先生,应该付您多少钱呢?”他认真地打量着我。

“两法郎五十生丁。”我从他的眼神里,看到了澄澈的光。

他给我十个铜子的小费,离开了,还不断回头。

透过人群,我看到一个妇人,正气急败坏地数落那孩子。我欲言又止,忙转过头,等待着下一个买牡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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