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那支毛笔为知己_关于毛笔的作文5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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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初二作文  字数:500字

第一次接触毛笔,是在我上小学之前了。当我走进那个教室的门,里面的墨香就让我呆住了。与此同时,一个面容和善,年纪大概五六十岁的男人递给我一支毛笔。

那位老师在温州颇有名气,我就在他开的毛笔字学习班里上课。那儿有个规矩,每次有新同学来,他都会送一支毛笔。我那时将这支毛笔视作珍宝,用它写字时总是十分小心,字写出来总是细细小小的,老师看见了就握着我的手写字,我的手又握着笔,把我的手握得生疼。写字写累了,我会研究我的笔。上面写着“狼毫”,但我并不懂这是什么意思,只能在上面用铅笔歪歪扭扭地写上我的名字。

大概一年以后,我仍在用这支笔。老师又一次握着我的手写字时,他皱了眉头,“你这支笔写了很久了吧?它已经有些坏了。”说着,到书柜上又取了一支给我。这回轮到我皱眉头了。的确,我拔了这支笔上的好多毛,使它看起来有些破旧,也不怎么好写了。但那时的我认为这支笔是我的“启蒙笔”,与其它任何笔不同。当我拿着这支笔写字时,总会多一份自信,好像只要有它,字就会写得特别好。于是,我背着老师,依然用着这支旧笔。

若干年后,我仍在写着书法,但这时它已成为了我的一个爱好,而不是特长。我再一次翻出了那支笔——它的笔杆还在,但毛都已经破破烂烂了,我想用它像初学时那样写字,却再也不能了。我脑海中闪过一个念头:它这不是在告诉我,我与过去再也不同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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