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活着》有感-读后感作文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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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初二作文  字数:1100字

《活着》一书的作者是余华。当读完这本书,我的内心激荡不已,感受颇深。

书中讲述了富贵的一生经历的故事。福贵是地主的儿子,娶了一个有钱人的女儿,整天无所事事,就每天进城到赌馆赌钱,终于有一天败光了家业,父亲也因此断气。或许是报应吧,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富贵因母亲病危到城里抓药,却没料到半路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因发高烧变得又聋又哑,母亲也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也因县长夫人危产抽血抽死了;女儿好不容易嫁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因软骨病死了;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砸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撑死了。富贵经历人生最大的痛苦,手下葬下了代代的灵魂,他也曾颓靡过,也曾迷茫过,也曾把自己淹死在付出了却没有预期回报的痛苦旋涡里,但又奇迹般挺过来了,依然豁达乐观地面对人生。到风蚀残年之时,和着老牛做伴过着。两个进入垂暮的生命将那块古板的田地耕得哗哗翻动,犹如水面上荡起的波浪。

作者余华说,世界上没有一条道路是重复的,也没有一个人是可以代替的。活着不为别的,只为活着本身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人活一世,不可能事事顺心,与其因苦难痛楚而悲伤绝望不如将其化作前进的动力,笑对前路的挫折而悲凄命运的不公,因为所有的磕绊都是为了教会你什么,所有的苦难都是一场试练,富贵在诸多苦难中摸爬滚打,顽强的活着。脆弱如苇草却韧如蛛丝。通过则升,弗则堕。比起浑浑噩噩的混日子,苦难会让你更清楚知道自己活着以及未来如何活。正因为你活着,才有机会感到痛楚。就如泰戈尔说:“世界以痛吻我,我要报之以歌。”如果成功有捷径,我想那一定是笑对苦楚。

在神圣的黑夜中走遍大地,热爱人类的痛苦与幸福,人手那些必须人手的,歌唱那些应该歌唱的。太宰治说:“我本想这个冬日***的,可我最近拿到了一套鼠灰色细条纹的麻质和服,是适合夏天穿的和服,所以我还是活到夏天吧。”当痛苦到达顶点,忍无可忍的最后关卡,那就是他觉醒的时刻。总有些微笑细碎的美好事情使你活下来。可能需要强大的意志力和对这人间悲凉却盛大的爱吧。就如蜉蝣朝生死中浪费一丈时间,婵在地底蛰伏十七年,只为惊艳一个夏天。人必须先活着,爱才会有所附丽。

最初 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来。最终我们离开这里,是因为不得不走。生的终止不过一场死亡,死的意义不过在于重生或永眠。死亡不是失去生命,而是走出时间。以笑的方式哭,以死亡的伴随下活着。只要你自己觉得自己活着,就算身躯湮灭殆尽化作灰烟散去,而唯那高傲灵魂自身的熠熠生辉,依然于长夜中亘古闪亮。

最后,我在这天极痛苦的泪水中摆渡着,却再也找不回了,那所谓生命的起缘。哦!竟然忘记了,在这凡俗雍容的时代,我早已走出了时间的束缚,也好,我自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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