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色东坡-关于苏东坡的作文6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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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初二作文  字数:700字

酒勿嫌浊,人当取醇。

——苏东坡

吃喝拉撒,人之常情,无外乎苏轼这般圣人,也不可摆脱。

都说老苏是个文学家,是个画家,是个作家,是个工程师,倒也可以算得上一个美食家。

食随人变,不同的人对自己所喜爱的食物也有三两分独到的见解。《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喜欢到酒馆寻个右手靠窗的位置,上半只南酒烧鸡,一小盅温好的黄酒,不管冬天还是夏天,隔着纱绢包了一只鸡骨头,呷一口酒,吃喝出一部悠悠转转的儿女情长。又如那位专攻旦角的梅先生,他老喜一道鸭油炒豆角,一个圆溜溜的盘中摆着一小搓清清爽爽的豆角,正和他那嗲着嗓子唱戏的各路女子。

扯了这么多,回到大苏,他可就不一般了,身上有十二分名气,起码两分是吃出来的。乌台诗案后他在黄州,时常去购“富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烹”的猪肉,一个不留神,从焦糊气中把干柴的精肉炖成了千古名菜“东坡肉”。早起来一晚,老苏美好的一天就开始了。日子又闲着,上头那群咔咔呼呼的家伙可不乐意了,咋办:滚去惠州吧!

于是老苏只好放弃黄州那贱如白菜的猪肉。

到了惠州,老苏又发现了一个便宜的好东西“煮熟热酒漉,微焦食之”,这写的正是当今羊蝎子的太爷爷-----烤羊脊。

大肉上桌,怎少得了酒香作陪?老苏自酿的蜜酒就作为机密不再公开了吧!但他所创“真一酒”到称得上独此一绝,东坡手上哪有什么微醺?若是不醉,何用以谈得上一个“酒”字,便有了“夜饮东坡醒复醉,归来仿佛三更”这般如泥烂醉。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果不其然,老苏被一巴掌打到了海南。

好在我们的老苏聪明绝顶,就算失去了烹饪的自由,也能找到满足自己肚里馋虫的好药方,仍是“日啖荔枝三百颗”这样不怕上火的狂妄。

食如其人,东坡这大胆的吃法是有一般风味,但细想便知,若他只是像一个黑毛大汉一样狠嚼大肉,手上抓一壶浊酒,又何来“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那般柔情长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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