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三观!26岁顺风车司机强行与57岁女乘客发生关系,还拍裸照索要巨款...

栏目:教育平台  时间:2021-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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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起发生在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一名“黑顺风车司机”抢劫、强奸案件。

这一起恶性案件离奇和荒唐的还不仅仅是被告人“黑顺风车司机”的身份背景,而是这一名顺风车司机只有26岁,而女受害者也就是乘客,已经是57岁的高龄!

2020年6月18日,26岁的付某从租赁公司租借了一辆车跑顺风车,当天他开着车经过的滨江路时,看到路边正在等车的女子龙某,司机付某就将车开到了龙某面前停下,与对方交谈。

交谈过后,付某心里似乎有了诡计。他表示自己的目的地与龙某顺路,可以捎带龙某一段。龙某看到小伙子热情又真诚,就以为自己遇到了一个好心人,也没多想就答应了。上车之后,两人还互加了好友。

殊不知,一场阴谋悲剧正在上演。

付某开车带龙某来到了市区,还把她送到了当地一家银行办理业务,之后司机付某又开车拉着龙某来到了某小区负3层的地下车库。

到达地下车库之后,司机付某却暴露出了本性,他告诉龙某自己欠了很多高利贷,需要钱,不仅威胁龙某把身上的钱交出来,还要求龙某跟自己发生性关系。龙某觉得荒唐至极,当即拒绝。没想到付某恼羞成怒,在车内殴打了龙某,之后用透明胶带捆住了龙某的手脚,在车内强行与她发生了关系。

期间他还拍了照片,进而威胁龙某如果她不把钱给自己,自己就把这些照片发出去。后来在付某的威胁下,龙某把手机账户里的4.9万元转给了付某。

得逞之后,付某驾车迅速离开现场。而龙某当即向当地公安局报案。警方在接案之后的第2天就将付某抓获。而面对审讯,付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法院认为,付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关系,其行为已经构成了强奸罪。事后又以暴力手段抢走他人财产,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抢劫罪。最终判处付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以罚金2万元的处罚。

虽然这个所谓的“顺风车司机”,是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网约顺风车、黑车,通过案件的通报内容,我们还不能完全得到结论。

但是又一起强奸案,而且是实实在在摧毁三观的强奸、抢劫案的发生,我们还是可以得到一个沉重的结论和教训:出门在外还是要有一定的戒备心,有些人虽然表面看着很热情,其实背后在打小算盘。在打车的时候,切记要找正规车,一定不能贪便宜坐坐一些“黑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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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黑龙江鹤岗一黑车司机将女乘客带到偏僻处对女乘客实施了性侵,而后这名女乘客因恐惧报警,民警迅速控制了这名黑车司机。

但是当警方将黑车司机带到了案发地后,这名黑车司机却说对方是默许自己的行为。

据受害女乘客说,当时这位黑车司机将自己拉到了偏僻的地方,对自己实施了性侵,因为自己非常害怕没有反抗,之后便选择了报警。

警方根据线索迅速控制住了黑车司机,并且将黑车司机带到了案发地,然而这名黑车司机表示对方是自愿的,黑车司机说当时问了她一句:

”玩一下行不行?”

对方说:”那有啥不行的,我也不是什么大姑娘,玩就玩呗,别伤害我就行!”

对于黑车司机的这一个说法,受害人表示当时的情况并不是这样,在接受审问的时候,黑车司机仍然说对方是自愿的,这个时候民警问了一句:

”现在把她请到这来,你认为她还会说同意吗?”

黑车司机最后终于说后悔和对方发生了关系,据了解,黑车司机曾因抢劫强奸被判刑,出狱不到一年,现在又犯罪了。

目前这名黑车司机已经被刑拘,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对于这样的做法,有的人说这名受害者做的是非常对的,在遭受到侵犯,而且在不能逃脱的情况下就应该顺着施暴者。

如果进行反抗的话,自己又打不过他,很可能惹怒对方,进而对自己的生命产生威胁,但是事情过后,受害者的心灵也是受到了很大的打击。

但是小哥哥希望警方对于这类的犯罪嫌疑人采取更加严厉的管教措施,之前已经有过一次了,然而出狱之后却是不思悔改。

在这里再提醒一下广大民众,在打车的时候,千万不要为了省钱坐那些黑车,尽量从正规平台打车,这样最起码保证了自己的安全。

下面小哥哥再带大家看看黑车司机吴某的故事:

2013年1月6日晚上10点,黑车司机吴某见女乘客高某孤身一人且面容姣好,便心生歹意欲将高某强奸后杀死,最后自己再自杀。

于是吴某将车辆拐进一条土路上,并谎称前方封路需绕行,随后一手掐住高某的脖子,一手拿出匕首对高某进行威胁,并强迫高某脱掉衣服与其发生性关系。

随后吴某则在汽车后座与女乘客高某强行发生了性关系。

事后,吴某觉得高某比较善良,遂开车将其送至下仓镇东兴村路口后返回县城。

2014年1月8日23时许,吴某被捕。2014年5月8日经宿松县法院判决,吴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因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积极接受教育,合肥中院作出变更刑事裁定书,对吴某减去有期徒刑8个月,刑期至2018年5月7日。

但是在2020年12月12日,湖北省黄梅县公安局工作人员发布通报称,2020年12月10日,吴某驾车送在宿松县城工作的乘客张某回家。

行驶过程中吴某将车开至宿松县境内一偏僻处持刀将张某砍伤并实施了强奸,后犯罪嫌疑人吴某驾车将张某带至黄梅县某医院大门前将其推下车并驾车逃离。

犯罪嫌疑人吴某在逃跑过程中疑似跳江自杀,案件正在进步侦办之中。

那么,刑满释放两年7个月后,吴某为何还用同样的手段,犯同样的罪?他此前到底经历了什么?

1999年,14岁的吴某选择辍学外出打工,帮人烤红薯、当洗车小工。

2006年,21岁的吴某把女朋友带回老家,请求父亲去湖南女方家提亲,但家里拿不出彩礼钱,提亲一事只能作罢。

彼时的吴某心怀希望,他和女友辗转去了浙江打工,想靠自己攒足彩礼钱。23岁时,两人有了小孩,彩礼钱还是凑不齐,两人依旧没有领证。

2011年,小孩3岁时,吴某的女友离开了他。吴某的父亲称,儿子心里一直在埋怨他,是因为他当初拿不出彩礼钱。如果拿出了,他的女朋友就不会离开。

女友离开两年后,吴某因强奸女乘客入狱。2018年出狱后,吴某重操跑车旧业,他贷款买了一辆轿车,月供3000多元,跑黑车每月能给他带来5000左右的收入。

剩余的钱只够生活基本开销,每年的房租就6000元,生活压力十分大,而最近,吴某患上了肾结石,这令本就失眠的他更难入睡。

据报道,吴某床头的塑料箱上放着安眠药、治疗肾结石的药、计生用品,日记本上写着“戒色”格言:见色而起淫心,报在妻女。

了解了吴某的平生,我们再回到案件:

湖北黄梅县人民医院保安回忆:

“事发时天已黑,她是从车上翻下来的,站起来走了几步又倒下了,往医院门口爬,喊救命,我们看见后赶紧喊医生,白车一下就跑没影了。”

据河南商报报道,目前,受害人张某已脱离生命危险,医生介绍,她入院时全身有多处刀伤,失血性休克。经抢救后病情有所好转,12月13日上午从ICU病房转入普通病房。

12月14日,黄梅蓝天救援队胡姓负责人表示,吴某疑似跳江自杀后,该队配合长航公安,在九江二桥下游不远处,采用声呐技术打捞。

截至14日中午,打捞仍在继续。“此处水域复杂,打捞难度大。”

看完这个故事,小哥哥想说的是:

成年人的世界没有容易二字,但法律底线坚决不能触碰!

一边是生活的逼迫追赶,一边是梦想的再次出发,成年人,永远在“不容易的路上”,可再苦再累,也不应该做违法乱纪的事啊!

诚然,不易的生活也会增加我们的压力感与焦虑感,但这一切都不应该成为犯罪的理由,不应该成为伤害别人的借口,只有等吃够了当下的苦,未来的甜才会顺理成章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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