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章贡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解读

栏目:教育平台  时间:2020-03-25
手机版

  2019年章贡区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的工作意见》(赣市府办发(赣教基字〔2017〕31号)、《关于印发〈章贡区加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方法〉的通知》(区府办发〔2017〕2号)和《关于印发<赣州市章贡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区教字〔2017〕17号)等文件精神,学区内小学一年级生源执行划片招生,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全面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小学升初中执行农村初中对口招生、城区初中执行多校划片和电脑派位招生的免试相对就近入学招生政策;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出台了《关于进一规范章贡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工作的通知》(区教基字 [2018]7号)文件,进一步规范了转学工作。现在就各位网友关心的章贡区招生政策有关问题回答大家的提问:

  【问】1: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是依据什么来划分学区的?

  【答】:章贡区是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根据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学校布局、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依据街道、路段、门牌号、社区、村组等为辖区内每一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合理划定招生范围。

  【问】2:小孩是章贡区户口,也有房产,但是9月6号出生的,到时候能不能报名?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赣教基字〔2014〕1号)文件精神,凡年满6周岁(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应当免试就近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我区学校在招生预报名工作结束后,学区范围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数量少于学校招生计划的,学校可以在招生计划数内,按照适龄儿童出生时间先后排序,依次适当招收部分12月31日之前出生的儿童,不跨年度。

  【问】3:小学招生工作政策中要求学校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接收学区内的学生入学,那么“住、户一致”具体指的是哪些一致?

  【答】:章贡区小学招生政策中“住、户一致”具体指的是: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户主为其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和家庭实际住址一致、房屋产权所有人或保障性住房使用权人为其父或母。

  【问】4:什么是空挂户、搭户?

  【答】:空挂户指的是适龄儿童只将户籍转入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直系亲属处,但并不居住或不常住落户所在地。搭户指的是适龄儿童户籍转入其非直系亲属户籍处。为了入学人为搭户或空挂户籍的不作为入学的依据,其适龄儿童由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调剂到有学位余额的学校就读。

  【问】5:在水南买了一栋小产权房,可不可以在附近的小学报名?

  【答】:根据《关于印发<赣州市章贡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区教字〔2017〕17号)文件规定,购置的小产权房不作为学区范围内招生的依据。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购置小产权房,适龄儿童具有章贡区户籍的,根据户籍所在地和小产权房所在地学校的学位情况,按照就松不就紧的原则,由区教育体育局或镇中心小学统筹调剂到有学位余额的学校就读;非章贡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如符合外来随迁人员子女入学条件的,按区相关政策办理。

  【问】6:父母和小孩的户口都在小孩外公的户口名下,孩子父母在章贡区其他地方有一套住房,小孩可以在户口所在地的学区学校入学吗?

  【答】:因孩子父(母)有一套住房,只是户口挂在其外公房产处,这种情况属于空挂户。根据《关于印发<赣州市章贡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区教字〔2017〕17号)文件规定,空挂户不作为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据,你小孩不能在户口所在地学区学校入学,需由区教体局根据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调剂到有学位余额的学校就读。

  【问】7:孩子父(母)原来有一套住房不久前将房子卖给亲戚了,现在租房子住,父(母)和小孩的户口还留在原来房子的地方没有迁出,小孩可以在户口所在地的学区学校入学吗?

  【答】:因原来住房的房屋产权所有人已经变更为其亲戚,只是将户口搭在该套房产处,若户主变更为现在的产权人,这种情况属于搭户。根据《关于印发<赣州市章贡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区教字〔2017〕17号)文件规定,搭户不作为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据,因此孩子不能在户口所在地学区学校入学,需由区教体局根据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调剂到有学位余额的学校就读。若户主未及时变更,这种情况属于户籍与房产信息不一致,也不能在户口所在地学区学校入学,需要由教体局调剂入学。

  【问】8:父(母)买了一套商业公寓楼,小孩的户口已迁入到此处,小孩可以在户口所在地的学区学校入学吗?

  【答】:根据《关于印发<赣州市章贡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区教字〔2017〕17号)文件规定,章贡区区域内的小产权房、商业公寓楼和商铺等非住宅、非直系亲属间共有的房产均不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据,孩子不能在户口所在地学区学校入学,需由区教体局根据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调剂到有学位余额的学校就读。

  【问】9:小孩妈妈和小孩户口都是落的集体户口,目前租房住,没有购买房产,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报名?

  【答】:根据《关于印发〈赣州市章贡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区教字〔2017〕17号)文件精神规定,因父(母)工作变动,户籍随父(母)迁入章贡区,且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本人(含父母工作单位集体户籍)的,租房或在单位集体宿舍居住(提供单位证明),无其他房产的,在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时,若实际居住地所在学校学位有余额的情况下可以接收;若学校学位已满,由实际居住地所在学校负责登记上报,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调剂到其他学校就读。

  【问】10:孩子户口与父母户口都在章贡区解放路社区,分了廉租房,住在吉泰新村,应该到哪里报名?

  【问】: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章贡区,实际居住地(保障性住房、商品房或租房)与户籍地不一致,能提供相关资料(保障性住房使用权证明或房产证或房产部门的无章贡区房产证明)原则上按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安置;如实际居住地学区学校学位已满,由区教育体育局统筹调剂到学位有余额的学校就读。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章贡区有多套房产的,须在当年预报名前自行确定一套房产作为义务教育入学依据并将户籍迁入该房产地址,一经入学信息采集,不再做任何更改。

  【问】11:小孩户口在章贡区郊区,现在城区租房住,小孩可以在城区小学读书吗?

  【答】:根据《关于印发<赣州市章贡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区教字〔2017〕17号)文件规定,章贡区的适龄儿童应在其户籍所在地学校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孩子应回其户籍所在地的学区学校就读。

  【问】12:章贡区区域内房屋征拆户的适龄子女在入学政策方面有规定,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章贡区区域内政府征地拆迁户的适龄子女,其父(母)房屋征收后已经实行安置,在安置房或新购置房学区所在的学校入学;尚未安置的,可继续在征收前户籍所在地学区所在的学校入学,也可在租赁房屋(实际居住地)学区所在的学校安置,若学位已满,由实际居住地所在学校负责登记上报,区教体局根据其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调剂到有学位余额的学校就读。租赁房屋就学属于过渡性入学。

  房屋征拆户适龄子女入学除参照非房屋征拆户适龄子女入学提供材料外,因其就读地不同还需要向其子女申请就读的学校提供以下材料:一是尚未安置住房在其租住地就读的需提供房屋征收协议原件和复印件(加盖镇拆迁办公章且注明尚未安置)、被征收人和其子女的户口簿及复印件、租房合同等。二是尚未安置住房在其户籍地就近入学需房屋征收协议原件和复印件(不需要加盖镇拆迁办公章)。三是已安置住房的房屋征拆户需向安置地学校提供《安置协议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不需要加盖镇拆迁办公章)。

  【问】13:现役军人子女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的入学依据是什么?

  【答】:章贡区安置现役军人子女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是依据《赣州市教育局、赣州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印发〈赣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政联﹝2013﹞1号)、《中共赣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赣市才发﹝2013﹞2号)和《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赣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市教基字〔2018〕87号)等规定执行,先分别由市双拥办、市委人才办、市教育局对相关人员的材料和资格核实审定后,再由章贡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并向社会公示。

  【问】14:孩子智力跟正常孩子有点差距,可不可以到公办学校读书?

  【答】: 章贡区户籍、轻度残疾的适龄听障、智障儿童、少年,能够自理的,可以在正常学校随班就读,无法在正常学校随班就读的,8月30日至31日,家长携孩子本人,持家庭户口簿、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儿童预防接种卡、残疾证(或医院证明)、体检证明等证件,到赣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

  【问】15:若遇学区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学位不足时怎么办?

  【答】:如果章贡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内需要服务的学生数量超过学校接纳能力,由区教育体育局依据其实际居住地统筹调剂到相对就近有学位余额的学校入学就读。

  【问】16:章贡区小学升初中要考试吗?是作为入学的依据吗?章贡区小学升初中的招生政策有哪些?

  【答】:章贡区按照各级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免试相对就近入学政策,章贡区小学升初中的招生方式是农村初中实行九年一贯制对口招生、城区公办初中实行一校对多校划片或电脑派位招生,不会把任何考试成绩作为初中入学的依据。

  章贡区每年五月或六月会采集当年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的户籍、房产信息等数据,并以此作为小学升初中招生分配的依据。具体来说,章贡区户籍的学生严格按照户籍划片入学,一是符合电脑派位资格的可自愿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招生录取;二是招生部门会依据之前采集的户籍和房产信息等数据,将未电脑派位录取到的学生和没有参加电脑派位的学生录取分配到学区初中学校。外来随迁子女采取多校划片、对口招生和统筹调剂的方式进行统一分配。分配的原则是以其户籍、房产、就读小学为依据,并结合所在片区初中学校招生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统筹调剂,实现初中学校招生计划与学生相对就近入学的均衡协调。

  【问】17:小孩户口已经迁入章贡区,现还在县里就读,想转到章贡区来读书,家长要做些什么准备?什么时候申请?

  【答】:根据《关于进一规范章贡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工作的通知》(区教基字 [2018]7号)文件规定,学生户籍由外地迁入章贡区的,符合“住、户一致”原则的,学生家长可以在每学期结束前或开学前、后10日(均为工作日时间),携带户口本、房屋产权证明等有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学区学校提出转学申请。为方便群众,转学办理流程已经大大简化,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家长只需要到转入学校“跑一次”,不再需要到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办理转学手续,由学校在审核通过后负责统一到招生办进行复核。

  【问】18:2019年向学校提出转入学申请时,还需要提供全国中小学生电子学籍信息打印件吗?

  【答】:为方便学生家长办理转学手续,从2019年开始,转入章贡区学校就读的学生,学生家长只需告知原就读学校小孩要转学,不再需要回原就读学校出具全国中小学生电子学籍信息打印件,学生电子学籍信息情况由申请转入学校负责查询核对。

  【问】19:小孩小学升初中录取在郊区中学,原来是县里户口,现在在城区买了房子也把户口迁到城区里来了,小孩可不可以转入城区初中就读?中考能不能享有均衡生资格?

  【答】:根据《关于进一规范章贡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工作的通知》(区教基字 [2018]7号)文件规定,学生户籍由外地迁入章贡区的,符合“住、户一致”原则的,学生家长可以在规定的时间里携带户口本、房屋产权证明等有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学区初中学校(非电脑派位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凡办理了正常转学手续且一直在学籍学校就读的学生均享有均衡生资格。需要强调的是一般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转学。

  【问】20:小孩正就读六年级准备下个学期转出到外省去就读初中,请问一下,赣州这边要办哪些手续?

  【答】:按我区的转学流程,转出本区学校去外地或外省就读,只要口头告知一下转出学校即可,一切均按照转入地学校及主管部门的要求在网上电子学籍信息管理平台上进行,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核办。

  【问】21:外地到章贡区的务工(经商)人员的孩子在章贡区学校就读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到章贡区就读一年级,报名期间仅需提供以下材料:(1)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取得由章贡区公安部门核准发放的有效居住证的原件;(2)随迁适龄子女的原籍户口簿;(3)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4)孩子的儿童预防接种卡。

  【问】22: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较过去有什么区别?

  【答】:一是入学流程更加简化。持证人不需要重复提供租房合同及务工、经商证明等相关资料;二是保障机制更加健全。义务教育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之一,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依法得到保障。

  【问】23:章贡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如何界定?

  【答】:章贡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在我区(章贡区行政区划范围内)经商、务工并取得由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的非章贡区户籍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即年满6-15周岁)。其中要特别强调的是以能取得合法居住证为前提,因经济技术开发区、蓉江新区、南康区和赣县区等中心城区不纳入章贡区外来人员居住证办理范畴,故不纳入章贡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范畴。

  【问】24:赣县区、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南康区的户籍子女可不可以在章贡区读书?

  【答】:目前,赣县区、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南康区与章贡区同属赣州中心城区,其人员不属于外来人员,因此不符合公安部门办理居住证的条件,办理不了居住证。对照《章贡区加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办法》(区府办发〔2017〕2号)相关规定,其他中心城区户籍子女不在章贡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安置范围,因此建议在户籍所在地的学校就读。

  【问】25:由于各种原因,7月7日-8日未能参加预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当年能不能入学?

  【答】:每年8月下旬区教体局将组成招生工作小组在大公路第二小学集中受理新生报名遗留问题,如未及时进行预报名但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将安排到相应接收学校就读,接收学校学位已满无法接收的,则由区教体局进行统筹调剂到学位有余额的学校就读。

  【问】26:随迁子女现在已在章贡区公办小学就读六年级,小升初能不能就读于章贡区的公办初中?

  【答】:目前章贡区初中招生政策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政策执行。已经在章贡区就读小学的,按照原招生政策,可以安排在章贡区的公办初中就读,由招生部门统筹安置。

  【问】27:随迁子女已按政策安排在章贡区学校就读,可不可以在区内公办学校申请转学?

  【答】:不可以。为进一步规范章贡区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工作,促进教育有序均衡发展,章贡区教育体育局于2018年1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章贡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工作的通知》(区教基字〔2018〕7号),按照文件精神,非章贡区户籍是不可以办理区内公办学校转学的。

  【问】28:随迁子女已在章贡区的一所中学读初三,可不可以在章贡区参加中考?

  【答】:按目前的招生政策,已取得章贡区学籍的随迁子女是可以在当地报名参加中考的,并且录取时与当地的生源享受同等待遇。

  【问】29:如果有疑问可以向哪里咨询入学政策?

  【答】:可以关注“章贡教育”和“章贡招考”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相关政策,或拨打相关科室咨询电话:0797-8350281、8350261(本区户籍入学政策、转学政策);0797-8199671、8199695(外来随迁人员子女入学政策)。

上一篇:看富豪另类家庭教育——参加葬礼
下一篇:育伢教育SaaS系统为托育、早教机构赋能

最近更新教育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