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学前教育改革促进优质普惠发展的实施意见》

栏目:学前教育  时间:2020-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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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迁网讯(记者 张又千) 8月9日上午,宿迁市召开1+X新闻发布会,就《关于进一步深化学前教育改革促进优质普惠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进行发布和解读。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实施意见》要求,到2021年,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9%以上。公办园占比不断提高,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5%以上,省市优质园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公办园全面落实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制度,科学核定教师编制,积极推广备案制教师使用方式。到2035年,全市学前教育体制结构、办园条件、师资素质和保障水平进一步优化,公办幼儿园占比达到省定要求,形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办为主、优质普惠的发展格局。

  《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有:一是大力发展公办园,不断优化办园结构。坚持新建幼儿园以公办为主,大力发展公办园,优化办园体制结构,充分发挥公办园保基本、兜底线、引领方向、平抑收费的主渠道作用。新建住宅区配套幼儿园按江苏省优质园标准建设与装修,无偿移交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移交后一律办成公办园。二是深化学前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构建多元化用人机制。三是建立投入分担机制,加大政府学前教育投入。健全政府、社会、家庭合理分担的办园成本分担机制,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四是健全学前教育监管体系,切实提升保教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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