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_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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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高三作文  字数:1300字

记得抵达的第一天,那天是星期五。整个机场像一个已经落幕的空旷戏院,始终沉默的日本孩子,皮肤像白麻布的北欧女人,穿着橘红色棉袜子的美国男人……所有的人找着自己的巨大背包,一下子就像露水一样,消失在阳光的机场里。站在出口,看到一间一间繁华迷离的商店紧密地凑合在一起,各种文字的广告灯十分抢眼,焦急等待的人们形态各异……还没有及时地接受这两个小时里的变化。抬头发现,阳光透过晶莹的玻璃,昨晚残余的雪渣,映在机场的地板上。

哦,原来北京的阳光也如此温暖。

那么多的人。潮水一样的人群通过不同肤色和发色的脸。在这里,那些过往和历史也就消失了,可以重新开始。所以,有那么多人会对旅途上瘾。

下了决心,要用笔来记住这座城市。

住的宾馆在一条小街上。在异乡的城市,还是无可抑制的失眠,独自醒来,看到窗外走廊下的红灯笼,远处有很耀眼的烟花。睁开眼时,透过落地窗,看到天色发白。北京的早晨的天空,有一种隐隐约约迷迷蒙蒙的白。空气有点干涩,吹着有点难受。这就是北方了。

这样的早晨不是在故乡,不是在厦门,也不是在福州,是属于我的北京。

在房间的浴室里刷牙,用手心盛了冷水扑在脸上。然后开门,看见镜子里穿着五件衣服、三条裤子的自己,臃肿得可怕。拿了围巾和手套,乘着冰凉的电梯,来到街上。街上都是光秃秃的树,没有很多人,太安静了,听不见一丝嘈杂。有个溜狗的女孩靠近,漂亮的女孩。漂亮的狗凑到我脚下。她没有说话,只有微笑地看着我。进去吃了早餐再出来时,逐渐热烈的清晨的阳光,一点一点,从屋檐转移到手背上。不太冷。

想象中的北京大概可以是这样子的吧。

每天不停地看,不停地走,不停地照。

每天在街区里流连。

整个人,走得越远越沉默。

在一家小店里,买了一套明信片,黑白的。北京胡同,一直都很好奇的曲曲折折的胡同,到了北京才知道不过如此。趴在木桌上,用笔在明信片上写字。原来知道可以写什么,可以写给谁,真是一种幸福。我没牵到幸福的手。已经很久不知道自己可以写封简单的、暖洋洋的信给谁了。而信上,又能说什么。结局都是一样的。付出,然后,又回来。收到,然后,又还回去。我们就是如此慢慢接受下来。

走累了,挑一家小吃店坐下。有很北京的炸酱面和水饺。点了面,抬头,天空很暗,和南方一样。

开始有点喜欢这座城市,虽然让人觉得有冷清的意味。太繁华终究是不好的。极容易让人觉得世间景象如同幻觉,最后只能联想到荒凉。从来不会想要一个太过热闹的梦,因为它容易显得短促,只奢望漫长而缠绵的。

随便挑了一条有积雪的路。走得小心翼翼。闻到咖啡的浓香,原来经过一家咖啡屋。北京人习惯早睡,店里的人已经不多。神情坚强的老板坐在收银台边。还未整理的圣诞树有几分落寞。有音乐,是听不清的爱尔兰音乐,和浓郁而苦涩的咖啡很相配。

碰到一所很漂亮的教堂。夜色笼罩了这陈旧的建筑。黑色雕花铸铁栏杆后面,留下漫长的时光痕迹。还有愤怒,忍耐,善良,对生的热爱,包括死亡的美。有几个孩子像飞舞的蝴蝶一样嬉戏。一位头发斑白的老奶奶微笑地看着。为她摆弄相机的,是同样不再年青的老伴。凝望他们。凝望爱情。沉默,然后离开黑幕下的教堂。

这样的深夜,十一点钟。听到鞋子踩在积雪上发出的吱吱的声音,天空中有干净的月光。

要以这样的方式记住它,屏住呼吸,闭上眼睛,侧耳倾听,又有烟花。

要记往的北京,仅是这样。

那天,是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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