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桐乡市域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栏目:娱乐资讯  时间:202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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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桐乡人民,从3月1日开始,我市将扩大烟花爆竹的禁放区,全市范围内将全面禁止烟花爆竹。

  日前,桐乡市发布了《关于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那么,何时何地禁止燃放烟花?记者为你指出了重点。

  禁止区域:

  桐乡市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禁止时间:

  从2020年3月1日开始。

  违反禁令的法律责任:

  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奖励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或者向公安和应急管理部门举报非法燃放、运输和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 经查证属实的,公安和应急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给予适当奖励。举报电话:110(公安),88038599(应急管理)

  事实上,关于烟花爆竹的禁令,桐乡一直在采取行动。

  2016年,我市发布了《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当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主城区、崇福镇、普源镇、乌镇等特定地区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方面,桐乡市烟花爆竹禁放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查处了禁放区内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案件;另一方面,它利用报纸、网络、电子屏幕和其他平台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在《意见》实施后的第一个春节,我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从那以后,越来越多的公民主动加入到禁止焚烧和释放的行列中来。从2018年春节开始,崇福镇南阳村南苑阳光镇社区成为该村第一个无火不放社区。 自那以后,禁火禁放区不断扩大。

  目前,桐乡在禁烧、禁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市禁烧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加大禁烧烟花爆竹的宣传和调查力度,有效利用各职能部门和责任主体的优势,开展禁烧放炮工作,进一步营造禁烧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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