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及新学期开学时间公布!3月1日统一开学上课

栏目:网络教育  时间:2022-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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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及新学期开学时间公布

  1月23日至2月28日放假,3月1日统一开学上课

  1月21日,南宁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期末及2021年寒假工作的通知》,明确了2021年我市中小学寒假及新学期开学时间,并对全面扎实做好寒假期间疫情防控、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等各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保障全体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疫情防控和安全不“放假” 

  2021年寒假放假时间为1月23日至2月28日,3月1日为全市中小学(含中职学校)、幼儿园春季学期统一开学上课时间。教职员工返校集中和学生注册时间,由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各事业办、民办学校自行安排。各学校要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提前做好错峰开学的工作预案,合理安排学生返校。 

  寒假即将来临,春节假期人员流动性加大、聚集性活动增多。为确保师生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祥和而有意义的假期和春节,《通知》要求各学校要强调疫情防控教育、垃圾分类教育、劳动教育、安全教育等。特别是各学校要在放寒假前开展1课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教育师生做好个人防护;引导广大师生寒假期间“非必要,不离邕不离桂”,就地过春节。 

  落实有关中小学生减负规定 

  寒假作业是广大学生、家长关注的焦点。根据《通知》,各学校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有关中小学生减负规定,科学合理布置寒假作业,增强寒假作业的实践性、社会性、生活性,布置一定量的家庭劳动作业,引导学生参加各种有益的社会劳动及实践活动。同时,各学校要开展好“我们的节日·春节元宵节”活动,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鼓励学生在假期读名著、读好书,写读书笔记等,培养良好的读书习惯;加强文明上网教育;做好体育健康锻炼,坚持每天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持续关注学生假期居家心理健康状况,定期开展线上心理健康辅导和阳光健康心理的宣传教育,不断推动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此外,各中职学校不得在寒假期间组织新的跟岗、顶岗实习或批准学生自主顶岗实习。 

  校外培训应以线上为主 

  《通知》要求,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要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防疫工作。督促指导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全面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格培训机构人员健康管理,每天对培训场所进行清洁通风消毒,在卫生间等处提供洗手液或免洗洗手液。 

  同时,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应以线上培训为主,如确需开展线下培训服务,要向辖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线下服务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通过课程调整、预约上课等形式合理控制同一时段内的学生数量,师生应佩戴口罩,人与人之间保持安全距离,保障师生身体健康。 

  寒假期间严禁举办各类邀请家长及社会人员参与的教学展示、公共课程等聚集性活动。 

  切实抓好控辍保学工作 

  为巩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成果,《通知》要求各县区和各学校继续按照脱贫攻坚控辍保学工作“双线四包”“责任和三级联动”机制,聚焦建档立卡脱贫户,全力抓好控辍保学工作。 

  各县区和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假期认真做好疑似失学辍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组织进村入户集体大家访活动,了解家访对象思想动态,宣传正确教育理念、控辍保学政策和教育资助政策,努力解决困境儿童学习和生活上存在的困难,重点做好经济困难家庭子女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重点监测工作,及时督促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送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建档立卡脱贫户适龄儿童少年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不失学辍学,继续巩固好控辍保学“双清零”工作成果。 

  (记者莫俊见习记者赵凤霞 通讯员陈妍妤欧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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