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互联网审验教育流程图解

栏目:网络教育  时间:2020-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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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如何驾驶证审验?公安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重磅推出了审验教育网络学习功能,持A.B驾照在上个记分周期累计积分达到1-8分的驾驶员在驾驶证审验时,驾驶人可直接通过互联网就能随时随地参加审验网上学习并办理驾驶证审验。


一. 审验业务申请流程及操作说明

电脑登录网站地址:https://gab.122.gov.cn/m/index/(公安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用户登录后,点击满分审验教育,操作界面如下图所示:


点击【审验教育申请】,进入申请主界面。


网络教育流程

在审验申请主页,用户点击网络教育下的【立即申请】,进入网络教育申请流程:

步骤1:【业务须知】

在该步骤,请用户认真阅读其内容,如下图所示。同意的,点击【阅读并同意】进入步骤2【确认申请】

步骤2:【确认申请】

在该步骤,用户请认真核实申请信息,当确认无误后,点击【申请】,操作界面如下图所示:

步骤3:【申请成功】

用户申请成功后,用户可以直接点击【开始网络教育】进行网络学习。

二.审验教育网络学习流程操作说明

点击菜单【满分审验教育】,进入满分审验业务功能区,操作界面如下图所示:

点击【审验教育网络学习】,进入网络学习主页面 , 操作界面如下图所示:

(1)视频课件学习

步骤1:【我知道了】

在该步骤,用户点击【课件学习】下的视频课件,进入视频课件学习页面。请认真阅读提示信息,点击【我知道了】进入步骤2。操作界面如下图所示:

步骤2:【开始学习】

若右上方弹出打开摄像头提醒,请点击“允许”。等待左上角出现摄像头图像后,点击【开始学习】进入步骤3,操作界面如下图所示:

提示:当天已观看完该视频的将不允许重复学习

步骤3:【观看视频】

用户在此页面观看视频,同时开始累积学习时间(可在今日已累计学时查看)。视频不允许快进和最大化。系统检测到离开本页面时停止计时。

学习过程中,请确保您的人脸图像出现在左上角黄色框中间,清晰可辨。系统将不定时随机抓拍学习照片进行人脸比对,请将人脸正对摄像头,如下图所示。人脸比对不通过时,系统弹出提示框要求用户再次提交学习照片, 此时,请保持人脸头像出现在左上角黄色框内,并在60s内点击【拍照】,人脸比对仍不通过的将记录嫌疑。

步骤4:【结束学习】

若结束当前课件学习或中途离开,点击【结束学习】结束本次视频学习,操作界面如下图所示:

(2)文档课件学习

用户点击【课件学习】下的文档课件,进入文档课件学习界面,操作步骤同视频课件。

(3)审验测试

用户点击【审验测试】进入审验测试主页。操作界面如下图所示:

步骤1:【我知道了】

用户点击【开始答题】,进入审验测试界面。请认真阅读提示信息,点击【我知道了】进入步骤2,操作界面如下图所示:

步骤2:【开始审验测试】

若右上方弹出打开摄像头提醒,请点击“允许”。等待左上角摄像头打开后,点击【开始学习】进入步骤3,同时系统开始计时,操作界面如下图所示:

步骤3:【审验测试】

阅读试题内容,选择试题答案选项后,系统显示正确答案以及本题结束,等待3s后,点击【下一题】进入下一题,操作界面如下图所示:

步骤4:【结束审验测试】

测试过程结束时点击【结束审验测试】,系统停止计时并告知测试结果。测试完成学时不满45分钟可以测试新的试题。

三. 注意事项

(1)推荐使用IE9+、谷歌、火狐浏览器进行网络学习。

(2)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9至11分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和校车驾驶人,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采用现场审验教育形式。

(3)审验网络学习形式包括视频课件、文档课件、审验测试。学习过程中必须打开摄像头,系统不定时抓拍学习照片, 有异常情形的系统记录嫌疑。审验网络教育每天不少于1小时,连续3天内累计学满3小时。系统将累积您当天的学习时间,若您中途有事离开或者暂时结束学习,请点击“结束学习”按钮。否则若系统抓拍到您未在电脑前学习,将导致当前学习记录审核不通过。您累积学满3小时后,由交管部门负责审核,审核后若您的已审核学习时间不满足3小时的,学习时间作废。

通过审核后,视为完成学习。完成学习后即可办理审验业务申请。

(4)学习过程中,请注意本人免冠且穿戴整齐,举止文明进行学习。建议您在光线充足的环境中学习,尤其注意在室内或者夜晚学习时,确保左上角显示头像清晰可辨,防止逆光或光线不足导致头像模糊,影响系统精准判断。请保持您的摄像头始终为打开状态,系统会不定时抓取您的学习状态。若有其他软件占用摄像头,请关闭。

(5)完成审验教育后,若在审验业务申请时未选择“完成教育后自动办理审验业务”,请及时到业务窗口办理审验业务。若已选择,系统将自动为您办理审验业务申请,请您在网办进度中关注受理进度,受理结果将以短信告知。

(6)学习过程中,存在替学情形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取消您教育资格,三年内禁止通过网络进行满分和审验教育。存在瞌睡、做与学习无关之事、离开等不认真学习情形的,学习记录将审核不通过,学习时间作废。

(7)办理驾驶证审验业务申请时,请确保自己身体条件符合驾驶许可条件且驾驶证没有违法未处理、事故未处理等情形,否则将导致驾驶证审验业务受理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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