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岁女孩经期竟被12岁小学生性侵,残忍细节不忍直视……

栏目:教育资源  时间:2022-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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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曾说:最坏的成年人也不一定坏的过最坏的小孩子。

  小孩子因为对恶性结果的认知不完全,

  他们做出欺凌,虐待甚至杀戮时,往往更加“心狠手辣”。

  前不久,网上都在热议一件骇人听闻的性侵案。

  一位21岁重庆女网友发帖求助,

  说自己被1名12岁小学生扑倒、摸胸、狂吻,并企图强奸,造成身体多处受伤。

  8月7日夜里,女孩下班回家。

  刚走到家楼下,突然有一双手从后面勒住了她的脖子。

  一开始,女孩没多想,以为是哪个熟人和她开玩笑。

  可对方非但不松手,还粗鲁地拖拽她往前走。

  当时她正是生理期第一天,又上了一天的班,浑身疲乏,无力反抗。

  中途她也想过拿手机求救,但手机已被对方夺走。

  就这样,身后那人将她拖到了路边的草丛,并扑在了她身上,开始撕扯衣服、亲吻、摸胸。

  

  在这个过程中,女孩一直在喊救命。

  幸运的是,有人听到了女孩的呼救声,并询问女孩的情况。

  眼见事情暴露,对方急忙逃走了。

  女孩这才得救。

  

  此时,女孩已经伤痕累累。

  衣服被撕烂磨破,身上疼痛不已,

  背上、手上、腿上全是伤口。

  看起来令人触目惊心。

  

  在朋友的帮助下,女孩决定打电话报警。

  警察很快找到了嫌疑犯。

  这人穿着一身深蓝色的衣服,短发,和女孩差不多高。

  他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如果你认为只有中年男子才会做出此等肮脏龌龊的事,那你就错了。

  这个女孩也以为对方至少已经十五六岁了,

  可让她无法接受的是——

  这个企图强奸她的坏人,只是一个12岁的小学生。

  由于嫌疑犯是未成年人,按照法律,不用负任何刑事责任!

  警察只能对他作出教育后放他回家。

  而且警方还说,对方父母蛮不讲理,以前也发生这样的事,竟然还护着。

  

  虽然对方只有12岁,但深夜作案,从没有路灯的地方下手,抢夺对方手机,

  这一系列的手法,都说明这个小学生的犯罪手法成熟和思维缜密,

  简直就像电影里的变态一样。

  如果现在家长不加以规制、严惩,

  等等他再长大点、力气再大点、又会干出什么罪恶的事情出来?

  《误杀》里有一句经典的台词:

  “有些孩子是孩子,有些孩子是禽兽。”

  人性的丑恶有时候真的与年龄无关,

  未成年人的恶,往往更加赤裸裸——恶在不自知,恶在不管教。

  大家还记得那起骇人听闻的案件吗?

  大连13岁男孩对同小区10岁女孩淇淇强奸未遂后,

  对其殴打、杀害,并抛尸灌木丛中,作案手段恶毒又残忍。

  甚至,杀人抛尸后,这个猖獗的杀人犯还大言不惭:

  我还未满14岁,所以法律制裁不了我!

  

  他是蔡家13岁的独子,平时也会在淇淇家开的菜店帮妈妈买点小菜。

  当天下午,他将淇淇诱拐至家中,强奸未遂后杀人抛尸。

  更令人胆寒和愤怒的是,蔡某竟然在当天下午两次主动跑去跟淇淇父亲搭话。

  甚至当女孩尸体刚被发现时,蔡某还混在围观群众里,佯装惊讶地说“真死了啊!”

  当警察怀疑到他身上时,蔡某故意在班群中狂发消息,

  努力制造出一个自己被冤枉的角色:

  “他们警察办事这么草率吗?给我加入嫌疑名单,我一个小孩怀疑我”“我手开了个口,我还不知道那块有人,我把我擦过血的纸丢到那块了,我的血不会弄到她身上吧?”“那是奸杀,妈的,我有那么色吗?!”

  更令人愤怒的是,这个杀人犯的父母。

  开庭当天,蔡某的爸爸妈妈无一人出庭。

  “反正我儿子没满14岁,最后也不过是判个几年的收容教养。”

  可见每一个行为恶劣的孩子背后,都是父母无底线的纵容。

  其实,这早已不是这家人第一次如此“理直气壮”。

  蔡某曾在放学路上堵住同班女同学强行搂抱,

  女孩家人报警后,蔡某的父母在派出所里百般狡辩,坚持说是女孩故意诬陷。

  被蔡某多次尾随的年轻女性上门评理,却遭受了蔡某父亲的破口大骂。

  淇淇的鲜血一路滴洒, 蔡某家中血迹斑斑,

  其母却义正言辞地对记者说由于家里是深色地板,所以根本没在意。

  其实,每个小孩造成的恶果,都有父母种下的因。

  鲁迅曾说:

  小时候,不把他当人,大了以后也做不了人。

  孩子犯错,父母不是第一时间批评教育,而是立马甩锅。

  正是家长的轻视与纵容,为少年犯编织了一张天衣无缝的保护网。

  那天性的恶便更加肆无忌惮,不加掩饰。

  孩子少了家长的约束自知,

  

  如今,未成年人受罚后继续犯罪的概率,远高于成年人。

  2016年,广州一杀人犯减刑出狱,又奸杀11岁女童;

  四川一13岁少年为抢一部手机,将过路23岁女老师泼汽油特重度烧伤。

  还有2018年的小学生弑母案件;

  14岁初中生26刀砍死老师的案件......

  这些青少年恶性犯罪,都是怎样的结果呢?

  就因为未满14周岁,他们不需要承担任何刑事责任。

  我们的法律,用这样近乎生硬的办法,

  保护,或者说是包庇着这些不堪为人的“孩子”。

  它们甚至给了这些人渣败类以底气:

  我还不满14岁,杀人不用偿命。

  《亲爱的弗洛伊德》里写道,

  没有是非观的孩子,是这个地球上最可怕的生物。

  他们有好奇心、行动力、破坏力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

  不过好在,2021年3月1日开始,

  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由原来的14岁,下调到了12岁。

  这意味着,“他年纪小不懂事”、“他还只是个孩子”,不再是未成年罪犯的保护伞。

  哪怕是个孩子,也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法律在做出积极的改变,家长也要做出改变。

  小孩是无法独自长大的,

  虽然法律能给予他们惩罚,但唯一能教导他们向善的,只有父母。

  没有天生的坏人,善与恶的选择都是靠父母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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