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来初潮出血量大竟然被诬遭父亲强奸

栏目:教育资源  时间:2022-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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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海网2月15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王龙祥)漳州龙海市颜厝镇田址村高锦辉近日拨打导报漳州热线(0596-2056315)反映说,本村村委会主任说他强奸了自己的弱智女儿,还带女儿去医院做人流。现在村里到处在流传,让他抬不起头。

  高锦辉说,他女儿洪月霞今年18岁,先天言语不能,属于智力一级残疾。他的妻子洪龙珠,也是智力二级残疾。

  2009年4月初,高锦辉15岁的女儿洪月霞初来例假,并大量出血,由于妻子也是智障人士,高锦辉便带着女儿前往医院检查。“可是后来村里面就传出了我强奸了我女儿,并带她去医院流产的话。”高锦辉说,最初对他讲这种话的是他们的村委会主任洪炳森。

  随后,高锦辉向导报记者出示了2009年5月26日带女儿去医院妇科检查的门诊病历。病历上显示洪月霞外阴部有一肿物,初潮今年4月初,子宫无增大。

  昨天下午,经向漳州市医院医生咨询,该病历内容与流产无关,仅是妇科检查而已。

  昨天下午,导报记者联系了田址村主任洪炳森。对于高锦辉的说法,洪炳森说他也是听其他村民说的,“我听到后,就把他叫过来问,可是高锦辉不承认,后来就走了。”

  律师说法

  福建信海律师事务所林敏辉律师认为,按照法律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因此,捏造并散布高锦辉强奸自己女儿的这一消息的人已经侵犯了高锦辉名誉权。按照法律规定,凡败坏他人名誉,损害他人形象的行为,都是对名誉权的侵犯,行为人应负法律责任。高锦辉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希望这些爱嚼舌根的人,赶紧停止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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